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药家鑫”频出,为催药家鑫“上路”
4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因为该判决中没有“立即执行”字样,很多网友怀疑是“缓刑”。但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立即执行”不是一审法院可以决定的,即使二审维持原判,死刑的核准权也在最高人民法院。
而在法定期限内,药家鑫已提起上诉,希望能够改判,以留下一条性命。而笔者以为,药家鑫案件的影响力已经超乎了一般人的想象,此前西安中院一审判处药家鑫死刑,应该是极为慎重的,不排除上级法院已经提前介入。
此外,自5月1日起“醉驾入罪”,给机动车驾驶员又增加了一个紧箍咒,意在通过严刑峻法以保障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药家鑫二审绝难得到法外照顾。
药家鑫申请二审,只是人类求生的本能。因此,“药家鑫”案的二审结果,应该是“维持原判”。
不过 ,中国的很多事情,硬是让那些掌权的“王八蛋”给弄糟了,他们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因为私利就可以不按常规“出牌”,弄得民怨沸腾。而因为“药家鑫”案又是发生在“周老虎”的家乡,二审无视民意,轻判药家鑫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令药家鑫非常不幸的是,就在药家鑫二审尚未判决之前,多起外地版“药家鑫”案出现,对药家鑫而言,这无疑会增加二审改判的难度,而令药家鑫求生希望变得更加渺茫。
今日《西安晚报》一篇题为《司机先撞女孩又将其轧死目前已被警方控制》的文章披露,5月7日傍晚6时30分许,在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东路的非机动车道上,一名小女孩被一辆小轿车撞倒。目击者称,小车驾驶员在下车查看后,又倒车碾过小女孩的后背。小女孩的家属说,小女孩在武警总院的抢救过程中,已不治身亡。
这是活脱脱的福州版“药家鑫”啊。只是该肇事司机年龄在50岁左右,是药家鑫的两倍,早过了冲动的年龄。
而5月6日《华龙网》一篇题为《重庆版“药家鑫”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的文章报道,21岁的农村青年田厚波,于2010年12月23日夜归途中,撞伤了女乞丐,他选择了逃逸;怕事情败露了自己有麻烦,事发后1小时,他返回事故现场,残忍地用左后车轮将她压死。
4月12日,忠县警方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田厚波抓获。
重庆“药家鑫”和福州“药家鑫”事件被披露后,社会对药家鑫的痛恨情绪也在无形中加剧,如果二审改判药家鑫“死缓”,客观上有对“药家鑫们”怂恿的嫌疑,未来将会有更多的新版“药家鑫”出现,那老百姓的安全感谁去保障?
不难看出,两起新版“药家鑫”案浮出水面之后,即使药家鑫家人找到了更为得力的权势人物,但迫于社会压力,二审改判的空间也已被大大压缩。
因此,新版“药家鑫”频出,只是为了催药家鑫走向黄泉路,也让“药家鑫们”自己走向“不归路”。
推荐导读:
杀人乱扯“弹钢琴”,强奸要赖“俯卧撑”?
“激情杀人”和“临时性强奸”,是一路货色
临时性强奸,源于浙江对性犯罪屡屡宽大
贪腐1.6亿仅判无期,谁是李华森的“保护伞”?
河南治“五毒法官”,是真是假?
千万级贪官,已由“死缓”变“无期”?
“李刚逼供案”,显示李刚有“九牛”
人不如狗?鄙视西安建豪华宠物墓
冒雨“读红”,孩子们真乐意吗?
新闻链接:
司机先撞女孩又将其轧死 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重庆版“药家鑫”涉嫌故意杀人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