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机构爆丑闻 侮辱与伤害了谁?
文 陶凯龙
据南方周末.南方网报道:日前,中国红十字会提出了“两公开两透明”的公开承诺,即:捐赠款物公开,财务管理透明;招标采购公开,分配使用透明。随后,红十字会总会向地方红十字会发出通知,要求履行“两公开两透明”的承诺。同时,政府拨款的财政资金要及时公布“三公”支出。
一个‘郭美美’事件把中国慈善机构—中国红十字会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随后,各地相继出现中国红十字会分会暴露出财务问题以及慈善款去向不明等问题更让公众紧绷的神经在次发出愤怒的批评。
实际上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会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根据国家要求,在新的世纪里,中国红十字会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突出抓好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社会服务、传播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和中国青少年道德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预防艾滋病等主要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向社会宣传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等工作,配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
堂堂的一个权威慈善机构爆丑闻不仅仅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更多的是质疑公众奉献的爱心被恶意挥霍满足个人利益的需求仅仅靠自私形容过于浅显,严重的是丧失了做人基本的道德底线。
可以说公众奉献爱心不论是以钱财或者物品或者甘当自愿者等形式,都是源自于内心的善良和爱,是原始纯洁无私的奉献,没有任何功利色彩的自觉行为,慈善是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之一,仅仅依靠执政政府福利是体制上的需要,更多的是公众的参与才是唯一的根本。
全民行动奉献爱心在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当中起着先锋的作用。作为政府管理部门的慈善机构,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慈善活动中,作出模范带头作用。可是让人遗憾的是慈善款被慈善机构擅自挪用和利用公众捐款给自己谋私伤害打击了公众奉献爱心的积极性,这仅仅是表面的现象。
背后暴露的是监管不力和政务公开的不透明。在国家三令五申大搞三公经费公开的情况下,中国红十字会是应该好好反省了。
试想一下,一个本来不复杂的‘郭美美’事件缘何撼动了中国慈善机构的正面形象?仅仅怪罪当事人侮辱诽谤政府机关单位形象显然有避重就轻的嫌疑。政府形象在负面的信息下为什么不堪一击?是失去公信力?还是本身存在更多的问题?相信那些单位的领导们心知肚明。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假如中国红十字会自身廉洁自好,再多的负面新闻又能够如何?身正不怕影子斜!可是这次真的让公众失望了!
慈善机构爆丑闻侮辱与伤害了整个社会的基本诚信和政府公信力以及公众的爱心,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但愿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更多的单位也应该引以为戒。同时也希望中国红十字会能够履行承诺,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