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药案


    四五月份是我最忙的时段,当然,由于停了这月百家讲坛的拍摄,手头的活儿还能应付,此间,我忙虽忙,但一直关注着药案。发了两篇博文,旁敲侧击,未中要害,不是怕干预司法,我也没有这个影响力,而是顾忌人命关天,作为一个旁观者不宜表态。

    近两个月来,国内对药案的关注度超过了关注西亚北非的局势,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堪称“网络群体性事件”。究其原因是一是药犯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二是久拖不决,引得猜测纷纷;三者某精英高论迭出,惹得人们拍案而起,其实,大家跟药犯都没冤没仇,说到底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观。

    药案刚一发生,网民注目的原因不仅是作案动机的卑劣无耻、手段的惨无人道,更在于认定药犯是“官二代”或“富二代”。确实,一个没有经济收入的大学生能开得起十四万元的轿车,肯定令人浮想联翩。但最终没坐实这两个猜测,而且家境似乎还不宽裕,是啊,假如是“官、富二代”的话,就不用顾忌“难缠”了,所谓难缠不外乎纠缠一个“钱”字,这类子弟不缺钱,用钱能摆平是事儿何苦动刀呢?

    时间能磨平很多原本深刻的记忆,网民的关注热情也不可能永远执著于此事,实事求是地说,凭着自首的情节,再加上积极赔偿,取得受害者的谅解,药犯未必非死不可,但两个事件让民众的情绪更激动了。

    一是某精英的“弹琴说”(据说几十万、也可能上百万中国人都误解、甚至歪曲它了),二是飘渺莫测的“我也捅”,惹得举国拍案而起,皆曰可杀,这样一来,药犯就死定了。我曾在课堂上以十元的赌资跟我的学生打赌药犯必死。我为什么有这样的自信?试想哪个国家政权会为了一个杀人犯去承担政治风险?那个法官敢于漠视汹涌澎湃的民意?更何况药犯罪已致死,又未就赔偿达成一致,还会有一丝活路吗?今天的宣判证实了我的猜测。

    不过,今天的判决也有搞笑之处,一是45498.50元的赔偿金居然没有四舍五入,可能是显示计算的精确吧;再者没收了作案的凶器——水果刀,也可能有研究价值吧?更搞笑的是法院宣判言犹在耳,某学校的网站上就挂出了拥护判决的长文。

    很多网友说判决大快人心。其实,清朝皇帝在勾决犯人的时候要身穿青衣,斋戒忏悔,虽说罪犯罪大恶极,但毕竟是自己的子民,教育没有成功,皇帝也有一种失败感。所以,大家应该明确,判决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复仇,更重要的是为了警示人们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