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死磕“公车私用”


话说广州公安局装备处一民警开“O牌”车送孩子上学,一位区姓老者愤愤不平地说了句“公车私用何时了”(区先生比较文雅,此句颇有些“春花秋月何时了”的韵味),不想民警毫无诗意的浪漫,当街指着区老伯大爆粗口,差点把老区气出心脏病来。

 

《新快报》的这篇报道让我想起河南郑州的一件事。时在2007年,一个“豫O”车在单行道上逆行,与公交车狭路相逢。“豫O”不但不让,还把车停到马路中间,引发交通堵塞。交警赶来处理,“豫O”司机居然摇下车窗,指着一个交警,扬言要“脱掉他的警服”。

 

广州的区老伯身子骨单薄,看上去弱不禁风的样子,却有一副侠骨,曾勇斗劫匪并两次获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授奖。区老伯稳了稳神儿后,掏出手机拍下车牌,向纪检部门举报。结果是,公安局一个政委带着当事警察登门致歉。

 

郑州那档子事儿也有了个“主旋律”的结局,疯狗一样的“豫O”被一位好事者拍下来放到网上,引起20多万次围观,牛车司机最终被组织上清除。这位好事者深受鼓舞,由此开始了死磕公务车的人生之旅,公务车耍牛B他拍,公车私用也拍,拍了就往网上发,一时间,江湖人称“垃圾耙子”的“专拍哥”声名鹊起。2010年10月,河南省痛下决心,取消了“豫O”牌照,据说跟这位“垃圾耙子”的拍客生涯不无关系。

 

公务车搞特权和公车私用,是吾国公车的两个天然属性,亦是中国路人甲路人乙的基本常识。兄弟我天天早上能看到“冀O”车上下来一对幸福的夫妻,拉着孩子的小手迎着朝霞走进幼儿园,实在是不胜羡慕。我等觉悟之差,从来没想到要拍下来放到网上供人围观,只是深深遗憾自己混得太惨,别说“O牌”,就是一辆“民用”牌照的公车都蹭不上。而且,每当我听到公车警报器怪叫,只是神往有朝一日也能庄严地坐在公车上,享受喝令三山五岳开道的神气,从没想到向有关部门打个小报告。

 

从河南的“垃圾耙子”发愿与公车死磕,到现在已有4年的时间。据“垃圾耙子”说,他有一个QQ群,里面有三四百个跟他一样对拍公车感兴趣的同道中人,在河南,这种人还不到十来个,而且除了他暴露身份外,其他人都选择潜伏,默默无闻地搞地下工作。“垃圾耙子”说,公车私用,其实就是一层窗户纸,大家都知道,谁都不说破,我就是那个敢捅“窗户纸”的人——既然捅窗户纸这么有意思,为什么大家不群起而捅之呢?

 

武汉从去年3月份开始,悬赏奖励市民用摄像机拍汽车交通违法,一时武汉拍客蜂起,队伍扩大到600余人,很多外地拍客也慕名而来。最终沉淀下来100多个拍客,以此为业,当起了“赏金猎人”。职业拍客最多的时候一个月能赚八九千,有的拍客还为此购置了两万多块钱的专业摄像机——真是不惜血本。不用重赏即有勇夫,据说,有拍客因为拍摄点发生争执,为了抢占有利地形而大打出。去年,武汉为交通违法拍客们支付了500万的资金,今年出的钱可能比这个还要多。

 

深圳最近也开始搞类似的交通违法“随手拍”活动,大概是在武汉经验的基础上又受了“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随手拍解救大龄男女青年”之类网络流行活动的启发。不过,深圳虽处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但“随手拍”活动尚不如武汉大胆,开始透了个“有奖举报”的信息,最终确定一般的举报没报酬,只有举报假牌之类的重大交通违法才有奖励。尽管如此,市民参与的热情貌似比较高,据警方的微博说,6天中收到“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2436宗,一天就达到400多宗。

 

这种“群众斗群众”式的举报尚且有如此效果,如果把活动主题改为“举报公车交通违法”和“举报公车私用”,群众的热情进一步释放,势必形成对公车腐败斗争的汪洋大海。我等市井小民对别人开车插队、抢行之类的行为固然看着不顺眼,对公车明目张胆、肆无忌惮、有恃无恐、无法无天的行为更是羡慕嫉妒恨,对公车私用亦是眼红嘴馋心热,一旦有机会,肯定义无反顾地举报丫的——老子干不成的事儿,你也别想干;老子享受不了的,凭什么让你孙子享受!

 

兄弟我觉悟不高,但不平衡的心态是有的,只要给我机会,我保证第一个把“冀O”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的照片发给有关部门。我不但知道这个,我还知道小区中在公安局的某某爱用假牌子、在检察院的某某车上非法安装警报器、在车管所的某某开的车是驾校的……给我个机会吧,我会象个负责的特工一样,向组织上提供很多有价值的情报——不给活动经费都行。

 

那位说了,你怎么知道哪些车是公车?

 

开什么玩笑?开车的人谁不知道。警牌、“O牌”是公车有木有?“卫生防疫”、“工商执法”是公车有木有?“小号车”是公车有木有?“8字头”的车是公车有木有?前风挡上放着“特别通行”的车是公车有木有?

 

您还别搞什么“公车标识”,只要给群众这个机会,不管你挂什么牌子,都能发现你公车私用。我对门是环保局的,他每天开着单位的车回家有木有?我楼下是税务局的,他一家老小出去玩儿,开的是单位的本田奥德赛有木有?

 

如果有关部门愿意给举报公车的同志们意思意思,当然更好。我也趁机买一台高级DV,把我知道的情报全部偷拍一遍,估计就能回本儿,要是再去扫扫街,就是净赚。

 

其实,就算奖励再高,比如一单生意给个千儿八百的,国家也能省不少钱。我们可以算算账:按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公车使用“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而一辆公车一年的平均消费是10万左右。如果我的举报管住了一辆公车的私用,我得1000元,国家省了6万多;即使我的举报起到的一半的作用,国家还能省3万多——看看,给我一千块是不是很值?

 

尽管我很想赚钱,但要是举报公车腐败,我可以表个态:不给钱我也干!只要给个“公开的”、“开放的”、“有反馈的”平台,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书接上文,话说河南郑州几位针对公车的拍客,除了“垃圾耙子”,剩下的几位都选择了搞“地下工作”,何以如此?还是星星之火尚未燎原、正气没有压倒邪气、群众没有发动起来——在这事儿上,发动群众不难,难的是下个发动群众的决心啊!

 

(此文授权新浪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