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找公关公司删除负面消息注定徒劳?
----有感于亨氏涉三聚氰胺博文被删除
据媒体报道,近日中国政府开始整治网络公关、删帖的行为。笔者不禁想起了最近自己遭遇到的一起删帖事件:大约两个月前,接到一位男士的来电,自称是公关公司的,要求本人删除博客上的《三聚氰胺亨氏米粉,家长们要小心》一文。本人告知其:该文内容真实合法,所以不能删。如果亨氏公司认为该文失实或者违法,可以去法院起诉本人。此人遂挂断了电话并且再未来电。
《三聚氰胺亨氏米粉,家长们要小心》一文发表2008年9月(文章内容,详见本文后的附录),当时笔者所有的博客都可以发此文,不少宝宝食用亨氏米粉的家长也在多家网站进行了转帖了。但2010年夏天起,几家网站陆续以站内通知称该文内容违法或未通过审核,被隐藏或者删除,因工作繁忙笔者当时没有理会此事。接到公关公司电话后,笔者重新查看了相关内容,至少有四家网站上的该文被删除:笔者记得其中两家网站应该帖过该文,但内容已经删除且找不到被删的页面及相应的通知http://is.gd/alzzIM http://is.gd/yGHRcl 。另有两家还能找到删除页面,http://is.gd/rqm8Vn http://is.gd/7mdJ97 其中居然有四大门户中的一个。
笔者认为上述删帖行为非常愚蠢。首先,从必要性看,删帖公司开始运作删帖的时间距离亨氏米粉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有两年,此事已经被淡忘,相关的网站上的帖子已经基本无人点击,即便搜索引擎还可以查到,大家也看得出是两年多前的事情,这件事情完全可以不做。
其次,从可操作性而言,此事的难度较大。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此类帖子一旦热传,会在网络很多地方留下痕迹,即便删除了文章,搜索引擎快照上也会有相应的痕迹,如果要在互联网上抹除全部痕迹,难度很高。比如删帖公司本次的工作成果就不太好,虽然他们删除了四个网站的文章和很少量的其他转贴,但笔者的文章还是可以在近百个网站可以阅读到。
第三,相关的删贴操作可能导致更大的反弹,给公司商业信誉造成进一步伤害。作为互联网律师,笔者也经常给网站发律师函要求删除一些违法或侵权的内容,基本都能达到委托人希望的效果。不过笔者作为律师发函要求网站删除的内容都是违法的,网站不删会被起诉。但笔者的该篇博客文章并不违法,删帖公司就无法给出一个正当、合法的理由要求网站删除文章,这会导致相关内容即便被删也很可能被重复上传。删贴肯定会导致文章的影响扩大,比如本次删贴就让笔者非常反感,我甚至考虑过把这篇博客翻译成多国语言放在独立域名的Wordpress网站上并在谷歌购买亨氏的关键词推广下。
第四,从理念上看,通过删除负面文章的方式维持品牌美誉度的理念本身就是完全错误的,真正高明的应对负面新闻方式应该是直面负面,整改问题并公之于众。这个看似很笨、见效很慢的办法实际却是唯一可以有效重塑企业形象和消费者信心的办法。任何企业都可能有负面新闻,分布式的互联网结构让这样的新闻分布于网络的各个节点,传播非常便捷,删除却非常麻烦,只要负面新闻实际是真实的,任何公司都无法阻止该新闻的扩散,因为没有办法堂堂正正的要求搜索引擎和网站删帖并阻止重新发布。
最后,谈一下删帖的法律标准问题。前不久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实际我们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在互联网领域,法律还远没有完善,最突出的问题其实就是删除互联网信息没有法治化。真正的法治化社会,删除互联网上的信息应该有标准,而且如果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对违法的删帖行为进行行政或民事诉讼,但目前的实践与这个标准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因此才会出现非法删帖公关公司泛滥的情况。
本文作者:游云庭,职业为律师,联系电话: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人对本文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
附录:三聚氰胺亨氏米粉,家长们要小心
