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1年全国两会大幕开启。高房价、保障房、楼市调控等有关房子的话题仍然是代表委员集中“开炮”的火力点。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开幕首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两会话题榜上,楼市调控成为上榜关键词。城市化进程中的住房难问题该如何解决?怎样平抑房价、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委员们纷纷献计献策。2011年3月5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雄伟的人民大会堂气氛隆重热烈,万人大礼堂里灯光璀璨。巨型国徽在主席台帷幕中央熠熠闪光,10面鲜艳的红旗分立两侧。
来自祖国各地的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13亿人民的重托出席盛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2011年1月26日“新国八条”和房产税试点吹响楼市第三轮调控集结号,限贷、限购、提高二套房首付等频频亮剑。新政的频频出台,将购房资格变得更为严苛,当买房成为人们一生只有一两次的稀有机会时,选购一步到位的好房子就成为升级置业首选。3月5,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的日子,正值春节前出台的新“国八条”、房产税试点等房地产新政满月。
房地产相关问题在“两会”期间再度升温,这已经成了近年来的常规现象,而今年也不例外。中国官方媒体也在此间发表数篇文章,采访多名代表委员,就“要幸福不要GDP”、“幸福指数替代GDP成为施政纲领”、“幸福包含的要素”、“幸福在哪里”等相关问题展开探讨。十二五规划、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价、房产税、限购令、保障房、开征房产空置税、个税起征点调整、收入分配、土地出让制度、物价调控、贫富差距、食品安全、看病难看病贵、完善社保体系等话题也成为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这些话题既关乎民众的“幸福感”,更关乎他们的“安全感”。
其中房产税的提案比较具有争辩性外,关于保障房的提案也是两会房地产提案
中最有讨论的问题,保障房成为两会热门词汇。保障房的提案基本内容是增加保障房在商品房市场的供应比例和土地供应及建设资金的筹备,另外是土地出让金投资建保障房的资金提高和中央直接拨资金及银行贷款,其他就是保障房基金和社会筹资金及开发商参与开发保障房等方面内容。保障房建设能否如期落实?
让居者有其屋,说这一句话很容易,而落实到保障房的建设上,国家不仅从土地的储备,到资金的筹措,最后到分配方案的完善,都投入了几乎全社会的力量。在开局之年制定的一千万套保障房的目标,让社会为之欣喜,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众多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更重要的,它体现了一个国家对于完善自己民众生活质量,勇于担当的责任心。我们今天就将带着过去五年的中国经验,和各位委员代表们一起,来关注未来五年时间里,国家保障房建设的这一民生话题。
我国自2007年实施大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建设快速发展。整个“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大幅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日前,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透露,今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任务指标已分解到各省份,中央财政资金也将在全国两会前后陆续下拨。这标志着,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启动。今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超过1000亿元,相比去年将继续大幅增加。
在中央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的同时,各省也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了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有关部门计划采取相应的硬措施和硬约束。财政资金安排不足的地区,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将努力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切实加大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省级财政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对财政困难市县给予倾斜。建议发挥保险资金改善民生的作用,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
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比以往更加具体的用地供应管理目标,强调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3月2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的“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指出,2011年部将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在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中将保障房用地计划单列,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今年,国土资源部将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作为惠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中主要安排有:一是要确保1000万套保障房的落地。各地要抓紧编制住房用地的年度供地计划,将保障房计划单列,保障房用地要应保尽保。二是要完善土地出让制度,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等一些做法,使土地出让从单纯的价高者得,向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方向转化。优质地块出让之前,一定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严防出现高价地。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也表示,包括2011年在内的整个“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将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据相关权威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47万公顷,同比增加124.5%。与前几年的供地情况同口径相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其他住房实际用地10.89万公顷,同比增长42.5%。
温总理表示,今年要再开工建保障房棚户区改造房1000万套。一是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二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房价与住房保障问题不仅受到老百姓的热切关注,也受到政府决策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今年“两会”议案提案中,不少代表、委员的建议也直指高房价。针对这一问题,2011年3月5日上午,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并具体提出了三条措施。
这实际上是从房屋供给的角度解决住房市场供求矛盾。这么做的目的不仅仅是通过未来住房存量的增加缓解高企的住房需求对房价的推升作用,更重要的一点在于保障性住房是对商品房市场的分流,而且分流出的绝大部分是自住型、消费型需求,而这部分消费者的福利往往最容易受高房价的侵蚀。
继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提出今年全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之后,今后5年我国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的最新目标业已浮出水面。届时,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将达到20%,将有力地缓解住房问题的压力。 温总理表示,我国计划在今后五年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未来五年,中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大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改善一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中宣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北京市委等6部门在京举办热点问题形势报告会,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会上作了题为《关于城镇住房问题》的报告
