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万名家长咨询“热闹”的背后
昨天的彭城晚报刊登消息:“‘小升初’入学说明会昨举行——万余名学生和家长与30余家学校‘零距离’交流”,有意思的是“五年级家长带孩子来参加”。类似的咨询会在全国各地都有,北京在一个月之前就有了类似的活动。媒体报道中的关键词几乎年年相同,“电脑摇号”、“户口”、“房产证”、“特长”,甚至爷爷奶奶也是关键词。中国教育在线甚至用了:“全民备战‘小升初’小升初之战全程剖析”这样醒目的标题,还有报道说“成都小升初有啥疑问?教育局公布26个咨询电话”原因是防止非法电话的干扰。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有消息说:“5月20日,云南师大实验中学确定‘小升初’考试时间”,说的是“云南师大实验中学”,并公布这所学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900元,需刷卡交费”。
五花八门,枚不胜举。依照《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这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事情,从1986年实施《义务教育法》至今已经是25年了,如果从2006年义务教育法修订之后算起也已经有了5年了,法律中规定的政府义务很难一竿子到底,于是乱象丛生,咨询会也就热闹非凡。
教育部早在《义务教育法》修订之前, 2005年5月,在江苏徐州举行了“中国无差别教育高峰论坛”;10月25日,在安徽铜陵召开“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讨会”。这两个会议的精神就是通过教育资源均衡,即:学校基础设施“无差别”、学校资金投入“无差别”、学校师资力量“无差别”,最终实现后来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就近入学的规定,如果真是做到了这三个无差别,特别是学校师资力量“无差别”是关键的关键。
不久前,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高洪说:今年6月1日起,将面向社会开展“学业·负担·兴趣·责任大家谈”活动,向公众征集“减负”良策。
笔者认为没有什么良策,教育资源均衡之后方有可能谈到“学业·负担·兴趣·责任”,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减负。
教育资源绝对均衡是不可能的,也没有这个必要,但是相对的均衡是必要的,不能被忽视的,春节前刊的登王晋堂文章:《盘点北京市两会关于基础教育言论的亮点:设立示范校、重点校是教育的失误》,文章说:“北京市两会日前胜利闭幕。照例,教育成为热门话题。会前,北京青年报派出9名记者与100位政协委员沟通,就委员所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9类热点问题中,交通治理、教育均等化、平抑物价位居前三;半数委员关注教育。”
从重点校、班,到示范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搞差别性的学校是当今“择校”,教育“乱收费”乃至小升初乱象丛生,学生减负10年不见成效的根本原因。
今年,云南师大实验中学“确定‘小升初’考试时间”,不管学校性质是不是民办,通过考试择优都是违背《义务教育法》的。让笔者更感到不安的是中国又出现了所谓“中国名校共同体”的社团组织,这个组织是不是依照社团法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尚不清楚,这些“名校”的头衔是谁授予的?组织这种社团目的为了是什么?
一个很深的误解在于把教育剥离成为单一的智育是所有名校的“杀手锏”这是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2010年12月11日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在解读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在教育部网站发表题为:《加快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文章,文章强调:“要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把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有时间思考,有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有时间参加喜爱的科技文体活动。《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要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因此要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志愿者活动。促进学生了解社会,树立爱心,增强社会责任感。这就要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讲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又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纲要中指出,政府有责任、家长有责任,当然学校更有责任。学校的责任就是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对教师来讲,就是要上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如果每节课都能让每一个学生学懂学会,课外的作业负担就可以减轻,就可以腾出时间来让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我国的教育方针强调的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顾明远也强调的也是全面发展,而占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所谓的“名校”几乎都是突出“智育”而忽视其他,这不仅加重了学生学业负担,而且也亵渎教育方针,制造了“小升初”中的乱象。故此,整合教育资源,特别是学校师资力量“无差别”,加强师资的培训已经变得非常紧迫,只要教育资源不均衡,义务教育中的乱象,学生沉重的学业负担就不可能消除,这也是检验各级教育行政机关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试金石。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