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央企违规乱发房补的秘密
文/马跃成
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就抱怨,央企挣钱也挨骂,不挣钱也挨骂。李主任干了多年的国资委主任也没有弄明白怎么回。不知道退休后是不是弄明白了,如果还不明白,建议李主任看看最近审计署关于央企的几个审计报告。
本人确实不愿意谈央企的问题,主要是也不愿意看到被人骂来骂去,我总有种骂央企就是骂自己的情结。但是这些年,有些央企,特别是央企的领导人确实不像话了,中石化的陈同海一天消费数万元,中石化一盏吊灯就上千万元,一个分公司领导人就敢买350万元的茅台自己喝!
中核集团的康日新,身兼中央委员和中纪委委员,在这么关键的岗位上竟然如此腐败?把核工业几十年的优良传统祸害的差不多了。国家核电事业蓬勃发展,现任领导风光无限。但是不少老工人、老干部、老科技工作者终日奔波在上访路上,情何以堪!
认真看了国家审计署的报告,感到很犀利、很震撼,但是感到还不全面,好多问题没有揭露出来。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可能也不是审计署从账本里能够查出来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就是已经被媒体曝光的很多问题都没有写出来,我们从这份报告中我们还不能相信这些央企从此就会变的好了。
央企和房地产一样成为众矢之的,是有原因的。房地产调控的目的就是要重塑民生为本的住房制度,央企要成为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不能就这么泛滥下去。
审计署昨天的审计报告公布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17户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从公告中发现,7家央企存在职工薪酬管理问题,涉及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旅游费等。其中,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央企薪酬福利管理问题突出,审计署在公告中有专门篇幅详述。
根据公告统计,2007-2009年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发放的问题薪酬福利超过1.5亿元;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2007年至2010年7月,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广州远洋公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在兼任董(监)事的下属公司领取薪酬1375.51万元。
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
审计报告称,已将发现的一些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查处。截至2011年3月底,各企业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3.74%,对65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局级干部10人。
审计署还要在给力!中纪委、监察部也要在给力!
央企下属单位也不甘寂寞,正影印了那句“上梁不正下梁歪”。
2009年3月至6月,所属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未经中核集团批准,自定标准发放一次性职工住房补贴2268.80万元;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职工多分红利超两千万,少计资产7989.98万元,少计负债10106.04万元,少计利润2522.23万元,占利润总额的9.6%;中粮集团部分所属单位低于内部折扣价购房,未将政府拆迁安置土地补偿款的余款纳入资本公积金账户核算,造成2009年底少计所有者权益4512万元。
实例不胜枚举,全部来自审计报告。
下面是一篇核工业老干部、老专家的分析文章,资料也全部来自公开发表的报纸、杂志,没有涉密问题。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像中石油、中石化那样的央企发展的轨迹其实都是有共同特点的。
我们分析央企的问题,探讨央企的发展,是希望我们的国家能够稳定发展,社会和谐幸福。
附文:
关于原子能公司违规发放人均20多万元住房补贴的思考
最近听到审计署关于原子能公司自行发放住房补贴的报道,又想起以往的一些信息,作为一个退休的核工业老职工,心绪难平。
2010年第三期中国核工业杂志报道:(核工业杂志记者赵克沙文章)
1980年成立的中国原子能公司,“到2005年,光靠收取代理费,一年的收入也能达到3000万元,……25年的生意……只是进出边境,收取代理费……
2007年中核集团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授予原子能公司作为中核集团铀产品销售代理,各核电厂可以委托原子能公司代理所有环节铀产品采购,……这标志着正式启动统一的铀产品销售平台……几年里向集团上缴的利税是前26年的总和,2008年,这家百余人的小公司如愿成为集团主营业务收入第一名。……2005~2008年,连续四年获得集团公司考核A级;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获集团公司《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
“一家仅有100人的公司,在去年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以76亿元的营业收入在集团成员单位中排名第一,人均260万元的利润位于集团公司前列(原子能公司2009年利润总额集团公司排名第六-中国核工业报)。按最初投入计算,截至2009年,它已为集团公司赚回70多个原子能公司。”
原子能公司办公楼的面积1990、1998、2005年分别为2000 m2(月坛北街)、4700
m2(南礼士路)、6700m2(西单华远街独栋办公楼)……
2011年5月20日国家审计署对中央企业审计报告披露:2009年3月至6月,中核集团所属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未经中核集团批准,自定标准发放一次性职工住房补贴2268.80万元。
对于以上资讯我的解读是:
1、 自2007年铀产品交易平台建立,原子能公司的利润超常增长,3年超过以往26年的总和,百人的公司成为中核集团主营收入第一名,人均利税第一名,堪称奇迹。
2、 原子能公司的超常利润并非来自技术创新,也不是主要来自国外,主要来自中核集团公司的授权,来自国内铀产品的不合理购销价差,核电企业和核燃料企业虽然都心知肚明,但是因为原子能公司标榜其大部分利润都上缴集团公司,作为下级企业只好都保持了默认。
3、 这种机制使原子能公司轻易就获得了超常利润,就算是低比例的留成,仍可以进行自我分配超常的薪酬。一次就可以以住房补贴的名义人均分得20多万元,在中核集团内恐怕也是创记录的。
4、 大人给一个孩子以特权,他长期受宠(连续获集团公司《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就更容易成为会消费的花花公子。这不都是孩子的过错,更多的是大人的过错。如果他们的办公楼是他们专用,那么,其人均67
m2的面积恐怕连500强的跨国公司也自叹不如。
5、 现在核燃料的专营、铀产品交易平台的机制,恐怕既不是计划经济机制,也不是市场经济机制,只能是特权经济?拟或黑色、白色经济机制?是到了改革原子能公司的体制机制的时候了!
6、 中核集团监察、审计部门连自己身边的利税大户的严重违规都查不出来,恐怕不是“未经中核集团批准”那么简单,是监督体制机制有问题了吧!
7、 在国家审计署的报告中,原子能公司是严重违规的单位,在中核集团公司却是《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的得奖单位,是专业问题还是其他问题,值得深思!
核工业退休职工 康荣元
201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