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与存在主义


我的神耶,萨特先生如此机敏,让我一时转不过身形来了。我来给个公式来总结一下现象学与存在主义的差别:

存在——桌子;

现象——桌子;二者的关系是:存在——桌子——现象。或者你想起了黑格尔的那个公式了吧:肯定——否定——肯定。质——量——度。或者你想起了马克思的资本论:货币——产品——货币(当然是增殖了货币)。无论如何,我们揭示的是这样的一种思维:

存在——现象。这就抽象掉了桌子了。很显然,现象的存在只能通过存在的现象来揭示或者说显现。胡塞尔和海德格尔事实上也从某个角度解释了这个问题,但是,拘泥于现象领域。而萨特则是从存在视域看现象。

不过,上述关系必然有个思想者在看或者说在行动。然而,这里只能说是存在者在显现,而不是外在的主体在显现。如果我上述的思维正确的话,这就是现象学和存在主义可以通约的地方。

实际上,这种思路,都是来自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从那时起,人们的思维就开始转向。从实体转向了主体的追问,这种思路反映哲学上就是现象学的确立。反映在经济学上,就是反映了古典经济学的被新古典经济革命了。即黑格尔的思路,实体也可以看作是主体。现代经济学和金融学得基础,即是这种思路。效用和偏好、预期等主体性的东西,替代了劳动价值论的分析思路。从而完成了经济学范式的革命,才迎来了现代高度发达的金融形态。社会的经济形态,也从货币经由资本转向了财富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