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20110309)“公车‘新规’”热点评论讲评


【新闻事件】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省部级官员配车延至8年一换,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此谓公车“新规”。

 

在有关公车“新规”,获得发表机会的评论中,有自由来稿,有专栏稿,有报社评论员配发稿,在我所见到的稿子中,我认为以下两篇最好

 

华商报——

公车改革:釜底抽薪才能加挡前行

 

  ■ 毕诗成

 

  “公车管理将出新规,省部级以下官员不再配专车”——— 这是昨日网络新闻热点。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中办和国办下发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针对省部级和省部级以下单位做出规定,省部级官员升职后,“车随人走”;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

 

  公车改革始终撩拨社会神经。基于“省部级以下官员不再配专车”与“有的股长屁股后面都冒烟”(广东省长黄华华语)的巨大反差,尤其在政府报告承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之后,大家很容易将李委员透露的消息理解为“一记重拳”,是要给沉重的公车消费来一脚强力“急刹车”。

 

  这是殷殷的期待。但不能回避的是,一些“给力”说法其实只是“重温与重申”——— 有网友指出,“省部级以下干部不配专车”早在1994年就有明文规定,此后一直延续;而“车随人走”以往也多次提及。也就是说,要求一直是这样要求,只是“落地”时常被抛到脑后,以各种手段化解掉,比如“不固定到人”,不具资格的干部可以搞“名义上”不固定而实质上固定的把戏。正因为大家不按规矩来,我们才看到了基层公车的泛滥,“公车消费每年3000亿元”的估算数字,被反复引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 “一个人的公车改革”,算下来每年可省少则8万多则10万元,就让人唏嘘不已!各地政府有多少辆公车,也常成为说不清的“机密”。

 

  多次发文、几番整顿,但党有政策,官有对策;货币化改革,搞出“天价车补”……梳理以往经验可知:公车改革要有本质撼动,必须抓住“一个核心两个基本点”——— 核心就是抓 “钱袋子”,以财政预算倒逼,使得公车消费不可能成为自说自话的糊涂账;两个基本点就是温总理所说的 “管束公款消费最根本的两条”,一是公开透明,二是民主监督。这三条是釜底抽薪之计,回避这三条,说得再热闹,要求再严格,都很难让人乐观。

 

  公车乱跑,最终总要“钱袋子”买单。但由于消费账目保密,关着门花钱使有些人肆无忌惮,“货币化改革”多花了还是少花了也是自说自话。最新消息称,财政部将出台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从预决算关口加强管理;全国人大预算委主任高强也表示,将在今年6月的2010年中央财政决算中公开“三公支出”。这是很重要的一步。公开的进程与预算改革的进展必然挂钩,对于地方上而言,这显然需要在放置于整体财政预算公开的大背景之下,才能具有实质意义。考虑到很多地方政府对于预算公开的排斥,以及过粗的账目,必须从中央层面、地方人大层面加强推动,钱袋子公开,能说清楚,才不怕有人改革只是做样子,“挂空挡、空踩油”。

 

  重申决心之后,还急需公开透明与民主监督的制度安排。这首先是数据的公开:公车数量的公开、补贴费用的公开,监督办法的安排,以及违规后的问责,都殊为不易。遭到利益阻挠,是必然的,光是让当下超编配车真实状况理顺清楚,就不容易。而不公开这些,支出是否“零增长”,也就成为不能判断的事情。如果说信息透明是“治乱象用阳光”的逻辑起点,那么之后只有充分吸收人大、纪委、媒体、公民监督等形成合力,才能斩断既得利益者的需求欲望,期待得到长效治理。

 

  总之,民众呼声与中央部署呼应对接,重要的一环,就是避免中间地段“梗阻”。所以,重闻“省部级以下官员不再配专车”,先别盲目乐观,还应该举一反三,寻求釜底抽薪之策,让公车改革真正地挂上挡、加上油,驶向民众满意的目标。

 

http://hsb.hsw.cn/gb/newsdzb/2011-03/09/content_8019659.htm

 

【案例分析】

 

1、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稿子,论据翔实,既指出这是旧规,而且也指出,现实公车消耗触目惊心;论点鲜明,“一个核心两个基本点”:抓钱袋子,财政预算倒逼;公开透明和民主监督。这不仅指出了执行力不足的问题,更为怎么执行提供了建议。