本文欢迎大家转载,大家记住,多一个家长看到这篇文章,就少一个宝宝受害。最新的香港政府检测结果显示,亨氏米粉也查出了可能导致肾结石的三聚氰胺,相关的链接见香港政府的网站,http://www.cfs.gov.hk/s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files/List_of_food_samples_Unsat_FC&MILK_0927.pdf
为什么要在我的博客上贴这篇文章?因为我发现,很多网站已经开始删除相关新闻了,比如,谷歌的搜索引擎就曾经搜到某权威网站上的这个网页刊登过此亨氏毒米粉的新闻,但现在就已经打不开了。http://cq.people.com.cn/NewsCenter/20080928074626.html
该新闻意味着,喝进口奶粉加亨氏米粉的我们家宝宝可能也成了毒奶粉事件的最新受害者。随后,亨氏公司照例又出来澄清:“昨日,亨氏在华的一名联系人对本报表示,这一款米糊只特供香港。据亨氏的一份声明,在香港回收的米糊编号是6901642888480,需要在香港召回, 但是三聚氰胺含量极微。亨氏又表示,这一产品系列占在港销售的亨氏婴儿食品1%,经过大量的测试,其他亨氏的产品都没有发现含有三聚氰胺。”
对于亨氏的表态,我个人表示最大的怀疑。鲁迅先生说过,他是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我则是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这些毒害我们的宝宝的商家。他们为什么事情一出你们就断定只有一款产品有问题“经过大量的测试,其他亨氏的产品都没有发现含有三聚氰胺”首先是时间上的问题,如果问题产品占1%,那其他产品就有99%,亨氏的产品非常多,根据出厂日的批号计算,有成百上千的产品需要检测,他们在发生问题的第二天就宣称其他产品都没有问题,怎么可能?!其次,如果亨氏是之前就做的三聚氰胺的检测,那他们的大量测试怎么没有测出香港的那款米粉?
多事之秋,众位家长要小心宝宝的食品安全。愿天下的宝宝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愿他们变成家长时,已经无需再有今天我们的担忧。
----有感于亨氏涉三聚氰胺博文被删除
据媒体报道,近日中国政府开始整治网络公关、删帖的行为。笔者不禁想起了最近自己遭遇到的一起删帖事件:大约两个月前,接到一位男士的来电,自称是公关公司的,要求本人删除博客上的《三聚氰胺亨氏米粉,家长们要小心》一文。本人告知其:该文内容真实合法,所以不能删。如果亨氏公司认为该文失实或者违法,可以去法院起诉本人。此人遂挂断了电话并且再未来电。
《三聚氰胺亨氏米粉,家长们要小心》一文发表2008年9月(文章内容,详见本文后的附录),当时笔者所有的博客都可以发此文,不少宝宝食用亨氏米粉的家长也在多家网站进行了转帖了。但2010年夏天起,几家网站陆续以站内通知称该文内容违法或未通过审核,被隐藏或者删除,因工作繁忙笔者当时没有理会此事。接到公关公司电话后,笔者重新查看了相关内容,至少有四家网站上的该文被删除:笔者记得其中两家网站应该帖过该文,但内容已经删除且找不到被删的页面及相应的通知http://is.gd/alzzIM http://is.gd/yGHRcl 。另有两家还能找到删除页面,http://is.gd/rqm8Vn http://is.gd/7mdJ97 其中居然有四大门户中的一个。
笔者认为上述删帖行为非常愚蠢。首先,从必要性看,删帖公司开始运作删帖的时间距离亨氏米粉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有两年,此事已经被淡忘,相关的网站上的帖子已经基本无人点击,即便搜索引擎还可以查到,大家也看得出是两年多前的事情,这件事情完全可以不做。
其次,从可操作性而言,此事的难度较大。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此类帖子一旦热传,会在网络很多地方留下痕迹,即便删除了文章,搜索引擎快照上也会有相应的痕迹,如果要在互联网上抹除全部痕迹,难度很高。比如删帖公司本次的工作成果就不太好,虽然他们删除了四个网站的文章和很少量的其他转贴,但笔者的文章还是可以在近百个网站可以阅读到。
