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社论]垃圾焚烧再选址,民意互动务求扎实


  [南都社论]垃圾焚烧再选址,民意互动务求扎实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1-04-13

  民主决策本身就与单纯追逐效率之间存在路径差异,而前者的优势在于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此次垃圾焚烧厂选址的民意征集,究竟要采取怎样的一种方式来进行,民意如何更加真实、全面地体现出来,并且最终一定要有一个意见采纳与否的明确反馈以及理由陈述程序。民主本身是一个由细节串联起来的过程,需要权力的谦卑和雅量予以呼应。

  备受争议的番禺垃圾焚烧项目,在沉寂了一年多之后重新回到公众视线。4月12日,番禺区政府正式公布了东涌镇、榄核镇、沙湾镇、大岗镇和大石街会江五个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初步备选地址,据称最终厂址将在汇集民意和专家论证后依法推进。公布选址并征求意见,这当然应给予肯定。

  连日来,关于垃圾焚烧厂选址的各类揣测与热议已经开始在坊间升温,甚至房产中介网站都已经开始预估周边房市的可能变化。在经历了2009年那场持续而深入的市民讨论之后,此次番禺的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可以说有不少能够(甚至必须要)记取的经验和教训,诸如民意更便捷、精准和刚性的有效互动,诸如前一轮在有关垃圾处理问题讨论中已经成熟的学界以及民间的观点和主张。其中,民意的互动更是要务求扎实,要在包括互动渠道、保障措施、信息汇总与反馈等征集民意的全程中得以确保。

  南都记者第一时间走访五个备选地点的居民,从反馈的情况可以看到,切身利益攸关的群体对此次选址还是表达了不少疑惑与忧虑。其中包括,当下公布出来的五个备选地址是通过怎样一种程序被最终决定下来的,既然经过“挑选相对较好”的程序,那么曾经被作为备选项的其他点还有哪些?五个点最终“脱颖而出”的理由又是什么?……如上疑问所指向的便是,此次备选地点的前期决策过程,需要以更加透明公开的方式呈现给公众。尤其是在政府和主建派观点认为“废气可控”的大背景下,也有必要给予公众多一点信心,让更多的人有理由免于恐惧:既然“废气可控”、居民的担心只是杞人忧天,那么为何还要在选址时考虑居民多寡这一因素?是否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垃圾焚烧场所选择建在政府机构旁边,把实在的信心传递给居民?垃圾焚烧的技术确实在日渐成熟,但要有同样成熟和完备的监管才能让人们宽心。

  有关部门向公众承诺,市民针对此次选址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讨论项目可行性以及最优点选址”,可清晰表达对某备选点的支持或反对,也可提出新选址意见。这应当被认为是一种较为积极的态度,而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否,除了专家论证之外的民意听取,本来就是不可能被忽视的方面,更何况是在垃圾焚烧这样一个备受争议的关键点上。现在需要加以认真考虑的在于,此次垃圾焚烧厂选址的民意征集,究竟要采取怎样的一种方式来进行,民意如何更加真实、全面地体现出来,并且最终一定要有一个意见采纳与否的明确反馈以及理由陈述程序。民主本身是一个由细节串联起来的过程,需要权力的谦卑和雅量予以呼应。

  垃圾处理究竟采取怎样一种方式来进行,这样的讨论原本应在选址之前就该进行。现在给出的“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结论性意见,据称经过了广泛的收集意见,但仍旧有必要对其中各类专家意见进行必要的公开,尤其是“32位专家31位赞成”中的少数派意见,需要充分披露。“为全面掌握民意”,番禺公布了城管局长专线等5条意见收集途径,目前掌握的数据显示,“收集到的各种信息735条,其中反对垃圾填埋的27条,支持垃圾焚烧处理的103条,赞成并另外推荐焚烧技术的87条,提出其他处理方式49条”。但是否可以就此得出“赞成焚烧多于填埋”的结论或可商榷,毕竟意见总体的样本参数并不大,支持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垃圾的意见所占比重仍然较小,而且其中还有469条建议究竟持何种态度,尚无法获知。这应当为接下来更大范围征集民意提供镜鉴,除了提供尽可能多的市民讨论空间之外,还要重视互动沟通渠道的构架与确保。

  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决策,应当成为这座城市里政府与民意之间良好互动的试验田,双方均要保有最大的诚意。需要重申,对垃圾焚烧的决策以及选址,不仅攸关“邻避主义”(N IM BY,N ot InM y Back Yard的缩写,即垃圾处理厂、核电厂、污水处理厂、精神病医院等公益性又有潜在环境影响的设施,建在谁家门口谁都不乐意的现象)原则下的个人私益,而且注定要最终涉及到所有人。民主决策本身就与单纯追逐效率之间存在路径差异,而前者的优势在于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走出垃圾焚烧的选址困局,需要通过全程的信息公开以及民意的切实听取,并且尽量让这一过程的所有细节无可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