2、如果能把论点前置更好,这是一篇本报评论员文章,无须考虑编辑选稿疲惫,如果是自由来稿,稿子太长,编辑可能看不下去,尤其是在这样的热点稿件中,因为很多编辑要面临太大的阅读量。

 

现代金报——

公车改革需“新规”更需执行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省部级官员配车延至8年一换,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详见本报今日A2版)

 

    针对公车改革,已经不知出台了多少规定,三令五申之下效果却难如人意。中办国办此番再次出台“新规”,进一步收紧公车配备标准,虽然宣示了监管层永不妥协的立场,但对执行力的预期仍是让人纠结。

 

    我们从来不缺少制度,缺的往往是实施制度的决断力。正如李宏委员所言,现在很多县乡一级的干部都配备专车,属于不折不扣的“违规”。我们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他们敢于无视相关规定,肆无忌惮地违规?说到底,还是与监管和问责的羸弱有关。

 

    一些地方违规配备专车,招摇过市,无惧周遭打量,甚至不怕在上级领导面前摆谱,盖因上上下下都在违规,心照不宣,最终成了铁板一块。在这个过程中,行政体系内部的自我监督和纠错机制,几乎完全失效。

 

    事实证明,国家相继出台的有关治理公车规定,在一些地方被架空、被虚置,甚至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以目前的局面来看,如果一些地方制度运行的基础环境不改变,如果监管和问责机制仍然休眠,“新规”难免成为浮云。所以,必须先对相关制度配以坚强的节制力和执行力。

 

    我觉得,公车治理亟需一种方向性的改变,应走出“以制度救济制度”的怪圈,走向“以执行力救济制度”的道路。前者的本质是“新规迷恋”,而后者,则是通过对制度环境的破旧立新,从根本上铲除官员违规配车的土壤。

 

    公车治理,是收紧配车标准,还是收紧制度环境?是在官员身上用心,还是在监管和问责上用心?我想,这两点已毋庸质疑。任何改革,都不能指望一纸规定去独自鼎定大势,监管层必须以稳健的耐心和强大的决断力,赋予制度以锐利的执行力,才能赢得真正的敬畏。张若渔

 

http://dzb.jinbaonet.com/html/2011-03/09/content_179182.htm?div=-1

 

【案例分析】

 

1、“以制度救济制度”、“以执行力救济制度”这个提法很新颖——尽管也是说执行力的问题,在我的编辑视野中,这样的提法比较新鲜,所以直接抓住了眼球,倒数第二段是本文的论点,这个论点如果放在前面,开门见山就好了,我们必须强调传播的效率。

2、稿件文笔较好,而且很好地把握了度,虚词、浮词过于感性表达,而感性表达恰好是理性表达的大敌,评论需要的是理性表达。感性表达,如果既增加文章的优美,又避免影响理想表达,需要作者很好地把握。

 

西安晚报——

 

不缺公务用车规定 

缺的是实行与监督

 

  37,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2版)

 

  伴随着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之中对公车制度的明确厘定——“要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车改革已然箭在弦上、蓄势待发。

 

  34,财政部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再加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即将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公车改革的大幕就要拉开。而“省部级以下不配车”、“8年一换”、“车随人走”等消息的披露,也将此次改革加上了“史上最严”的定语。

 

  我们当然有理由对治理公车腐败问题进行积极的期待。但是,一个现实问题是,我们从来都不缺好的制度,缺的是在现实中的执行、落实以及监督。1981年,中央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汽车配备和用油定量包干的暂行办法》,1983年中央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任副部长、副省长以上干部生活待遇的几项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汽车配备作了相应规定。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1999年,又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除此之外,各省市也都有明确而详细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标准。

 

  有了好制度,还得有个好监督;有了好监督,才会有好落实与好效果。人大代表叶青被网友誉为“用车成本最低的清官”,连续8年提了公车提案,却只影响了两个半人,就足以证明,当下公车改革阻力很大。

 

【案例分析】

 

这个稿子指出了“旧规”,而且罗列也比较细致,但在论点和论证上稍微弱了一些;

其实,今天我报(河南商报)的选稿也犯了同样的错误,就是过多的强调“旧规”,而没有在论点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我原来认为,新闻评论一是引起共鸣,二是传递新知,但现在看,应该在新知(或观点)上多一些功夫,尤其是这样的政策性选题。

