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科技中方股东顶风蛮干,小心翻船


   坦率地说,本文标题应为“无锡新区顶风蛮干,小心翻船”,因为,这句话我不好意思直接说出口,也不敢这么说,于是就算了。但是,顶的是什么风?蛮干的是什么事?为什么要小心翻船?这是能够说清楚的。

          8月8日,《新浪科技》刊登消息,题为“永中科技破产财产拍得3800万元,外资彻底剥离“,看了很刺眼。为什么要把外资彻底剥离?外资怎么了?该消息在小标题“外方股东彻底排除在外”里面有一段文字:“永中科技于2000年1月24日在无锡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是一家专门研发Office软件的公司,以创始人曹参为代表的外方股东Evermore Software Inc。占股49%,无锡新区占股51%”,“过去十年里,永中Office曾取得过一定成绩,但近两年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发展遭遇困境。2010年12月7日,永中科技因未能及时清偿相关费用,且资不抵债,被无锡科创告上法院,要求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今年5月1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裁定书,裁定无锡永中科技公司破产。”

          该消息还说:在进行破产清算之前,无锡新区在2010年曾主导过一次重组。2009年11月底,永中科技在投入1万元与华软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投资2500万元建立的新公司永中软件,永中科技将所持知识产权特许给永中软件使用,并最终获得51%股权。“8月5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进行公开拍卖无锡永中科技的破产资产,将外资”彻底剥离“,这就意味着,从此以后,外方股东已经完全与永中Office脱离了关系。

            2008年3月11日,无锡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与百慕大永中科技(Evermore Software, Ltd.)签订“重组协议”(简称“3.11合营协议”),确认了无锡永中科技公司是中外合营企业,不仅仅是合资企业,保证按照此协议修改“合营章程”以及“合营合同”(见“重组协议”的3.1.1条款)。

          回顾过去这3年的发展历程,再看现今的最终结局(“8.5拍卖会”),事实已经很清楚,在无锡新区诸多政府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使得永中科技被法院裁定要破产清算,彻底剥离外方资本及其应得的合法权益,把永中集成Office的技术创新成就完全独揽在中方股东的怀抱之中。我们要问,无锡新区的这种做法是公允的吗?

           根据去年9月实施的海峡两岸ECFA协议,特别是,遵照ECFA“早期收获”计划以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基本精神,要求海峡两岸都要尊重、承认对方的知识产权创新成就,在经济领域中,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的经济合作。但是,在这种政策氛围、发展潮流之下,无锡新区的所作所为(甚至是“胡作非为”)无异于在顶风蛮干,弄得不好是要翻船的。

          说明:经调查,参与“8.5拍卖会”的合格竞拍者只有一名,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竞拍”呢?只有一个合格的竞价者怎能进行竞价拍卖?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硬是要搞“8.5竞拍会”,这岂不是在愚弄国内的广大社会公众?弄得不好是要翻船的这句话,绝对不是故意吓唬什么人,而是客观事实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