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莆田市城厢区法院,曾在八十年代建市之始,从莆田县法院分出新组建区法院前期,博主就在筹建阶段暂时租用城厢北河边一处祠堂民房为院址,进行办公工作过的地方,(随后因参加1985年整党办工作而调离)曾经为之而自豪。
因为,城厢区法院在历经黄鋆武、翁爱珊、陈建平、林炳荣等几任院长努力下,不断获取新荣誉:称为“人民最满意的政法单位”,许多大会表彰和宣传报道说:“城厢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思想,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为维护莆田市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尽心尽责,受到了群众的信赖和上级的好评。1998年,该院荣获‘全省法院集中清理委托执行工作先进单位’;2000年,荣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但是,如今,陆续地读了许许多多城厢区法院的负面报道,听了许多民众的不满和评论,真是让人不敢恭维,这就是我们20005年荣获“中国法官十杰”姚丽青院长辉煌治理之下的城厢区法院,真的让人脸红心跳~~~
惊曝莆田司法腐闻三则:
(1) 福建省“优秀女法官”炮制假立功救“腐夫”
2008 年 7 月,福建省莆田市水务局局长吴国泰因受贿罪被批准逮捕。他的受贿金额并不多,仅 9 万余元,一审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5 年。
然而,他的妻子,福建省优秀女法官吴惠英却开始了一番“动作”:勾结公安局刑侦人员和看守所看守人员,炮制假立功线索,为丈夫减刑创造条件。最后,假立功被识破,女法官的“大义”之举非但没有减轻丈夫的刑期,反而把自己也赔了进去。同时被查处的,还有她的一帮“仗义”朋友……
水务局局长受贿攒“私房”
吴惠英出生于 1960 年,1983 年毕业于福建省水利电力学校。1987 年,她调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经济庭担任书记员。因为勤奋努力,2000 年,她被提拔为立案庭副庭长。2002 年 8 月,她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的“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这在福建省基层法院中是唯一的荣誉。
其丈夫吴国泰担任莆田市城厢区水务局局长一职。
2003 年初的一天,城厢区灵川镇海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工程进行到一半时,包工头蔡开清要求调高其承包的部分材料的承包价格。吴国泰面有难色:“这是当初合同定好的价格,现在要加价,不合适吧?”蔡开清打着哈哈,没有多说什么。临走时,蔡开清塞给吴国泰一个装有5000 元人民币的信封。
看着这从天而降的 5000 元,被妻子把握住了经济命脉的吴国泰有点动心了。
吴国泰在办公会上提出了加价的建议,可是没有人提出异议。此后,蔡开清再有其他要求,就直接给他送 5000 元。
2008 年初,接群众举报,莆田市纪委立刻对吴国泰进行了查处,发现他每年都收受与其管辖下的工程有关的包工头的钱物。经查证,吴国泰共计收受人民币 9 万余元及烟酒等物。2008 年 7 月,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批准逮捕了吴国泰。得知这个消息,吴惠英做出决定:一定要设法把丈夫救出来!
