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交所的风险何在?


  2011年3月11日,对于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投资者来说,中国记者们广泛地报道了他们的一场饕餮盛宴。

  第一批上市交易的两件藏品《黄河咆哮》、《燕塞秋》在短短不到30个交易日内,成交价格已经由最初的1元最高时分别涨至10.12元、10元,两件艺术品的净投资回报率超过了900%。

  今天文交所进行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具体是指将文化艺术品等额拆分,拆分后按份额享有的所有权公开上市交易,借用交易所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T+0交易,文交所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从最初的300户发展到现在47,860户。指定的招行金卡的开户规定,客户必须存有5万元现金,才能具备开卡资格。

  据说投资者大都来自北京、江苏、宁波、温州、四川等地,大致可为三类:经营艺术品收藏的机构投资者、艺术品收藏者、期货或者股票投资者。第一类他们不仅参与艺术品投资及拍卖等交易,而且可以通过参与市场的交易,遇见值得购买的艺术品时,可以进行要约收购,第二类艺术品收藏者参与市场具有双重属性,他们既是市场的投资者,同时也可能会成为新品种上市标的的提供者,第三类是市场追逐者,只会频繁地追涨杀跌。

  份额交易需要在文交所电子平台进行撮合,网上开户、网上交易;股市用到的K线和技术指标,同样也在艺术品份额交易中适用;艺术品份额交易同样采取“T+X”,这里的X可以是0天、1天、N天之类;天交所的艺术品份额日涨跌幅度上限为15%,高于股票市场规定的10%。

  目前可在文交所发行上市的艺术品包括书法、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品、玉器珠宝、金属器、陶瓷、古代家具、综合艺术品及其他艺术品,总计9大类。文交所初定的上市艺术品价值要在500万人民币以上。

  艺术品上市之前会经过严格的鉴定、评估、保管、保险、展示和公证等规范化的流程。艺术品份额交易的所有市场信息都将在互联网上公开。为保证资金安全,交易资金从银行进出,交易所只提供对账单。

  据说上市并不意味着发行一定成功,份额申购数量及艺术品持有人持有份额数量之和不足份额发行总量的80%,则视为发行失败。一般资产交易所的风险规避措施,比如涨跌幅限制、停盘复盘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交易所都有规定。

  文交所还与人保财险公司合作,为上市的艺术品投保。如发生份额标的物毁损灭失等特殊情况,经所确认后对其做非正常退市处理。份额非正常退市后,属于保险责任的,由所代投资人向保险机构索赔,保险机构赔付后赔偿款,由所按所持份额比例支付给投资人。

  份额标的物非正常退市以外也可以正常退市。

  经过每一个交易日的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如单一账户收购的份额达到67%时,就触发强制要约收购,该账户有权利也有义务收购其他份额。要约收购人支付余款后,即获得该件艺术品的持有权,该艺术品将退市。

  对于这点很早前我设计技术交易所的时候,对于一件不可分割的技术,由于它不是独立的法人,如果不能公共信托保管,一定要分割,那么如何分割呢?对此当时我也充满了困惑,不能分割,如何退市呢?如果协商不成,继续下去保管如何办呢?最后如果还得拍卖的话,交易价格如何保证呢?

  文交所规定全体投资人向交易所申请可以正常退市,单个持有人持有全部份额,定期份额达到规定期限后竞价交割成功的正常退市,不定期份额要约收购成功的,可正常退市。

  其实这样的规定笼统到难以经受实践的检验。

  但是这无疑使交易所规定的申购数量让竞价收购与要约收购相比成本极高。

  对于申购数量上限规定按份额发行总量5‰的范围内确定,可能需要从成百上千人手中收购份额,最后的份额拥有者将把价格抬得极高。单个投资人持有单只艺术品份额比例达到67%时触发要约收购,收购单价不得低于要约收购停牌前180个自然日内要约收购人买入该份额的最高价格。这势必出现真正的藏家不可能到文交所交易,因为拍卖交易所支付的物权转移成本比文交所要低得多。

  对于最低要约价格的确定,文交所规定为该艺术品最近180个自然日的最高价或者最近5个交易日的平均价。

  此外,每当某个单一账户持有某件艺术品的份额达到总份额量的5%时,将进行公告公示,后期每当单一账户增加5%份额时都进行公告公示,直到达到要约收购标准。

  天津文交所的开户流程显示,投资者需要先持有招商银行“一卡通”金葵花卡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卡,随后在文交所网站进行注册,并激活招行个人网银专业版的支付中介业务功能。激活账号后将资金转账到文交所支付中介账户。

  以上设计总的来说,不可谓不细致,但文交所到底是平台,还是可经营的法人实体?对于文交所其信用分配具有全国性影响,到底由中央还是由地方监管、审批?交易所股东构成、资本金足额不明晰,对于交易所抵抗风险如何把握?对于不可分割的物权,上面所说的分割问题,实质涉及到对于交易标的物的标准化如何规范的问题?是不是象纸黄金一样来个账面单位呢?一些大的媒体还注意到文交所的保证金归属和管理权之间的模糊,可能演变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争议?这些文化艺术品或许在10年甚至20年后才会公开拍卖,除去期间为数不多的管理费用,对于集聚过来的这笔资金长期沉淀的投资收益,如何分配管理?对于文交所艺术品保真要求,还没有完善的法规,对于象IPO一样寻价也没有机制。

  但是文交所于2009年9月17日在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正式成立公司,项目被纳入天津市2009年金融创新改革20项重点工程之一。

  这事实上不单是政策的特保儿,在不少法规模糊地带徘徊,似乎还享受一定的法外治权。

  详见我的新作《秀水街与华尔街的探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