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旨在统一“价外费用”政策,将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三项纳入“价外费用”范围。此举引起了人们对市场上“加价售车”现象的关注,有人认为,国家对此“额外项目”征税即意味着对这种现象的肯定,担心会助长汽车经销商的加价行为。
加价售车,从施与者的角度来说,对消费者有时候是一种贿赂,对经销商有时候是一种敲诈,是一种不正之风。之前,它一直是国家有关部门禁止和打击的不法行为,不仅很多有责任心的厂家不予支持,绝大多数消费者也表示不满。可是,国税局的这一做法一是承认了该项收费的合理甚至合法性,二是表明加价售车现象仍然存在,而且不在少数,可见我们的监管和处理力度还远远不够。虽然以前曾有对此种行为进行处罚的个别案例,但并不能完全杜绝和消除,管理部门在多数情况下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几无话语权的消费者也习惯了这种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无耻交易。问题是,既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不该横加干涉,特别是一定程度上它符合价格随市场供求变化的规律;只是这又破坏了追求公平和效率的正常的市场秩序。所以这是一个莫衷一是难解难分的矛盾。怎么正确认识它,需要从国法、行规和情理等方面综合考虑。
单就征税来说,我们不妨站在国税局的立场做一番猜想:将其纳入价外费用,是否是一种增加税收的新手段呢?这是肯定的。同时也是一种无奈之举——这种现象要么不存在,要么纳入规范,在难以杜绝的情况就只好规范它了,这点颇像招安造反的水泊梁山好汉。说的不好听一点,又像是官商勾结利益共享的抢劫。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收税是为了抑制这种不良现象,因为它意味着消费者要多交费了。后面的积极猜想似乎并不乐观,也不切实际,既然消费者愿意多掏数万元买车,谁还在乎那几千块税呢?再说加价的数额本来就不统一,全看你跟经销商的关系以及提车的迫切程度,还要考虑你个人的地位、名声等因素。一般情况下,加价现象发生在中高级车领域,在畅销时期,因为市场或者人为原因供不应求的时候,一车难求,加价售车也就出现了。好在这只是少数。而这些少数车型和少数人为了各自需求显然不会在意那点税费,对他们来说,处罚他们,征税,都伤不着他们。通过税费杠杆来干预或者减少加价售车现象实是出于天真的想法,势必会怂恿经销商更加明目张胆,把加价行为从见不得人的交易变为理所当然,越来越扩大化。
对于加价售车现象,车夫的观点是坚决打击制止,而不是采取姑息绥靖政策。而通过征税措施让其变得“合法化”有悖于是非曲直的基本判断。现在与过去不同了,征税绝不是目的,也不是最终解决方案,只能让不法违规行为变成狂欢。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加价售车现象合法化绝不是一个好事,它看起来与很多人、很多品牌关系不大,但会让其他厂商群起效尤,让市场价格变得更加坚挺,伤害的仍然是纳税人——消费者的利益。
需要说明的是,这也不能怨厂商,不能怪主管部门,而是消费者咎由自取。买涨不买降的心态,跟风买所谓的“畅销车”、新车,缺乏等待的耐心,攀比炫富之风盛行,等等,都有可能被厂商利用,或者造成供不应求的货源紧张。对此,我们不能惯着它,在车夫看来,为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应该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加价售车”。作为厂商,应该严格自律。作为受伤的都是你的消费者,应该敬而远之。当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即中国市场还没有完全饱和的程度,缺乏丰富的具有竞争力的精品车型,否则消费者也就不会那么疯狂了。
加价售车合法化只能助长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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