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是高雅艺术和文化的有机融合,是人类精神食粮和财富。由于受到个人经济利益驱动,学术领域已经开始出现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学术道德和学术腐败,学术道德和学术腐败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学术道德是学术领域内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实际上是学者在学术领域内的不诚信行为,包括:在研究和学术领域内有意做出虚假的陈述,编造、作假、剽窃;通过不当手段取得他人作品的著者或合著者身份;在个人履历表、资助申请表、职位申请表,以及公开声明中故意包含不准确或会引起误解的信息,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与他人合谋隐瞒其学术不端行为,严重疏忽监督职责。学术道德的逻辑起源是“偷”或者“骗”,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窃他人成果,或者欺骗他人做出对自身有利的学术选择。
学术腐败,主要是指利用学术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具体体现在利用学术权力谋取非正当利益或者利用不正当资源谋取学术利益,如权学交易、钱学交易、学色交易等。学术腐败的逻辑起源是“抢”,他人明知交易结果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损失,如果不是被逼这种交易就不会发生,但是这种交易发生以后,交易当事人也能从中取得一定的收益。这种交易就象社会上发生的“持刀抢劫”一样,你用刀威胁我,我不得不把你要的东西给你,这样做能够使我自己的生命不至于受到伤害,相当于受害人用劫匪所要的东西换取了自身的安全,但从本质上说,劫匪所索要的东西是受害人的。
学术道德是不同于学术腐败的学术不端行为,两者不同的根本在于逻辑起源,学术道德是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他人成果或者欺骗他人刊登自己的成果,其逻辑起源在于“偷”和“骗”。学术腐败是在他人知情的情况下,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迫使他人在学术上发生并不情愿的交易行为,为自身谋取不正当的收益,其逻辑起源是“抢”。 “偷”或者“骗”与“抢”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犯罪行为,“抢”的法律后果要比“偷”或者“骗”严重得多。因而,从本质上说,学术腐败是更严重于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然而我国现阶段的学术腐败问题往往与权力联系在一块,基本上未能得到应该有的制度规范,导致学术腐败行为久治而不决,能够惩治的只能是那些权力不够的学术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