女法官铤而走险
吴惠英知道,如果案件成立,吴国泰将被判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没有自首或检举等重大立功情节,无法减刑到 3 年以下。而只有 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才能获得缓刑轻判。想要获得轻判的唯一途径,就是寻找立功线索。她知道,一旦被发现,自己也会卷进去。前思后想,她决定铤而走险。
2008 年 7 月的一天,吴惠英经人介绍认识了看守所协勤人员林金广。吴惠英给了他 300 元钱,说是以后有事需要他帮忙。
没多久,吴惠英从一个公安局的朋友那里得知批捕在逃人员“黑山”、“宗林”的藏匿地点,马上将这一线索情况打印出来交给林金广,让他设法把这张纸条传给吴国泰。她明确地告诉林金广,说这只是立功线索,和案情无关。
然而,林金广留了个心眼,他担心所传递的内容和吴国泰涉嫌的案情有关,怕自己因此受牵连,于是悄悄地看了内容。他发现,吴惠英所举报的“宗林”是自己的族亲。出于私心,他没有将纸条转交给吴国泰。
吴惠英知道,仅仅靠这样一个“立功”,减刑的力度是有限的。
2008 年 12 月初的一天,吴惠英从莆田市公安局新度派出所民警余尔科那里得知,已查实了批捕在逃人员姚丽娟藏匿的具体地点。她马上把这个情况打印出来,要求林金广帮忙传递给吴国泰。这一次,吴惠英给了林金广 500 元作为报酬。
吴国泰拿到纸条后,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他立刻按照纸条上的内容向看守所进行举报,然后由其辩护律师将举报材料移交给经办人余尔科。余尔科立刻出具了吴国泰的立功证明,并交给一审法院。
2009 年 1 月,吴惠英又托其外甥李德成从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二中队中队长林仲峰那里获得了两份《在逃人员信息表》。李德成得知,批捕在逃犯陈建春藏匿在其妻娘家秀屿区东峤镇东峤村。李德成立刻带林仲峰跨区前去查看。确认后,李德成明确向林仲峰提出:“吴庭长说了,这个线索是准备让吴国泰立功用的。”林仲峰当即同意。
2 月 8 日,吴惠英把该线索打印后交给林金广,并先后两次送了 700 元给林金广。当天下午,林金广把纸条传给了吴国泰。吴国泰根据纸条内容进行举报,并由辩护律师提交给看守所。
看守所本来按照辖区管辖准备移送给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可这样一来,吴惠英在秀屿分局没有熟人,无法让他们出具吴国泰的立功证明。于是,吴国泰的弟弟出面找林仲峰说情,林仲峰直接从看守所领走了吴国泰的举报材料。
2 月 15 日,在李德成的直接指引下,林仲峰带队将陈建春抓获归案。随后,林仲峰指示办案民警出具证明,证实吴国泰在此案上举报立功。
吴惠英知道,仅凭这些立功,想要获得减刑或缓刑还有很大难度。于是,她加大了“助夫立功”的力度。吴惠英再次找到林金广,给了他 1000 元,向他授意了一番。
林金广回到看守所后,向一些轻刑犯暗示可以逃跑。
因盗窃被判处拘禁 6 个月的犯人李光海果然上当了。他向林金广提出,如果他协助他逃脱,事成后给他 1500 元的酬金。林金广假意答应了。李光海把自己的逃脱计划告诉了林金广,让他帮忙实施。 他是想趁犯人出看守所,在市郊的一块林地植树的机会脱逃。转过头,林金广马上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吴国泰。吴国泰立刻向看守所领导汇报了情况。第二天,犯人们出所在林地植树时,李光海伺机逃离,被早已了解情况的看守人员抓个正着。
2009 年 2 月,莆田市人民法院认定吴国泰受贿 9 万余元罪名成立,判处吴国泰有期徒刑 5 年。在吴惠英的暗示下,吴国泰提起了上诉。
假立功真相大白
然而,吴国泰的一次又一次立功表现,终于引起了看守所驻所检察室主任张如鹏检察官的注意。尤其是李光海逃脱一事,让张如鹏百思不解。李光海是刑事犯,跟吴国泰被关押的监舍相距甚远。而吴国泰以官员身份进入看守所,是职务犯罪,互不往来。李光海要逃脱的消息,吴国泰是如何知情的呢? 2009 年 2 月 7 日,吴国泰所在监房有犯人打架。为了了解监房内打架的真实原因,张如鹏找同一监房的嫌疑人了解情况。他跟吴国泰了解情况时,吴说明了当时的真实情况。之后,张如鹏顺便谈到了他的案情,吴国泰说自己昨天刚刚一审因受贿被判了 5 年有期徒刑。张如鹏问他有没有立功情节,如果有的话可以通过他向上面反映。吴国泰觉得妻子给自己安排的一些立功表现并不起作用,神情落寞地叹着气说:“唉,我没有什么立功情节啊!”
