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降价应回归公益本质


    

高速公路降价应回归公益本质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要求坚决撤销期满的公路收费,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消息一出,一些南京网友就在网上发问:“太好了,那就从我们身边的机场高速开始吧!”(《现代快报》615日)

    借助中央五部委联合整顿之风,南京机场高速超标高收费,究竟能否降下来,目前还是个未知数。但,有几点可以肯定,其一、根据记者调查,机场高速收费确实定价“特殊”,每公里超出规定的平均水平0.24元;其二、机场高速高收费若干年前就已遭质疑,只是,因为考虑到“多重因素”,有关部门并未松口,依旧维持原价不动。

    所以说,高速公路收费高不高,实在不是一件容易判断的事,而且普通老百姓想猜也猜不透,明明大家觉得收费高,可是,一旦考虑到收费的“特殊性”,其他外部“因素”,再高的费用也能变得合乎程序,合理合法。

    不过,常识告诉我们,诸如机场往返一趟,来回都收20元的计价方式,收的实在有些“霸气外露”,除非车开过去,人就直接跟飞机走了,否则跑一次机场,40元的费用一分都不能少。

    倘若,连高速公路应该收多少钱,按什么标准收费都搞不清楚的话,要想降低高收费,撤销不合理的收费,根本就无从何谈起!而之所以高速公路收费,犹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关键在于,其中牵扯的利益太多了。

    本来,作为公共道路的高速公路就该体现道路使用的公益性质,但为了加快城市的发展速度,缓解政府资金不足的困难,建设高速公路不得不吸引外来资金。企业投资当然要分享利润,很多高速公路建成之后,收费就成了“以费还贷”之用,加之政府给予的还贷时间有限,为了追求投资利润最大化,企业投资的高速公路,收费往往高居不下。

    可是千万别忘了,此一时彼一时,当初的权宜之计,并不能推卸政府在高速公路提供上的责任。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早已今非昔比,保持了强劲增势:从2005年财政收入超过3万亿元,2008年跃上6万亿元,再到2010年突破8万亿元,年均增长达20%

    政府财政,取之于民,就该用之于民。政府既然不差钱,为何不能出资回购高速公路,把牟利性的高速公路变回公益本质?作为世界上高速公路里程最多的国家,美国的收费公路比例就很少。早在1956年,美国就通过了《联邦资助公路法案》,确立了高速公路投资管理的框架。根据这一法案,美国州际高速公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按照91的比例出资,避免了市场化融资的功利性侵扰,使公路的公共产品特性得以保全。

    时下,由于汽车保有量的飞速增加,人们对于高速公路的使用越来越频繁,如果地方政府仍然弃公众需求于不顾,不能让高速公路重归公益,那么要想彻底清除高速公路高收费的顽症必然会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