勾画了中国城镇住房基本政策: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中国城镇住房实行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供给为主的政策,强调满足基本住房需求、购置与租赁相结合,鼓励自住型、节能省地环保型和小户型住房。近几年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主要有: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使得住房需求总体快于供给增长;市场监管力度不够;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较多依赖土地出让资金收入和房地产发展收入;建设成本上涨;前两年流动性充裕,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
日前,住建部代表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保障房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这一数量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大增了七成多。而这只是开始,我国今后5年内将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 自“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始重视住房保障。2007年,国家出台了“24号文”,次年推出“6000亿安居工程投资计划”,到2009年,又制定《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 2011年下发的《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末,大抵要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问题,2013-2015年,地方要结合实际,稳步扩大制度覆盖面。13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可得到基本的保障。
2月25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伟在全国政策咨询工作会议上说,中国当前的房地产问题不是简单的价格问题,而主要是结构问题。“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重点是政府大力加快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而难点在于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即房地产调控的预期效果实现与地方政府土地批租收入必然下降的矛盾;二是界定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关系,即未来地方政府财政预期收益变化要与其事权相匹配。
2月28日,全国工商联在京召开“两会提案通气会”透露,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拟主导设立“建银精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公租房基金规模将在200亿元左右。目前该基金方案已由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正在会同研究。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方面希望证监会能优先支持基金资产REITs上市。
若这项计划能落到实处,那么我国住房压力、房价过高等问题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得到有效缓解。当然,如何将保障房落到实处,杜绝保障房建设中的权利寻租,保证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这就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2011年3月4日,今年广东除了将建设筹集31万套保障房外,《广东省城市住房保障条例》也即将出台。目前,《广东省城市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已送至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征求立法公众意见(下称“征求意见稿”)。当中提到,每年提取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的资金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 土地方面,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住房保障土地储备制度。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优先单独列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指标,列入住房保障土地储备的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地功能。
资金方面,征求意见稿列了九项资金筹集渠道: 1.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2.当地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3.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4.每年提取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的资金;5.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6.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及出租、出售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7.发行企业专项债券;8.社会捐赠的资金;9.经当地政府批准可纳入保障性住房筹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
征求意见稿提出每年提取土地出让收入5%以上的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引起业内高度关注。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应当用于保障房建设。由于“土地收入净收益”不易计算,甚至有可能为负,这项规定的落实并不理想。而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以“地出让收入”代替“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为基数,不仅更易计算、落实、监管,而且提取资金也将明显增加,是一大进步。
可是,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逐步落地,各地关于保障性住房建管、准入、退出等方面的问题也一一显露了出来。有些问题的暴露,甚至令公众有所怀疑:保障房建设能否如期落实?会否出现各类腐败问题而毁了美好目标?民众提出这样的质疑是非常正常的,随着保障房大面积落地建设,诸如质量问题、分配不公、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势必会出现,问题出现了就去解决,但因此而质疑整个保障房机制,则是以偏概全,没有依据的。当前,保障房问责制非常见效,各地方政府对这一目标任务的认识已经很高,“各项落实指日可待”。相信全国“两会”期间会有更好的消息传来。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表示,政府土地收入应更多用于建保障房。现在国家已有政策要求,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要投入到保障房建设当中去。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政府没有按规定比例投入,还有部分地方政府将保障房建设资金划拨到了城市规划的其他方面,如用来修楼堂馆所,搞形象工程,建高档商品房等,严重阻碍了保障房建设工程的开展。 现在建设保障房到处都差钱,财政投入明显不足,我认为10%的比例还不够。应该把卖地的钱大量投入到保障房建设当中去。政府土地收入应更多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否则普通老百姓的住房权利很难得到保障。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说,面对保障房建设的空前力度,一些代表委员表示振奋,也难掩担心。好政策离不开好的落实,保障房这块蛋糕要做大更要做好,一要防止完不成,二要防止一建了之。对这一事关万千百姓的民生工程,不仅要完成“数量”,更要确保“品质”,对各地政府来说,这是必须面对的双重考验。事实上,在多年来的保障房建设领域,种种鲜明反差促人警醒:很多地方在报告和文件中大谈“要建多少套保障房”“保障人群将达到多少比例”等等,但在具体的项目落实中,不是迟迟没有动静,就是实际数字频频“缩水”;一些地方大谈细节关爱,一面却将保障房建在了偏僻遥远、交通和配套等根本无法跟上的地方。保障房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等更屡见不鲜。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向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挥保险资金改善民生的作用。 利用保险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收益,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但这项工程在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同时,由于巨大的资金需求,也给政府带来了较大的财政压力。
