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等公共场所禁烟 面临三大困境


出处《网吧帝国》     作者:田立哲

 

几天前,湖南省卫生监督所环境卫生监督科科长曹朝晖透露,为贯彻实施卫生部公布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湖南省有望将网吧、足浴、宾馆、娱乐场所等场地列入公共场所,就是说,这些场所也将被列入禁烟场所。

越来越多的场所被纳入到公共场所禁烟的范畴,此种数量的扩大,是否就意味着公众健康的扩大?并非如此。禁烟的实际效果,不仅取决于禁烟场所的数量,更取决与禁烟行动的实际质量。而我国禁烟行动多年来一直“雷声大,雨点小”的关键,就在于我国禁烟行动实际质量太差,文件决议一大堆,而真正具有可行性的反倒没有几个。

公共场所禁烟,原本就面临许多难题:

其一,公共场所的开放性。

开放性决定了许多公共场所在空间划分上有一定的模糊性,而且,开放性带来了公共场所人员的流动性。

其二,吸烟的即时性。

吸烟并不是有组织有计划的,恰恰相反,吸烟是即兴的,可能持续30分钟、一个小时,也可能持续一分钟、两分钟。在随时随地可能发生的吸烟面前,我们能实现随时随地的监管和劝阻吗?当然,在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我们可以像《全民公敌》中FBI那样,利用摄像系统,甚至飞机卫星对吸烟嫌疑人全程监控,全程追踪,但是,那样我们又要付出多大成本呢?

其三,处罚困难。

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人山人海、人来人往,其工作人员往往做好本职工作的时间都不够,哪有时间兼职禁烟工作?而作为禁烟执行主体的卫生行政部门,在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毒馒头事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爆发之后,恐怕早已是精疲力竭,又有多少精力来禁烟?

难怪51日,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李亚京表示,有计划以卫生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新规实施为契机,向政府申请适当增加编制,在北京卫生监督系统内,建立一支禁烟执法队伍。

有此三难,禁烟之路必任重而道远。

《细则》新规虽然规定公共场所经营方有劝阻吸烟者的义务,但却没有给其处罚的权利,反倒规定了对其卫生不能达标的种种处罚。这未免有拿着鞭子赶牛干活,又不给牛吃草的嫌疑!

国家管理的公共场所还好说,毕竟他们的劝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国家的劝阻,广大烟民怎么也得考虑考虑,可网吧这样私人经营的地方就难上加难了,既要禁烟又不能处罚,难道要将顾客赶走?

在当下黑网吧泛滥之际,处在监管之下的必然只有合法经营的正规网吧,而“禁烟”两个字,难免成为正规网吧“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其结果恐怕是更多的人涌进了黑网吧,更多的尼古丁和焦油在那些阴暗的角落吞噬着人们的生命,禁烟的意义又何在?

我们为什么要禁烟?因为吸烟危害人类身体健康。那我们为什么还要生产烟?烟草生产时,利润归烟草公司,烟草消费时,税收归政府,到了禁烟时,却得由那些本来和烟草毫不沾边的公共场所经营者买单,这公平吗?

 

版权声明:本博文章均为原创,仅代表博主个人言论,与任何官方或非官方组织无关,未经作者授权,严禁任何媒体转载,违者必纠。

联系方式如下:QQ:81668006     Email:tiansshin@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