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给力“工资集体协商”,谁来接力?


文/杨让宁

近日,一个被誉为可供全国借鉴的标本——— 全国第一例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诞生,这份合同将惠及武汉市近50万餐饮行业从业者,据报道,这是我国目前覆盖从业人员最多的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也是我国餐饮行业首次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当前,很多人一看到工资集体协商,普遍还心存疑虑,抑或有些骑驴看唱本——— 走着瞧的味道。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也似乎看出了门道,并总结了朗朗上口的几大原因:老板不愿谈、工会不敢谈、职工不会谈……总之,工资集体协商看上去挺美,但要说执行起来,必然困难重重,悲观者甚至觉得近乎于不可能。

但是,武汉餐饮行业劳资双方在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上签了字,普通从业者因此实现最低工资上浮30%,起码说明,工资协商是可以实现的,就在签字当日,全国总工会派人出席并盛赞这一“武汉模式”,实践者最有感触和发言权,武汉市总工会的参与推动者就感言:过去的工资可以由政府定,现在职工要涨工资,必须要由工会出面谈,你让员工个人出面谈,怎么谈也谈不好,他也没那个胆。这次能谈成功,说明工会还是作为的,我感到很欣慰。诚哉斯言,在工资集体协商至今还躺在法律文本里,众人还在扳着手指头数困难时,武汉餐饮行业先行一步,恰恰抓住了牛鼻子——— 第一,国家不再管企业的工资分配和管理;第二,分散的员工难以成为谈判桌上的对手。所以,不能等,不能靠,涨工资必须要依赖工会的作用,什么老板不愿意谈,职工不会谈,统统都是“五岭逶迤腾细浪”,关键是要有一个靠得住的、值得信赖的工会。

当一项措施写进法律文本,并确立为必须实施的国家制度,却仍摆脱不了“可行性”的质疑时,不能归咎于制度本身可能存在的缺陷,若更是一味摆困难、阻碍,而不去探索,或者是假探索,就只会让一项制度永久停留于纸面。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眼下似乎正延循着这样的现实逻辑,无可否认,现实的障碍一定存在,甚至非常强大,但所有纸面上的讨论和争论,唯有在实践中才能得以证明或验证,才能真正研讨出政策落地并惠及公众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一句话,工资协商制度,只有落地实施才有生命和意义。

当然,我们相信,餐饮行业只是三百六十行中间的一个,武汉也并非只有一个餐饮行业需要工资集体协商,当武汉餐饮从业者通过用工荒终于唤醒了相关方面对于这一弱势从业群体的权利关照时,这些都不足以抹杀武汉市总工会的功劳,别的不说,《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一颗真正的果实,为武汉餐饮行业从业者工资上浮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值得肯定。对此,全国各地的工会组织不能对武汉同行的努力假装没看见,工资集体协商,需要下一个接力者。

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已经写入 《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大法中,但工资集体协商的如何落地并最终惠及亿万劳动者,甚至没有可资参照的范本和依据。但,历史已经赋予工会以重任,客观地说,不管能否承担得起,都已经没有了推脱的机会。工资集体协商,注定需要探索,需要下河摸石头,光站在岸上感叹风浪没有意义,其实,有时候,走过了才知道,克服困难并没有想像得那么费劲。——— 这或许是武汉餐饮行业之于工资集体协商的最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