然而,就在张如鹏离开吴国泰的监室回办公室的路上,看守所的一名民警迎面走过来,递给他两份关于吴国泰举报在逃犯藏匿地点、最后逃犯被公安人员抓获的立功证明。
凭直觉,张如鹏觉得这其中一定有玄机。于是,张如鹏再次找到吴国泰,单刀直入:“你到底有没有立功情节?有就直说!”
吴国泰以为事情已经败露,脸色顿时紧张起来。他想了想说:“我有立功情节的。”张如鹏让他一一列举。吴国泰吞吞吐吐地讲述了自己举报的几个在逃犯的情况。然而,讲述前言不搭后语,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张如鹏质问道:“这是你自己得知的情况吗?你是怎么掌握这些情况的?”吴国泰立刻说:“是的,是我自己知道的。”张如鹏说:“你 2008 年 7 月被批捕,之后没有出过监舍,你怎么会对公安部门的追逃情况这么熟悉?”
张如鹏按规定将情况汇报给了莆田市检察院反渎部门。反渎部门立刻受理了此案。
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对吴国泰进行了突审。审查进行得异常艰难。吴国泰坚持说:“这些线索,是我被捕前在市区某机关门口吃夜宵时,听隔壁一桌人在那里聊天获悉的。当时我没往心里去,可现在觉得举报出来可能立功,就举报了。”
侦查人员连夜赶到市区,对吴国泰所讲述的地点细节一一进行核实。侦查人员回到看守所,把调查结果详细地告诉了吴国泰。他终于如实交代了举报线索是由看守所的一个工作人员传递进来的。而这些线索,都是妻子吴惠英提供的。他还主动给妻子吴惠英写了一封信,要求她配合侦查工作。
吴国泰虽然和林金广接触过几次,但并不知道他的名字。办案人员把看守所所有工作人员的照片找出来给他辨认。凑巧的是,正要进行辨认时,林金广刚好从办公室门外路过。“就是他!”吴国泰当场指认了他。林金广被立刻抓捕归案。
吴惠英得知林金广出事的风声后,悄悄地躲藏起来。
办案人员协同吴惠英的领导,先后 6 次到她家,做她女儿的工作。一天,当吴惠英打电话回家时,女儿哭着说:“妈妈,你一向教导我要好好做人,你自己做错了事,怎么能就这样跑了呢?你回来吧,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面对。”
当天下午,吴惠英回到家,并在女儿的陪同下到检察机关自首。
为了保护“朋友”,吴惠英只肯承认自己的罪行。
办案人员把吴国泰的亲笔信拿给她看。吴国泰写道:“英,我很好,不用担心我,检察机关已经找过我了,我都说了。你要好好配合检察院工作。不要一错再错,给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后果。”
看着丈夫的亲笔信,吴惠英当场泣不成声。她当即表示,愿意如实交代全部情况。
随着林金广、吴惠英的落网,这起由吴惠英策划,林金广、林仲峰、余尔科协助的假立功案浮出了水面,事件终于真相大白。
2009 年 10 月 23 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 4 被告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罪名成立。判处林金广有期徒刑一年。判决书认定,吴惠英、林仲峰和余尔科均犯有“帮助犯罪分子逃脱处罚罪”。林仲峰因有投案自首情节,能如实交代罪行并在判决前撤回所出具的立功证明,被免予刑事处罚。
案发后,吴惠英被调离审判岗位,到法院担任后勤工作。她非但没能为丈夫减刑,反而让自己痛失法官身份。林仲峰、余尔科也被调离了刑警岗位。而林金广则被关押在他以前工作过的看守所,从看守变成了罪犯。
案发后,吴国泰以立功寻求减刑的方式终成泡影,他撤回了上诉,法院的一审判决开始生效。
吴惠英写下了深刻的悔过书。她在悔过书中写道:在法律和亲情面前,我选择了亲情。然而,这一选择让我终生悔恨……
(2)福建一人大代表控诉司法不公,15年来直接损失超过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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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大代表控诉司法不公 背后究竟隐藏的是什么?到底谁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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