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赚钱神话”根在市场监管失守
持续已有一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在向纵深发展,原先一直很坚挺的房价据说已出现松动的迹象。但尽管如此,市场上仍然经常性地曝出一些高价楼盘,强烈地刺激着公众的眼球。昨天(6月7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报道了京城出现的三处豪宅,记者通过对它们的剖析,总结出房地产开发商“狂涨价、久囤地、撬地球”的三大“赚钱神话”,房地产开发商也因此而再一次受到了严厉的道德审判。
所谓“狂涨价”的典型,即是前不久已经被曝光的北京钓鱼台7号院楼盘,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该处楼盘的挂盘价从每平方米7万元涨到最高的30万元,而它的成本价却在4万元以下。“久囤地”的典型是位于王府井区域的霞公府,这一项目在2005年即已拿地,当时的楼面地价仅为每平方米2000多元,凭借分期开发策略,经过5年多的蛰伏,现在已卖到每平方米10万元。而“撬地球”的典型则是目前正在进行最后阶段施工的长安8号,按目前售价为每平方米7万多元计算,它的市值最少为150亿元,但是它在2004年时的启动资金只有5000万元。
透过这三个案例,我们直观地看到了房价之所以快速上涨的原因,在老百姓遭受房价高悬的痛苦折磨的同时,房产商却凭借这种土地或者资金的运作,获取到令人咋舌的暴利,两相对照,他们已被刻上了“缺乏道德责任”的烙印。但是,在对房产商进行道德谴责的同时,我们还不应该忘记的一个道理是,商人逐利,本是天性使然,开发商为什么能够凭借这种手段轻易地获得成功,答案已经不在他们这里,而需要寻找出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一个健全的市场经济社会,商人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尽可能地施展他们的商业手段,获取最大化的商业利益,但与此同时,社会也必须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手段,使商人追逐商业利益的过程能够保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并且不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危害。以此来观察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实,我们必须承认,正是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长期处于失守状态,才导致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追求欲望恶性膨胀,成为一个影响民生利益的严重问题。
以钓鱼台7号院来说,尽管这个楼盘目前已暂停销售,并且正在接受调查,但是,它开出的每平方米30万元天价,其实已经按目前调控政策“一房一价”的要求完成了向政府部门的报备,而政府部门起先对此采取的态度是“引导但不干预”,如果没有媒体曝光,这个价格便相安无事。有关部门推出“一房一价”政策的本意是为了遏制房产商随意涨价的行为,但是它在这个事件中却成了房产商开高价的强有力支持,“一房一价”这种监控手段的不完善由此得到了充分的暴露。
再如霞公府和长安8号两个楼盘,它们总的来说都是通过长期囤地来赢取利益,开发商在囤地的过程中,又进行了令人眼花缭乱的资本运作。前者,开发商对所拿到的地块进行了分期开发,后者,开发商进行了股权转换,就事论事地说,这都是合法的市场经营手段,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它们在拿地之初是没有能力承建这两个项目的,那么它们为什么能够得到土地,这只能说明有关部门在当初推地时没有能够履行对其开发能力的审查,也没有建立起土地到了开发商手里后的监控流程,而是听任开发商囤地以至转手。很显然,是失守的市场监控让开发商得到了获取暴利的商机,这些开发商获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但在它们的这种成功背后,却反映出市场监控的苍白无力。
中国房产商之所以能依据这种“狂涨价、久囤地、撬地球”的手段制造“赚钱神话”,是在中国这块不健康的市场土壤上开出的“恶之花”。但是,这怪不得开发商,我们不能把降低房价的希望寄托在开发商的道德弘扬上。在长安8号这个项目中,起先拿地的开发商曾经将土地转手,放在今天来看,它其实丧失了巨大的商业利润,那么,我们在谴责今天拥有这个地块的开发商的同时,难道还要表彰当年出卖土地的那家公司?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经济体系里,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有权追求商业利润的最大化,社会需要的是政府建立起有效的监管,让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够恪守法律。长期失守的市场监管已经让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走向了畸形,社会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