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责任险能否成为网游的“交强险”


摘要:

  近期,阳光保险推出了首款针对网游产品的财产保险,其全称为“网络游戏运营商用户损失责任险”,由运营商投保,网游用户发生虚拟道具或装备遗失等状况时,由于运营商或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然而,笔者想说的是,这一尝试对于运营商、用户、保险业三方而言都是好事,但能否成为网游业的“交强险”却还有很多路要走。请看本文的法律分析。

关键词:

  网游 责任险 保险利益

正文:

  网游责任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而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所以的保险都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所谓法律上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如果缺乏保险利益将有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而做为网游责任险而言将面临以下几个挑战:

  1、是否存在法律有所承认的保险利益

  保险法所指的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必须能够从金钱上进行度量,或者可以转化金钱计算的一种利益,对于虚拟财产而言,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此予以承认,所谓法律所承认的保险利益在这一点上尚处于不明确的状态。从而目前而言,刑事案件领域鲜有盗窃虚拟物品被判盗窃罪的,而多数往往迂回采用非法经营、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等罪名进行刑事打击,而在民事领域,更多的将虚拟财产纳入到用户数据的范畴进行保护,显然,单纯从用户数据而言,还不足以构成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

  2、如何计算出险金额

  既然是责任险,保险公司承保的是网游公司对用户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这里涉及到虚拟财产的价值估算问题。我们知道,常见的物品都有一个公开市场交易价格,评估其价值相对比较容易。然而,虚拟财产或道具、装备仅存在于某一款游戏之中,一旦超出该游戏,则毫无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所以,其交易人群局限于参与某款网游的人群之中,其交易价格采样价格差异较大,特别是一些网游公司排斥第三方虚拟物品交易平台的情况下,其交易价格的采样的确是一个问题。

  3、用户能否顺利的获得赔偿

  阳光保险此次推出网游责任险其眼球意义将可能大于实质意义,然而,做为市场经济而言,每个人都是理性人,保险公司不会做亏本的买卖,而网游公司则借责任保险为卖点来吸引更多的游戏上线人数,同时网游公司也不可能承担过于高昂的保险费用,那么面对目前外挂泛滥、盗号猖獗的网游领域,如何确保每个受损的玩家都能获得足额的赔偿,以及理赔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更多的障碍,这有待于网游责任险去披露更多的细节,以及观察网游责任险的实质运行结果后才能有一个结论。

  综上所述,网游责任险的确从保护网游用户利益的角度入手,为用户权益保障这一网游业老生常谈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然而,单凭网游公司与保险公司尚难建立起完善网游责任保险制度,这一切需要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跟进,尚能起到网游责任险的实质作用。

 

本文作者:周宾卿互联网知识产权律师,上海数码互动娱乐专业委员会首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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