以下是我报(河南商报)的用稿

 

违规成违规者的通行证 新规是更新规的墓志铭(引)

公车“新规”不过是17年前的“旧酒” (主)

 

  一条“喜讯”在众人中间不胫而走:公车管理将出台新规,省部级以下官员不再配专车。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也不能换车,“车随人走”。而且,省部级以下单位车辆不固定到人。(详见今日本报A07版)

 

  须杜绝事实上的专车

 

  去年年末,坊间就曾流传“厅局级以下官员专车或全部取消”的消息,但随即遭到了发改委的“辟谣”;如今,“省部级以下官员不再配专车”的消息再度引起这么大关注,这里或许存在着本质的误读:舆论可能认为不符合标准的专车将被尽数取消,而真实的结果是名义上的专车要取消或许不难,事实上的专车要杜绝却非易事。

 

  再小级别的机关单位,也必然会有一名“一把手”,能不让他有专车吗?网上随便搜索了某地级市某区的公车管理文件,其中规定:区“四大班子”领导干部可相对固定1辆公务用车。看,文件用词把握得多好,人家只是“相对固定”,而根本没有“固定到人”。

 

  不配专车17年前就有

 

  “省部级以下官员不配专车”之所以会被媒体和公众当做一条新规,大背景是省部级以下官员配专车在现实中简直多如牛毛。现实归现实,法规归法规,从来没有一个中央文件曾经允许过省部级以下官员配专车。无论是1994年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1999年的《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还是2004年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都规定的是省部级干部一人一辆专车,现职副省部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

 

  换言之,早在1994年,国家首次对公务用车作出规范,“省部级以下干部不配专车”就是明文规定;在17年后,这一旧规居然又成了新规。另一个新规亮点“车随人走”其实亦是旧规,在2004年的文件中就有相关规定。而这三份文件都特别强调公务用车要使用国产车。

 

  法规不落实比没有更糟

 

  如果法规根本得不到落实,其实比从来没有法规还糟糕。尤其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新规,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违反,最终法规的公信力必然跌至谷底。谁都知道,省部级以下干部甚至县乡干部配备专车,违规;官员提升或调动,人走车不走,违规;公务用车不支持甚至排斥国产车,还是违规……问题是,我就违规了,能怎么的吧?

 

  当官员需要为违规付出的代价始终趋于零,当滥配专车从来上升不到惩治腐败的高度,违规必然成为违规者的通行证,新规也必然成为更新规的墓志铭。

 

【案例分析】

1、我报用了引题,这在编辑手段中比较突破的,但唯一不足的是,这个引题效果并不好,因为它并没有起到引导阅读的作用,如果把论点提入,可能好一些;

2、用了小标题,对于一个超过千字的评论来讲,打断,加入小标,有利于阅读。

 

以下的问题需要避免——

 

某媒体以“制度创新”为栏头,发表《车改, 最好的办法就是最简单的办法》,认为“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消息,说明公车改革已不需要‘试点再办’,而是‘马上就办’”,“虽然省部级官员配车的使用年限从5年延长到8年还有局限,并未最大限度地增长公务用车的寿命,但却是破冰之举”,把“新规”真正当成了新规,显然是作者对公车改革这个领域并不了解。一个选题,需要不需要写,写不写,前者事关读者,读者是不是关心;写不写,则事关作者。而作者又有两个限制,愿不愿写,能不能写。愿不愿写,是价值判断的问题,我不想说;而能不能写,则是自己有没有这方面的新知、新观点,这是知识结构问题。

 

“有一个著名的故事说,如果让一个德国人或日本人每天擦6遍桌子,他会认真照做;而一个中国人开始会擦6遍,慢慢地觉得5遍、4遍也可以,最后一看领导不在,索性就不擦了。”某文章以这样的“故事”做论据,我认为是不扎实的论据,一,这是故事,孤证;二,一个中国人,不具有普遍性。这个故事,增加了文章的感性,或许显得可读,但削弱了理性,我认为这样的论据和论证,还是少一些好。

 

最后——

能力所限,不能对文章作出准确点评,如有误解,请谅解;视野所限,很多好稿子没有看到,也不能在讲评之列,也请谅解。

 

河南商报评论部王攀

20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