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则是被寄予厚望的政策切入点。北京等地已经开始了相关试点,但对于这一政策的选择及其预期效果,业界尚存不同看法。
首先,有观点认为“以服务补医”仍易导致过度医疗。
不论以何种所有制为主体的医疗服务体系,扭转医生、医院过度医疗(多开药、多提供医疗服务)的倾向,都是其面临的普遍问题。因为过度医疗不仅导致医疗费用过高、看病贵,更会造成对公众健康的损害。公认的例子就是抗生素的滥用,在此方面中国也不例外,而且问题更为突出。所以,不管是“以药养医”还是“以药补医”,或者是其他提法,只要是与鼓励医生、医院尽可能多开药、多提供医疗服务,其本质都是相同的。
其次,对能否充分“补医”仍存疑虑。
破除“以药补医”,减少医院从药品上获得的收入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大方向,但医院、医生总是要有收入才能维系工作和生活,而且要有相对较高的收入才行,所以必须有其他收入替代。而扩大财政投入、增设药事费和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是目前所提出的3个政策选择。
扩大政府投入在基层综合医改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各地的实践效果来看,只有财政支持跟得上的地方,基层综合医改的效果才比较好,而一些地方出现问题,多与财政支持不足相关。公立医院改革,根据目前的经济形势和地方改革方针,笔者预计不可能获得类似于基层医改的财政支持。而收取药事费是新增的一个项目,涉及很多环节的调整,改革难度不小,而且本质上还是没有和药品脱钩,各地的实践探索也不多。在此情况下,一些人怀疑仅靠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能否将“补医”做实,对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预期效果也有质疑。
笔者认为,虽然对于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能否破除“以药补医”还有待观察,但仍可以做出以下基本预判。
第一,医院、医生主要依赖医疗服务增加收入(以服务补医)相比主要依赖于开出的药品增加收入(以药补医)来说,过度医疗的情况应该会有所缓解。虽然“以服务补医”也会产生医生多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但和开药相比,医生提供医疗服务需要付出的劳动和时间更多,过度医疗时医生也要付出代价,而且时间是有限的,总体上会受到约束。
第二,如果医生的合法收入不提高,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也挡不住医生多开药。“以药补医”有两层含义,即“以药补医院”和“以药补医生”,它们是不同的概念和机制。前者,医院收入依赖于药品加成,体现在医院账面;后者,医生收入的一部分依赖于开出的药品提成,是“体外循环”,不体现在医院账面。
有资料显示,目前公立医院的人力投入不足总支出的30%。如果维持在这一水平,即使“以药补医院”机制破除了,但医生收入没有明显提高,“以药补医生”的机制仍然可能继续存在下去。
真正解决体外循环的“以药补医生”的机制,一方面有赖于医生或医生专业团体的自我约束;另一方面有赖于政府和同行的监管。甘肃等地开展的医生用药量排名和公示、防统方软件等措施,都是有益的探索。当然,所有这些都是以增加医生合法收入为前提的。
破除“以药补医”不能仅靠“以服务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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