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醒*ST沪科600608小股民及时维权 已有六股民获赔


    2011年7月,由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六小股民与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沪科600608,曾简称上海科技)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案达成和解,*ST沪科600608向六位小股民赔偿13万元。鉴于目前该案仍在诉讼时效之内,现特整理相关材料为*ST沪科600608股民维权作参考。

 

    1、小股民向*ST沪科600608索赔的原因及法律依据

   *ST沪科因2004年、2005年年报未披露重大银行借款与应付票据事项、未按规定披露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银行存款被银行划扣、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事项,于2010年4月被证监会处以警告及4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证监会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张杰等高管进行了处罚,小股民可根据相关行政处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ST沪科根据司法解释向其赔付投资差额等损失。

 

    2、哪些*ST沪科600608股民可以提起本次索赔?

    提起诉讼的股民要 200432以后2006425以前买入*ST沪科股票,并且在2006425以后卖出或在2006425以后继续持有*ST沪科股票。

    关于提起索赔适格主体的特别说明:第一,在2006425以前买入*ST沪科股票,在2006年4月25日之后到目前为止,即使股民没有卖出股票,也可以提起索赔,损失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推算,简略而言为股民买入价格减去基准价3.45元,再乘以所持有股票数量,即为大概的损失。具体的计算由律师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第二,股民在2006年5月29日之后卖出了股票,无论卖出股票的价格为多少,都可以提起索赔,损失也按照买入价减去3.45元基准价计算。第三,在2004年3月2日之前买入*ST沪科600608股票并且一直持有至2006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又继续持有的,许峰律师认为也符合起诉的条件。

    对于上述描述有任何不明白请电话咨询律师。

 

    3、提起索赔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费用。

    *ST沪科600608股民如在上述时间内买入股票,需先提供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全部*ST沪科600608交易记录给律师作初步判断,如合适,律师会协助股民准备相关起诉材料,不复杂。早年交易记录如本地证券公司无法打印,请联系律师解决。

    此次起诉的费用主要为预缴给法院的诉讼费,大概标准,索赔1万元,预缴50元;索赔5万元,预缴1050元;索赔10万元,预缴2300元。股民对此有困难及疑问请电话律师咨询。

    律师费方面,股民挽回损失之前,律师费不收取。股民最终未获赔,亦不收律师费。股民对此有困难及疑问请电话律师咨询。

 

    4、股民需要在什么时间提起诉讼?

    *ST沪科600608股民需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起诉讼,方有机会获赔。对于该案,律师建议在2012年4月之前与律师联系准备材料,以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5、许峰律师联系方式

    电话:13701612286   

    QQ:408558028

    地址:上海市欧阳路568号庐迅大厦23楼 邮编:200081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

    注:投资者来访请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