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试探性自杀”,意志力恐无人能及
8月27日,湖北省公安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谢业新在自己办公室离奇死亡,经查身上共有11处刀伤。其中:脖颈处有4处刀伤;脖子上一伤口长达17厘米,气管和喉管都被割断;胸部至腹部有4处刀伤,深至胸腔;左手手腕2刀;右手腕1刀,右手腕肌腱、血管被割断。法医鉴定书结论为,致命伤系胸骨上窝处刺创致上腔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发后,当地警方认定其为自杀。但“自杀说”却无法让死者家属接受,他们共提出五点质疑,认为死者双手腕都被割伤,气管、喉管也被割断,无法完成“自杀”行为。
笔者仔细推敲了死者家属的五点质疑,认为极有说服力。比如死者死亡当天还向别人借车,定好周日送女儿到武汉上学,应该说没有自杀动机。而其中一些疑点,则是连最普通的人也能看出“自杀说”的破绽,如死者坐在靠椅上割断气管,离几十厘米外的办公桌上却未见大量血迹;身上有这么多刀伤,死亡前应该处于极度痛苦状态,可死亡后的姿势依然如生前办公时的坐姿;死者自杀时,刀上还包有卫生纸,完全是画蛇添足,反而让人产生某人欲盖弥彰的目的。
而网友怀疑“自杀说”的最重要因素,则正如死者家属质疑的,死者为何能将自己刺伤11刀,特别是脖颈一处插入气管的伤口和割喉的刀伤有冲突,因为这两刀都是致命的,一般不会同时出现。
而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平解释,经检验,谢业新身上多处刀伤中,致命伤为胸骨上窝处,其他伤均为试探性自杀伤,也就是说谢业新有能力在刺伤自己多刀后完成胸骨上窝处的致命伤。
如果这位局长的结论成立,那至少说明死者的意志力十分惊人,惊人到唯此无人能够做到的地步。按照法医的结论,死者应该是先用右手持刀割左手腕2刀,然后再用受伤的左手腕用力,将右手腕肌腱、血管割断。不过,这样的“试探性自杀”也十分蹊跷,因为用受伤的左手艰难地割右手,还不如用未受伤的右手割左手更方便,即使真是试探,也更有分寸。
笔者不是学医的,没有弄懂法医所用的专业名词。我的疑问是,死者的气管和喉管都被割断,但其死因却是“胸骨上窝处刺创致上腔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那么,究竟是胸部至腹部那4刀在先,还是割断气管和喉管在先?
笔者以为,割断气管和喉管后再给自己致命一刀的可能性应该没有。而如果是致命的那一刀在先,死者在领受这致命的一刀后,也应该同时失去割断气管和喉管的能力。
当然,当今中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在这个神奇的土地上,那是什么人间奇迹也能创造出来的。谢业新或者正是特殊材料铸成的,有着世人所无法企及的意志力,在给自己致命一刀后,还能完成割断自己气管和喉管的超级毅力。
如果事实果真如此,公安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平的“试探性自杀”就值得收入司法名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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