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何要打死本拉登不要活口?
张放
从昨天晚上开始,俺打开ipad里的talkradio,上百个美国谈话节目,几乎一起开动,对本拉登被美军打死,评起头,品起足来。当然,几乎每个参与话题者,说话的腔调,除了不改美式牛逼与幽默外,还外加点打些许兴奋剂味道的兴奋。毕竟,本拉登,这个萦绕于美国人脑袋上的无时无刻不存在的阴影,随着奥巴马正式宣称本拉登被击毙,而顷刻消散。被解除紧箍咒的感觉,真好。所以,值得兴奋一把。
但俺就在想,为什么不抓个活口?
随后,俺就得到证实,奥巴马实际上在今年三月就召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头子,连开几次秘密会议,并在会上公开提出:只能打死,不留活口。更不能把活着的本拉登带回到美国审判。
呜呼!俺不禁替奥巴马想了一下,那本拉登如果被活着抓到美国,他将面临什么?
其实,执政的奥巴马们太知道美国的司法现状了。本拉登面临的,将是美国史上最复杂也最纠结的司法程序。本拉登是接受军事法庭审判,还是作为刑事犯被惩罚?是在类似关塔那摩的国外领土上审判,还是在美国本土对其裁决?而且,那小子还得根据美国人权状况,给其安排个辩护律师。不过,那本拉登要是拒绝接受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而是像审判江青四人帮时那样,咆哮公堂,把审判的地方,变成了他宣讲自己的理想与教义的地方,岂不成了一出闹剧,而一切变得不能胜利收场?当政者将陷入其中,不能自拔。这一切假如沙盘推演的话,都一定不是执政者所愿意看到的。
所以,本拉登这次必死无疑了。而之前的那些可能会发生的全部假设,都随着本拉登被击毙,而不是被活捉,成为美国当政者的过眼烟云。
奥巴马现在已完全可以在茶余饭后,在谈笑风生间,在展望自己再次竞选总统可能性,因打死本拉登,民意分数陡增时,消消停停地讨论其他问题,而不会因如何审判活着的本拉登,大伤脑筋了。
原来,一切国家行动,都有可能变成麻烦,成为执政者的头痛问题,也因为想法与角度不同,最后使得国家行动的结果,变而为一个完全轻松的茶余饭后的谈资。
此时,全世界所有“爱好民主与和平”的国家里民众,都还沉浸在欢声笑语声之中。但不可避免的是,俺还听到一些类似独立的知识分子,发出了“不河蟹”的声音:这次行动,不过就是一次“国家暗杀行动”。而这种行动,与美国法律有直接冲突。美国一个叫福特的总统曾签署过法令。法令里明确规定:“(美国)政府雇员不得参与或密谋参与政治暗杀”。眼前这个行动,如果不叫“政治暗杀”,还能叫什么呢?在一个口口声声一切按法律行事的国度里,这次却是政府直接出面,总统亲自下令,组织军队,公然违背自己国家法律,玩了一次政治暗杀行动,尽管结果看上去很“胜利”,也很“光荣”,但也令一些有独立思想的知识分子感到啼笑皆非。
连这种老牌的“民主国家”都会为了一党之私,或者说为了竞选,或者说为了什么,而组织暗杀行动。暗杀行动成功后,就马上宣称这一行动的结果是“正义得到了伸张”,或者,用中国人所能理解的角度说,就是“替天行道”,那么,还怎么能指望新兴“民主国家”,或自称“民主国家”的地方,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呢?
其实,一切都是扯淡。再好的制度,也漏洞百出,自然也会被生活于其中的人所熟悉后,大钻其空。当然,这种“民主制度”还是得到很多人的赞美,因为,有人曾说过这样一名句:(美国)民主制度很糟糕,但它仍算是所有糟糕制度中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