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海外被拍的多难困境


  圆明园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刘阳日前称,英国邦瀚斯拍卖行(Bonhams)11月8日将拍卖两件圆明园流失文物,分别是“清嘉庆白玉镂雕凤纹长宜子孙牌”和“清乾隆青玉雕仿古兽面纹提梁卣”。对此,国家文物局表示禁止拍卖行在国外拍卖中国文物,尚存困境。

  从新闻图片看,这两件圆明园流失的精美玉器,要比2009年的铜兽首还要精美,估计要卖出天价来。可是,面对从圆明园流出的中国文物,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拍卖无可奈何。毕竟,这些拍卖公司不属于中国企业,更不再中国内地拍卖,国内法对其没有约束力。

  虽然国际法规定了掠夺文物应物归原主的原则,实际上,掠夺文物如何界定,以及如何追溯追索都难以操作。正因为如此,圆明园铜兽首最终还是通过赎买的方式来进行,法治途径和国际道义,在高度市场化的西方国家几乎没有意义。可见,国家文物局真的是难以禁止海外拍卖行拍卖中国文物。

  国内法鞭长莫及,国际法没有意义,中国文物监管方面临的还不仅仅是这两种困境,还有更加多难的尴尬。

  一是若强力介入,不管是通过政府交涉,舆论挞伐甚至是法治维权,从以往的经验看都效果寥寥。而且,拍卖行也希望中国方面维权,特别是借中国之口,强化拍品的“圆明园”标签,以拍出更高的价格来牟利。以圆明园铜兽首为例,牛、虎、猴、猪、马5件青铜兽首,由于拍卖前中方的抗议,无形中给这些拍品做了免费广告,以至于爱国人士不得不花巨资抢救回国。

  二是海外拍卖公司,借助中国扬名,无论佳士得还是邦瀚斯,他们虽为世界级的拍卖业巨头,但是其明知拍卖圆明园文物会激惹中国愤怒而强为之,除了靠中国的愤怒扬名,还提振了其市场公信力---这是很典型的西方逻辑,不向外来压力低头只尊奉市场原则。这虽然让中国人很愤怒,但对于世界家买家而言,拍卖行的这种“不屈服”反而让买家更信任,更愿意出高价去买其拍品。

  2009年,在佳士得拍卖公司的法国拍卖会上,蔡铭超又以3149.12万欧元竞买圆明园鼠首、兔首。然而他拒绝付款,理由自然是中国惯常的“爱国”思维。可是他这种反市场行为,即使在中国也引发了很多批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被中国人看上去不道德的佳士得拍卖行,被不市场的蔡铭超戏弄,反而使蔡铭超落得内外不是人。尽管如此,这两件藏品还是很快被人拍走。

  于是,每逢海外拍卖公司拍卖圆明园藏品,从国家文物局到中国舆论,乃至一些中国藏家,都被紧急调动起来,但是应对海外拍卖公司的办法不多,总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这种多难的困境,确实让中国人黯然神伤----明明是祖宗留下来的珍贵文物,而且是为西方侵略者所掠夺,却眼睁睁地看着被拍卖公司拍卖牟利,甚至卖主是侵略者的后代(譬如此番被拍的两件玉器)。

  看来,追索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尤其是圆明园文物,除了政府抗议、民间维权、爱国商竞拍、舆论挞伐等方式之外,还要创新追随方式,如推动联合国内的国际公约及立法,如和相关国家签订政府间协议,如与藏家进行协商等,尽可能使流失文物以最小代价完璧归赵。值得一提的是,不管国人承认与否,流失海外的文物都不不可能被全部追回。因此,追索海外文物,国人也不必太理想主义,如果流失文物在海外文博机构保护较好,或者在拍卖场上为声望较好的博物馆或藏家收藏,我们也不必太计较,更不要为拍卖公司所绑架盲目高价回购。毕竟,文物属于全人类的文化遗产,流失在外,也不失为中国软实力远播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