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不要脸和香不要脸
宋公明
近几天网上一句“臭不要脸”正大行其道。据说是因为某市环保局职工求奖金应公平发放,被局长大人怒斥道:你什么东西,臭不要脸的!于是不少网民也大光其火,反唇相讥道:你又是神马东西?
职工要求奖金发放要公平一点,就是臭不要脸。那么局长大人自己给自己多发奖金是什么呢?姑且称为“香不要脸”吧。因为这种无耻无德之举,虽不光彩,但是很实惠。就如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
某局长在酒桌上公开称自己敢于包二奶。包二奶似乎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属于心照不宣只能干不能说的事。这位局长敢于公开承认自己包二奶,大约脸皮实在太厚,要不要无所谓,只要有实惠就行。这是不是也属于香不要脸?
这年头,笑贫不笑娼。有人要把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说这是尊重她们的人格。卖淫也不是什嘛光彩的事,改称失足妇女,也不能使其获得尊重,至多只能算香不要脸。
卖淫是出卖肉体。那么大学出卖教学楼的冠名权呢?同样是卖,似乎也不大光彩。如果冠名权是永久性的,那么让后来的人还有何可卖呢?但是钞票是香的,也可算是香不要脸吧?听说冠名权又取消了,总算还有点廉耻之心。
有人说,市场经济要让道德走开,只要不犯法,什嘛都能干。道德都不要了,那还要脸干嘛?只要有钱,脸就不要了也罢。也许,这就是香不要脸的理论根据。
但是,有人对只“要不犯法,什么都能干”仍不满足,即使犯法也要干,而且是公开向法律挑战。有位叫茅于轼的先生就是如此。国家规定民间小额贷款不准吸储,他就敢公开对抗。南方都市报有过报导:茅于轼:小额贷款吸收存款是犯法的,这是要坐牢的。人民银行给我来信,让我停止,提醒我这是犯法的,但是我不去管它。我说你们没有理由停我的,利国利民的事情为什么要去停止它?后来这事就不了了之了。银监会的主席也去看过,自己还捐了1500块钱去做。(笑)
众所周知,财富有物质和精神之分。只有物质财富而没有精神财富,比贫穷更可怕。为了钱可以犯罪,不要脸到了如此程度,还有何话可说?只不过这种事不是人人都能干的,只有某些有特殊背景的人才能如此大胆妄为胡作非为。这时候,他们就不讲法治,也不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臭不要脸的!
201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