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规范》之不规范
最近,我参加了一个了国家标准《规范》的小范围座谈会,这个新《规范》是对原《规范》进行例行修订,因原《规范》已经使用了很多年。新《规范》的前言明确要求所选用的产品应具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而很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或尚存在很大争议的产品跃然《规范》之中,为什么这些产品能够列入其中?有一位专家可谓是一语道破天机:现在的《规范》就是一个利益平衡,并且大家不得罪,不否定原有的,也不排斥存在的。听后,我不禁愕然,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能这样没有一定的严肃性吗?存在的难道就一定合理吗?既然存在的都合理还要规范干什么?还要我们这些起草《规范》的专家干什么?还有什么权威、责任可言?
有些专家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凭借所谓的权威,坐在会议室内,乱弹琴,甚至胡作非为,为假冒伪劣的技术进行推波助澜。据说,一些专家还要为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建专业检验室,这样,通过他们检验的产品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满足《规范》的要求。一旦假冒伪劣的技术或产品被《规范》选用,《规范》就给这些产品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受害的是必将是消费者,特别是涉及到民生安全的《规范》无疑将会给社会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这样的无良专家无处不在,渗透于各个行业和各个领域。他们道貌岸然,暗地里却进行着权(权威)钱交易,他们在制造商忽悠、经销商公关以及设计人员利益面前,面目全非,身上已经全然没有了严谨的作风和科学的精神,为假技术、假创新保驾护航。
我们国家很多的行业自说一套,自成体系,话语权垄断在少部分所谓的专家手里,可以说是乱象丛生,给真正拥有技术实力、投入巨资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设置高门槛、带来巨大的隐形成本,例如,一个新产品要经过高投入的检验或认证,否则,无法进入被选用。相反,专家已经成了新技术的代言人,技术公关不如公关专家,看透了其中的奥妙,扛着“假创新”大旗的企业于是能够大行其道,赚取大把利润,活得很是滋润。
建设创新型社会,决不能成为一句空泛的口号,如何去伪存真,保护真正的创新,是摆在政府面前的课题。我们必须做出这样的思考:谁来规范那些制定《规范》的专家?规范《规范》的《规范》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