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改革是否达到效果市场说了算


  在日前举行的第十三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我国已经建立了基本适应国情的发行监管制度,自2009年以来进行的两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也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两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监管层淡化了“窗口指导”,大力推进市场化发行新股,新股定价不再通过行政部门的审核,而是由询价机构通过报价的方式来确定,这确实是发行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如果要说达到预期效果,笔者以为还为时尚早。

  不容置疑的是,失去了“窗口指导”,新股呈现出“三高”发行的态势。以往那种20倍左右的发行市盈率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30倍、40倍甚至是超过百倍的发行市盈率面世。而且,新股无论是发行价格还是发行市盈率都频频刷新纪录。

  在A股市场上,新股到底以什么样的市盈率发行,其实并没有什么标准。即使是相对于境外成熟市场,此前20倍左右的发行市盈率,仍然明显偏高。而在改革之后,动辄40倍、50倍甚至更高的发行市盈率,已成普遍现象。伴随着高市盈率发行的,则是新股超募的大面积出现。

  新股“三高”发行,意味着发行人能够圈得更多的资金,意味着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遭到扭曲,同样意味着新股风险的放大。事实上,近几年来“新股不败”神话的破灭,以及破发潮的产生,有市场行情的因素,更多的与新股高价发行密切相关。

  新股出现破发,应是市场的一种正常现象,但大面积的破发,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是“正常”的。数据显示,在今年此前挂牌的120只新股中,破发的超过六成之多,而首日即破发的占近四成。而截至5月23日,创业板挂牌的218只股票,居然有150只产生破发。如此情形,我们还能说新股破发是“正常”的吗?

  2009年发行制度第一阶段改革措施出台之后,针对新股发行市盈率高企的事实,市场上质疑之声不绝于耳。去年10月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推出了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等四大措施。事后看,取得的效果相当有限。而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在“深化改革”之后,创业板的新研股份与沪市主板的海南橡胶进一步刷新了发行纪录。

  新股发行重在平衡市场各参与方的利益,然而目前的现状是,新股发行成为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盛宴,也变成了市场与投资者的梦魇。海普瑞的超高价发行,即使是机构投资者同样感到很受伤,只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笑到了最后。这一切的一切,难道说发行制度没有问题吗?难道还能够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达到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