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房屋征收办法疑似推高房价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日前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办法规定,现在房屋征收,既可“找市长”,也可“找市场”。

   “找市长”,是因为《条例》中,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可见,政府是征收的主体。

   “找市场”,是指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住建部近日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上述的两个找,让房价有了市价,更重要的是,让地价也有了市价。

   这可不得了。

   因为搞房地产都知道,房子并不增值,还折旧呢,增值的“罪魁祸首”是土地,是水涨船高的地价!土地大大的增值,相对于房子小小的贬值,抵充后,房子还是升值的很啊!

   所以,这下到好了,只要一谈拆迁,一句时髦的话会传的响亮:拿钱来!!!

   这个钱,就是法规庇护下政府主体下的市场价!

   我想,现在的旧城改造,现在的拆迁,对于老百姓是利大于弊,可对于楼市特别是房价,我猜是弊大于利,因为如此,抑或会抬高拆迁成本、推高现有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