第三,相关的删贴操作可能导致更大的反弹,给公司商业信誉造成进一步伤害。作为互联网律师,笔者也经常给网站发律师函要求删除一些违法或侵权的内容,基本都能达到委托人希望的效果。不过笔者作为律师发函要求网站删除的内容都是违法的,网站不删会被起诉。但笔者的该篇博客文章并不违法,删帖公司就无法给出一个正当、合法的理由要求网站删除文章,这会导致相关内容即便被删也很可能被重复上传。删贴肯定会导致文章的影响扩大,比如本次删贴就让笔者非常反感,我甚至考虑过把这篇博客翻译成多国语言放在独立域名的Wordpress网站上并在谷歌购买亨氏的关键词推广下。
第四,从理念上看,通过删除负面文章的方式维持品牌美誉度的理念本身就是完全错误的,真正高明的应对负面新闻方式应该是直面负面,整改问题并公之于众。这个看似很笨、见效很慢的办法实际却是唯一可以有效重塑企业形象和消费者信心的办法。任何企业都可能有负面新闻,分布式的互联网结构让这样的新闻分布于网络的各个节点,传播非常便捷,删除却非常麻烦,只要负面新闻实际是真实的,任何公司都无法阻止该新闻的扩散,因为没有办法堂堂正正的要求搜索引擎和网站删帖并阻止重新发布。
最后,谈一下删帖的法律标准问题。前不久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实际我们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少在互联网领域,法律还远没有完善,最突出的问题其实就是删除互联网信息没有法治化。真正的法治化社会,删除互联网上的信息应该有标准,而且如果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司法救济的途径对违法的删帖行为进行行政或民事诉讼,但目前的实践与这个标准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因此才会出现非法删帖公关公司泛滥的情况。
本文作者:游云庭,职业为律师,联系电话:8621-52134900,Email: yytbest(@)gmail.com,本人对本文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
附录:三聚氰胺亨氏米粉,家长们要小心
本文欢迎大家转载,大家记住,多一个家长看到这篇文章,就少一个宝宝受害。最新的香港政府检测结果显示,亨氏米粉也查出了可能导致肾结石的三聚氰胺,相关的链接见香港政府的网站,http://www.cfs.gov.hk/sc_chi/whatsnew/whatsnew_fstr/files/List_of_food_samples_Unsat_FC&MILK_0927.pdf
为什么要在我的博客上贴这篇文章?因为我发现,很多网站已经开始删除相关新闻了,比如,谷歌的搜索引擎就曾经搜到某权威网站上的这个网页刊登过此亨氏毒米粉的新闻,但现在就已经打不开了。http://cq.people.com.cn/NewsCenter/20080928074626.html
该新闻意味着,喝进口奶粉加亨氏米粉的我们家宝宝可能也成了毒奶粉事件的最新受害者。随后,亨氏公司照例又出来澄清:“昨日,亨氏在华的一名联系人对本报表示,这一款米糊只特供香港。据亨氏的一份声明,在香港回收的米糊编号是6901642888480,需要在香港召回, 但是三聚氰胺含量极微。亨氏又表示,这一产品系列占在港销售的亨氏婴儿食品1%,经过大量的测试,其他亨氏的产品都没有发现含有三聚氰胺。”
对于亨氏的表态,我个人表示最大的怀疑。鲁迅先生说过,他是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我则是不惮于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这些毒害我们的宝宝的商家。他们为什么事情一出你们就断定只有一款产品有问题“经过大量的测试,其他亨氏的产品都没有发现含有三聚氰胺”首先是时间上的问题,如果问题产品占1%,那其他产品就有99%,亨氏的产品非常多,根据出厂日的批号计算,有成百上千的产品需要检测,他们在发生问题的第二天就宣称其他产品都没有问题,怎么可能?!其次,如果亨氏是之前就做的三聚氰胺的检测,那他们的大量测试怎么没有测出香港的那款米粉?
多事之秋,众位家长要小心宝宝的食品安全。愿天下的宝宝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愿他们变成家长时,已经无需再有今天我们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