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家族三代供职于内务府,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事实。然而内务府是干啥的?这却不是人人都清楚的。
原来,内务府干的是太监的差使——在历代汉族政权中,贴身伺候皇上的基本都是太监。而清代则将太监所司之事(皇室宫禁事务)交由内务府掌管。内务府成员是由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的包衣人和太监组成。而曹家正是正白旗包衣人——“包衣”者,满洲话所谓“家仆”也。
内务府衙门规模很大,最高机构是“内务府堂”,由“总管内务府大臣”掌管。下设七司、三院等共50多个部门。其中就包括“三织造处”——江宁织造、苏州织造和杭州织造,掌管者均为内务府包衣。
了解了曹家的皇家奴仆身份,也便不难理解,曹家为何屡屡遭皇子们大敲竹杠,却只能唯唯诺诺、有求必应——主家大少爷向你家奴“老曹”借几个钱儿花花,你好意思说“不”吗?
我在前面博文中说过,诸皇子曾通过雪芹的叔父曹頫“骗”了许多珐琅彩瓷器,惹得康熙很不高兴。而废太子胤礽曾向曹家勒索白银五万三千两。另一位皇子胤禟很可能还让曹家替他铸过镀金狮子。
除了皇家的盘剥勒索,曹家还因兼任巡盐御史等差事,成为权势阶层人人垂涎的肥肉。例如现存的一份清宫档案即显示: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派家人吴老汉给“原任散秩大臣佛保”送去白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又给“喀尔吉善佐领下原任尚书凯音布”送去白银五千六十两。而“原任大学士兼二等伯马齐”也曾向曹寅借银七千六百二十六两六钱,这些钱,都成了“坏账”,始终未还。
同样,苏州织造李煦也难逃勒索——李煦也是内务府包衣出身。他被参后,曾供出给皇子“阿其那”(即胤禩)买过苏州女子的事:
李煦供称:康熙五十二年,阎姓太监到苏州,说阿其那命我买苏州女子,因为我受不得阿其那的威胁,就妄行背理,用银八百两,买五个女子给了。(雍正五年二月二十三日《内务府总管允禄等奏讯过李煦及赫寿家人为胤禩买女子送银两情形折》)
作为权势者,皇子并不亲自出马,而是派手下太监来传达消息,这与《红楼梦》中夏太监派小太监来“借”钱的模式一模一样。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封建社会的官场财富,便是依照这样一种规则流动着。有意思的是,这类事在曹頫的继任者、江宁织造隋赫德身上同样发生。而勒索隋赫德的人,恰恰是曹家的亲戚、曹寅的女婿讷尔苏郡王,真可谓“一报还一报”
我们知道,曹寅的一个女儿(也就是曹雪芹的一位姑妈),嫁给多罗平郡王纳尔苏为“嫡福晋”(正室嫡妻)。讷尔苏曾管理内务府“上驷院”事务,于雍正四年“因罪革退王爵”,待罪在家。而郡王这顶帽子,则由他的长子福彭所袭——福彭即雪芹姑妈所生,雪芹还应该叫他一声“表哥”。雪芹的这位表哥在雍正、乾隆朝很受器重,任职颇多,还曾受委“协办总理事务”。
事情出在被废郡王讷尔苏在家待罪期间。这位老王爷大概闲居无聊,忽然想到妻弟曹頫革职后,他家财产全部归继任者隋赫德所有,于是打算派人去隋赫德那里弄几两银子花花。
他先派儿子“六阿哥”同一名府中太监到隋赫德家以买古董为名,拿走一枝玉如意、一个瓷瓶和一件铜鼎(一说还有玉寿星一个,小书架一对),这些大概都是曹家旧物吧。此后又提出向隋赫德借钱。隋赫德不得不分两次“借”给他三千八百两银子(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这是一起很明显的“反攻倒算”。大概正因财产原来是曹家的,讷尔苏才如此理直气壮吧?
事发之后,雍正委派和硕亲王允禄审问此事,审讯中各方供词不一。一开始,隋赫德对借银一事坚不承认,只说讷尔苏从他那里拿走几件古董,欠银四十两。后来六阿哥供称:自己因买古董,与隋赫德有来往;隋赫德派了两名妇女到他家,主动要借银给父亲,还免去利息。最终隋赫德不得不承认:自己将“官赏的扬州地方所有房地”(应即曹家财产)卖了五千两银子,准备拿回家养老。讷尔苏派人来借,“奴才一时糊涂,只将所剩三千八百两送去借给是实”。
此事曾被小王爷福彭知道,并派人警告过隋赫德:“你若再要向府内送甚么东西去时,小王爷断不轻完!”——因为私下给权势者送银钱,便有“钻营”嫌疑,双方都吃罪不起。何况讷尔苏又是戴罪之身,这是罪上加罪!
审讯的结果,遭勒索的隋赫德反被定以“钻营”罪名,“发往北路军台效力赎罪。若尽心效力,著该总管奏闻;如不肯实心效力,即行请旨,于该处正法”!
老王爷讷尔苏如何处置,雍正批示中不曾提及。所“借”三千八百两银子是否勒令偿还,也没有下文。至于这些银子是老郡王自己花了,还是资助了曹家亲戚,更是无从查考。
曹頫是这位下台郡王的“小舅子”,被查抄后,日子正艰难。而隋赫德因继任江宁织造,被雍正赐与曹家的全部财产,恐怕心中也很不安;尤其是曹家还有这样一门正当红的阔亲戚!因此,老郡王稍做表示,隋赫德立刻献上大笔银钱,其间因果,不难分辨。
讷尔苏最终很可能并未受到严惩。因为尽管坍了台,他毕竟是当权者福彭的父亲,这点面子皇上还是要给的。何况小王爷已“自纠”在先。于是一场“反攻倒算”的闹剧,也便稀里糊涂、不了了之地收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