搬场物流行业二成货车为非营运


  根据上海劳动报报道:本月底,2012年度道路货运审验工作即将结束,记者从运管部门了解到,目前已有两万多户道路货运业户通过年审或换发新证,但仍有部门车辆尚未参加年审,有关部门提醒货运业户,2012年度审验工作将于11月30日结束,尚未参加年审的道路运输单位切勿耽误时间;从12月1日起,未经审验核准的为无效营运证,擅自营运将受到依法处罚。

  据悉,一些货车明明用途为营业性,而车辆证件上却标注“非营运”。据了解,部分货运物流企业在购车时,一些厂商为降低销售价格以增强竞争力,会同客户将车辆用途申报为非营运性质,使货运企业减少保险费用。以2—5吨货运物流车为例,非营运车投保每年5千至6千元,而经营性货车投保1.2万至1.5万元。但是这样一来为今后的运输留下隐患,一旦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保险公司将以车辆性质是非营运而拒绝理赔;而车辆出市营运时,常被外省市有关部门以无证营运遭罚款或扣车。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非营运性货车是指供企业内部使用的生活类用车、且不发生费用结算问题;本市年审在核查专业货运车辆单位经营许可证与工商执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单位名称、地址时,凡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业”的,须到工商、公安车辆等相关机构办妥手续、更正为“货运”性质后方予以发放道路运输证;在搬场物流行业,此类情况约占车辆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