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拆,我们都是弱势群体


 

看到新闻《河南濮阳两工商所遭强拆》(人民网2011531),想起流传已久的九江党校遭强拆等事件,颇有感慨。这是简单的大水冲了龙王庙吗?恐怕不尽然,背后应该另有玄机。

当同为政府部门的工商所都遭遇强拆之时,平民维护自身权益就难上加难;当近半的党政干部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时(《西安晚报》2010125),普通民众恐怕更是弱势中的弱势。追根溯源,谁是与弱势群体对应的强势群体?恐怕难以回答,并不能简单的以“你、我、他/她”作为答案。抑或说,任何个人的道德水准都不能归为十恶不赦,都有其博爱自省和淳朴可爱之处。虽然舆论一边倒的不利于城管拆迁野蛮暴力并非他们的代名词,他们也是普通的个人,背后有家庭、当前有任务。

总有原因,让拆迁人员不畏人言,让被拆迁方噤若寒蝉,以至于连退休信访办主任住宅被强拆,都要无奈上演“上访记”。(《中国青年报2009129)类似问题屡见不鲜,社会仿佛失去理性。究其原因,冲突看似发生在拆迁与被拆迁之间,实则背后有土地征收、拍卖、建设等环节的利益,地方政府乃至更高层面牵涉其中。当强势的地方政府与小团体或个人对阵之时,孰强孰弱一目了然。房屋征收作为可能产生损害性的行政行为,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执行原本就值得商榷,何况法律对被拆迁方缺乏关怀,又对强拆者缺乏有效惩戒。作为执行者的拆迁者陷入职务行为与个人道德的博弈中,明显职务行为会压倒道德力量;一旦产生矛盾可以推脱为执行任务,这就难以问责个人,情境明显不利于被拆迁方

理性的说,我们不应将当前发生的强拆及腐败等问题归咎于某个人或某群体,恐怕要从更深层次的国民性来分析。有人对贪污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却又趋之若鹜的想当官,声讨社会不公又想做特权阶层大有人在,这恐怕已经是一种病态的心理很多人并非为寻求公平正义而仇富仇官,而明显是妒恨的心态。在法治不健全的环境下,政府权力扩张而民众权利收缩,官员习惯听赞歌而难以兼容不同意见,下属忙于歌功颂德却忽略征集民众心声,导致社会外表华丽而真实危机被掩盖;在信息不对称、缺乏沟通渠道的情况下,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彼此不信任、互相心理设防;有人一旦得势极易表现出人性卑劣面,普通民众则沦为弱势群体而怨声载道。尤其面对社会剧烈变革之时,矛盾相对集中显现,社会的安全稳定系数降低。

世易时移,总应该有方法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强势与弱势激烈对抗只会导致整体利益受损,对国家的发展形成阻滞。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资源分配公平方能安抚民心,土地是民众安身立命之本,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历史并不长;一般国家土地产权很明确,譬如法国通过土地优先购买制度与产权所有者达成一致,其他发达国家也通过召开说明会、征求当地居民意见等方式平等对话,协调规划城市总体区域发展,这值得我国借鉴。在法治语境下实现和解宽容,政府要主动对话、体恤民情、采纳民意接受监督,避免普通民众沦为弱势群体,民强自然国强,聚合的民意可以形成推动发展的力量。

在强拆面前,很难有人从容应对,而这可能发生在每个人身上,不容漠视。必须寻找有利于国家发展的路径,将对立的各方引领出来,改变弱势地位和彼此协商对话,建构公平正义温暖处处的法治环境,这是不容回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