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个税先搞明白征税的理由


     

关注个税先搞明白征税的理由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15日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自今年42516时至531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向公众梳理呈现了来自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新华网615日)

http://finance.sina.com.cn/g/20110615/21149996857.shtml

    这样的结果,我觉得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说是情理之中,毕竟个税事关每个人的利益,大家表达自己的看法,无可厚非;而意料之外,盖因国人对于税收问题,实在有些不敏感,当年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就从1980年一直执行到2005年,长达25年的时间,收入、物价不知翻了几番,也没听说引起过多大的异议。

    就像我们去超市购物,在国外,商品一般都是价税分离,一件商品,价格几何、税收多少,分的清清楚楚,而我们这里实行的却是价内税,换言之,你所看到的商品价格其实都是包含了税收之后的价格。所以,尽管税收无处不在,但,作为普通老百姓对此真的没有多少直观的感觉。

    倘若,此次不是温总理体恤民生,明确提出要上调个税起征点,我估计个税问题也不会在全社会范围内激起这么大的反响。

    因为多数时候,我们的老百姓对于税收其实并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就以此次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的征询意见来看,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个税起征点的具体数字上,而鲜有人关心这个“点”之外的事情。

    说到数字,诚如反馈意见所见,多数人仍然觉得3000元这个数字偏低。不过,个税起征点究竟多少,那原本就是一个技术问题。大家不妨试想一下,一个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和一个住在北上广的人相比,同样的3000元,给他们带来的财富感受能一样吗?3000元于前者而言,或许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足以让他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而对后者来说,显然3000元在扣除房租或房贷之后,基本上就只能满足最低的生活所需了。

    在地区差异,城市差异,城乡差异如此悬殊的时代,试图用一刀切的方式征收个税,根本就无法令所有人满意。

    其实,所谓的个税并不等于“工资税”,征收个税的目的,也不能简单认为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拿出一部分上缴国家。而之所以政府能够通过个税这种形式,合法征收老百姓的部分私产,其原因在于,对不同收入人群进行征税能够对社会财富进行二次分配,利于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此外有了税收的保障,政府可以更好的为民众提供各类公共服务,毕竟政府为民办事,也是要花钱的。

    所以,谈论个税起征点,必须回到政府征税的根本目的上来。既然征税是为了平衡收入差距,那么因地制宜,根据不能地区、城市的收入水平制定不同的个税起征点自然应该受到人们的关注和考虑。而个税起征点的具体数字,也必须要和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数量相挂钩,否则,无论是老百姓贡献的多,得到的少,还是老百姓贡献的少,得到的多,都不是一个常态社会所应该出现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