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恐惧”


霍布斯的“恐惧”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出生于贫寒家庭,父亲是牧师,母亲是农妇。他生性聪明且敏于思考,后来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哲学。毕业后担任大贵族卡文迪西家的家庭教师,曾经伴随贵族子弟到大陆游历,结识了伽利略等著名科学家。他所结识的最著名的国内学者是培根(1561-1626),他接受了培根的经验主义认识论,培根说霍布斯是最能理解他的学者。

霍布斯被看成是反封建反教会的斗士和勇士,而从个人秉性上讲,他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在一本《自传》中,霍布斯说他是他母亲的一对孪生子中的一个,另外一个叫做“恐惧”(fear)。他人生几个重大事件,确实可以印证这一点。

1640年长期国会召开之前,国王和议会的矛盾日趋激烈并公开化,武装暴动甚至内战一触即发。因为害怕战争,霍布斯写作发表了《保卫在国内维持和平必不可少的国王大权》,力主维护王权,维持国内和平。文章引起势力正在不断增长的议会及其支持力量强烈愤慨,霍布斯因为害怕受到打击而逃亡巴黎。

在巴黎期间,霍布斯与流亡的王党分子有了更多的接触。1646—1648年间,曾经担任当时的威尔士亲王即后来的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1651年,霍布斯完成了他最重要的政治学著作《利维坦》,建立了关于社会形成和国家建立的“社会契约论”。因为对君权神授观念的批判,因为对教会黑暗统治的揭露,霍布斯不仅被曾经作为他坚强后盾的英国流亡王党的抛弃,更受到法国当局的谴责和攻击。因为恐惧,霍布斯悄悄潜回英国。当时克伦威尔(1599-1658)充任护国主,集政治、军事大权于一身,实施军事专制。霍布斯以为这样的专制独裁有利于消弭战争威胁,实现国内和平,正是理想的政治制度,于是向克伦威尔表达了归顺之意。霍布斯的《利维坦》主张独裁和专制,正可以借以证明克伦威尔护国制度的合法性,于是克伦威尔接纳了霍布斯。克伦威尔甚至很赏识霍布斯的才华,力邀他出任政府高官,霍布斯谢绝了。

1666年,伦敦发生瘟疫和火灾,下议院特别委员会诬陷霍布斯和托马斯·怀特,说他们的无神论著作触怒上天,是天灾的直接原因,禁止他们继续坐研究工作和出版著作。在政府官员前来查抄之前,恐惧万端而张皇失措的霍布斯将全部手稿付之一炬。

作为政治学家,霍布斯最重要的理论建树是他的“社会契约论”。在他的分析中,促使人们建立社会契约的因素之一,就是“恐惧”。霍布斯说,在自然状态之下,每个人都拥有绝对的平等的自然权利;由于人的自然本性在于力求自保和生存,从而人人都是自私自利、贪欲无尽和残暴无情的,于是人与人之间陷入无休止的防范、敌对和战争之中。在自然状态之下,“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之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霍布斯:《利维坦》,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P95)。正是因为恐惧,人们决定结束自然状态。因为战争的恐惧来自绝对的平等的权利,于是结束自然状态就意味着人们通过契约放弃自然权利,将其让渡给第三方,这就是能够“利维坦”——绝对的独裁的政府。

 

ps:本文主要内容摘自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 译)之《出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