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清理公路收费的后果?


     

谁来承担清理公路收费的后果?

 

    6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召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6月2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可以预期,随着这项工作的展开,我国运输物流成本过高的顽症有望得到缓解,从而对遏制物价上升势头起到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公路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到去年底,我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7.4万公里,随着目前正在建设中的一些项目投入使用,在不长的时间内超过美国的10万公里,达到世界第一的规模已经没有悬念。这些高速公路的出现,为推动沿路地区人员流动和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内地省份,高速公路的深入带来的交通便捷,使一些原来的落后地区迅速缩短了与沿海发达地区的距离。

    但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大规模铺开高速公路建设的时候,由于财力的不足,因此更多地依赖于银行信贷、债券多种融资渠道集资,为了偿还债务,国家允许这些公路投入使用后向过路车辆收缴过路费。在中国资本市场获得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这些高速公路还被组建成了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用投资者投入的股金来偿还借贷。这种制度模式加快了高速公路的建设,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很快催生了“收费经济”现象,一些地方随意在公路上设置一个关卡收费,即使借贷还清了也不愿撤销,使高速公路的性质渐渐地发生了衍变,它不再是给人们出行提供方便的一个工具,而成为稳定地给地方财政“下蛋”的“母鸡”,层层叠加的过路费增加了物流企业和个体运输人员的经营成本,已经成为影响宏观经济平稳运行、推动物价上升的一个负面因素。

    现在,当国家开始大规模地清理高速公路收费的时候,只要这个决策不是“虚晃一枪”,可以想见,一大批违规设置的收费站将被关闭,这对于“收费经济”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利空”,那么随之产生的一个问题是,谁来承担清理公路收费所出现的后果?一些地方财政中的公路收费收入自然会被削弱,这需要地方政府有“自断一臂”的勇气。但除此以外,我们必须注意到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很多高速公路已经组建成了股份制企业并且上市,它们的所有权实际上已经让渡给了股票的持有人,即股市投资者。虽然这些公司一般都是国有股东,即公路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为控股大股东,但实际上真正为这些企业投入真金白银,使企业轻松偿还债务的,正是这些散布于全国各地的股市投资者。

    高速公路公司由于有稳定的过路费收入,因此在投资者眼里曾经是一个可靠的投资对象。以公路收费为主业的多家上市公司年报显示,这些公司的利润率已超过房地产、券商等行业。当然,像中国资本市场所有的上市公司一样,它们中的绝大多数也是“铁公鸡”,它们的超额利润并未让投资者很好地分享,养肥的只是这些企业的高管和企业内部享受“事业编制”的部分职工。最新一期《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说,上市公司宁沪高速尽管九成员工没有大学本科学历,但其人均税前收入却高达10.5万元。

    但是,这种寄生于国家对市场垄断权的企业,却使中国资本市场产生了难以预测的政策风险。按理来说,作为一个企业,高速公路公司不仅有权收费,而且有权决定收费价格。但是,高速公路收费是寄托于政府垄断的一种收费模式,它不仅无权自行决定收费价格,而且需要服从国家的统一管理,当国家需要取消这种收费制度的时候,这些公司的继续生存都将成为问题。很显然,资本市场投资者将无奈地品尝清理公路收费所出现的后果,最近一段时间市场上高速公路股票成为下跌惨烈的一个板块,已经直观地反映了这个现实。

    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的的舆论环境中被涂抹上了一层光鲜的色彩,“保护投资者利益”一向是市场管理部门高唱的调子。但是,从高速公路公司面临的这个制度性困境,我们却可清楚地看出,中国资本市场在发展中一向是以融资为唯一目的,至于投资者的利益,完全是可有可无的。当需要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机制来筹集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的时候,政府就把本不应该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送进市场,全然不顾这种依赖政府垄断生存的企业的先天问题,而当政府的工作重心转移,要求垄断企业作出利益牺牲的时候,投资者就只能成为无辜的陪绑者。

    其实,类似高速公路公司这样畸形的上市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还有很多。它们的存在,深刻地烛照出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