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的话题在上周再受关注,包括四大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被曝光顶风违规收费。有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大型银行之所以敢于无视禁令,就是因为某些监管部门有禁无罚,缺少处罚手段。
其实,这次处理本身暴露出“只退不罚”的监管缺陷。对于被曝光的多家银行违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国家发改委表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多收费用退还客户,并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银监会随后指出,要求相关银行立即整改,退还违规收费。同时,要求所属各级监管部门彻查银行服务收费违规问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包括价格主管部门发现和通报的问题,将依法从严查处相关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上述两个部门的表态,看似加强对银行违规收费的治理,可要想有效遏制乱收费现象,未必能够起到实效。金融消费者不敢寄予太多奢望,对银行收费的怨声载道也不会就此画上句号。
针对已经发生的违规收费行为,国家发改委和银监会的处理主要在于两点,一是责令退还收费,二是给予行政处罚。这样的违规成本,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十分有限。首先,退还本不该收取的费用,对违规的银行不构成任何利益影响。其次,两部门都没有具体透露相关行政处罚的金额,就银行的资金实力而言,外界可以预计到处罚不会让银行真正感到心疼。《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至今没有结果,银行收费的监管体系存在漏洞,处罚同样难以做到位。再次,违规收费的曝光不会对相关银行构成信誉损害。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及服务垄断性,乱收费事件被曝光后,相关银行不会感受到信誉受损的压力,甚至不需要进行任何挽回声誉的危机公关。这使得这些银行面对处罚,可能表现出特殊的“淡定”。
遏制银行乱收费,应该采取惩罚性的处理方式。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在此基础上,不少商家做出了“退一罚十”的追加条款,显示其对商品与服务把关的诚意。有的城市对出租车行业的违规行为,采取“退一奖二罚十”的权益保护制度。在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制定中,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银行的违规乱收费,同样具有服务欺诈的性质,应该采取类似的“退一罚十”政策,弥补金融消费者的损失。倘若停留在违规被查后仅仅退还多收费用,对违规银行的处罚实在是不痛不痒。在处理中不能突出“罚”的特性,难以有效达到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目的。现有的行政处罚方式,也不能替代补偿受害金融消费者的惩罚性处罚。考虑到多收取的银行费用的单笔金额不大,如借记卡密码挂失费只是每笔10元,不宜简单采用“退一罚一”的做法,而应该实施追加违规成本的“退一罚十”。
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前不久表示,正在酝酿年内推出关于引导提高信息透明度的相关规范。对此,金融消费者希望其做法不要“雷声大、雨点小”。从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亟待修订完成《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引入“退一罚十”的惩罚性制度。国家发改委去年7月就已透露起草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到目前仍没有兑现当初所称的“尽快出台”,让深受银行服务收费困扰的消费者感到不解。当务之急是出台一项体现较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的《管理办法》,这比银行业协会酝酿中的规范更为重要。
银行乱收费岂能只退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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