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正面面对的现实是:我国的两大资本主体系统,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泾渭分明,各有主干,各有支流,各有流向,似乎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动态主流架势。
国有资本,几乎完全由国家指定的代理人,即相应的国有企业,和对对应的国有系统的分配和支配体系,在使用、控制、分配、调整;几乎没有另外的主体-------民企参与和干预的机会、形式、成果。
民间资本,来自于民间的劳动创造,或者来自民间的资源开发升值,由非官方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控制;但是,民间子怎的存在形式,却是,绝大多数必须存储在国有的银行里,国有银行给予民间储蓄一定的利息。
民间资本与国有机构的重要领域的重叠,就是,国有银行可以利用存储在商业银行里的民间资本进行放贷投资,但,这种投资,资本来自民间,增值受益却仅限于国有体系。
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曾经最敏感的资本问题上,国与民,分得清清楚楚,国势强于民势。
国资,国家代表人民占有、管理、支配的国库资本。
民资,人民自有,自己占有和支配,但在管理上必须由国家干预才能自由流动的民间资本。
结合现在的经济社会形势,国资与民资,究竟谁姓社、谁姓资的背后较量,在我国的现阶段经济建设当中,极具深刻的思想影响和商业价值影响。
从国家一统和民族一统的特有领域讲,从资本不过是商品价值的衡量符号讲,我国国内的人民币资本,只有一种共同性质的属性:国民所有的价值财富。
由于历史的原因,由于社会制度的历史定位原因,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缺乏本土资本认识、理论、架构、应用等基础积累和借鉴经验,三十年的混混沌沌、懵懵懂懂,雾里看花、山重水复、日出日落,我们今天,突然从纷繁复杂的日益繁荣的资本经济里网上来两条鱼:国有资本,民间资本,竟然无法判断该怎样放生、该放生到怎样的领域。哪个领域该养哪条鱼?
但是,共同的性质是国民资本,我们为什么要分隔、分割出国和民呢?!
我们的民族智慧,往往因为过度渲染的政治因素,政治利益因素,而“大智若愚”,无端丧失了一个曾经世界公认的民族的高度智慧!
现阶段,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的争议不必甚嚣尘上;既然具备共同的国民性质,那么,就自然而然能够顺应孕育生产:资本国民混合体的新生。
资本国民混合体:资金来源,依据商业模式主体性质的限定,从国有资本中自由注资一部分,从民间资本中注资另外一部分,形成资金池;由出资主体各出一定的职业经理人董事构成决策董事会,由双方或另外的第三方共同组建商业投资执行机构,由社会专业监管机构定期监管资本经营管理,由投资执行机构高效率完成高科技价值含量非常高的国家关注的重点领域项目投资业务,定向完成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科技支撑主体产业投资。以此确保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目标!
国民,是国家的血肉主体;资本,是国民之下的附属物,是共同支配的商品价值与增值价值,大可不必搞得反客为主,惶惶然俨然国民的主子,甚竟驾驭国民尊严!
一个泱泱五千年历史文明、文化文明的大国,何必借助西风,让金钱资本这种没有血性的扶摇直上、搅乱国民感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