保障性住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运营期长,利润率较低,商业房地产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融资困难较大。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有两个资金来源,一是中央财政补助,二是地方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按照我国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规模预估,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实际供求缺口还有4000万套左右。国务院和住建部计划在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相比2010年增长72.4%,达到全国房地产投资规模的20%,总投资额预计将超过1万亿元。引进保险资金和商业化运作模式,有助于填补保障性住房建设庞大的资金缺口,有效缓解政府巨大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确保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可持续发展,也是保险业作为“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责任。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建控股集团总裁于炼首先提出了三个问题。 今年国家将新增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需要资金1.3万亿元,可看得见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1300亿元;地方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假如足额到位最多也就1350亿元;另外,再加上动用有限的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其余大部分缺口需要依靠存在很大不定因素的金融及发债来完成。 这些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捉襟见肘,更不要提教育、医疗等小区配套资源的投入。
2月23日,海南省政协委员云海清表示,海南省部分政协委员建议为保障房立法,从法理上明确保障性住房是本地居民享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权利,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避免建设进度缓慢和一些弄虚作假行为。我国住房保障政策自1991年出台到现在,中途经过了住宅制度改革、分房货币化、发展商品房等政策演变过程。住房也由原来单一的“居住”功能转变作为“居住+投资”功能,住宅价格不断攀升,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成了居住困难户。
住房保障政策的出现,目标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政策的出发点是很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偏差。随着保障房需求量的不断增大及建设数量的不断增加,保障房的使用管理和运营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光靠政策规章是不能解决的。争取对保障性住房进行立法,从法理上明确保障性住房是本地居民享有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权利,如同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障权利;明确政府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对违反保障性住房法规的应给予重罚,包括限制职务任用、升迁,保存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与将来养老保险金发放挂钩等。从法规上有效防止违规行为产生,确保政府公信力。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黄奇帆介绍说,重庆的公租房有四个不收。大规模建设公租房,资金如何保障?重庆建设4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大概需要1000亿的建设资金。这笔资金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要投入300亿元的资本金。主要包括:储备的土地;新发生的土地出让金、房产税;以及一部分预算内的财政收入。而剩下的700亿元建设资金,则主要是向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进行融资。这么一笔庞大的资金,如何还本付息呢?黄奇帆也道出了其中的奥秘:第一,公租房出租的租金可以偿还利息;第二,公租房的各类配套商业用房,出售后可以解决300亿元的资金;另外,一部分公租房的住户,几年后会按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买下公租房,这样也可以解决400亿元的资金,只要把上述几点搞清楚了,重庆的公租房建设模式,在全国完全可以推开.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表示,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宋委员也有一些很好的建议,比如要提高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要充分发展租赁市场以及倡导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和消费。我们也会在“两会”期间继续关注关于房地产民生相关的话题,也希望能够看到两会上能够有一些更多的提案和议案来提出,能够对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对于居民生活和保障性住房这方面的改善有更多、更好的愿景。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电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说,对于《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三农”的描述,崔永元说:“报告中提到的土地出让收益,我理解就是我们所说的土地出让金,重点用于三农,9800多亿用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走向有了一个交代。崔永元说,“保障性住房每年有多少,怎么供应?希望政府有个宏观数字。老百姓申请不到,说明政府供应得不够。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时候,民营资本投入肯定是好事,但是我不相信政府没有资金投入。
地方政府没有积极性,中央一声令下就可以解决,比如把土地出让金全拿出来用于经适房建设,如果不行就拿出90%、70%,还不行30%,总得有个数吧。”“房价高,说明房子的供给少,如果大部分人都是靠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住房问题,那么商品房的房价自然就会降下来了。房价高,开发商难辞其咎,政府有没有原因呢?土地出让金高不高?如果高,就应该及时调整。”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表示,前不久,国务院明确提出今年全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让许多“夹心层”和困难家庭欢欣鼓舞。可是,大家也有忧虑,数据显示,至2009年底,在有关部门抽查的19个省市的448个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只完成了计划投资额的41%,部分地方出现了投机腐败现象,阻碍保障性住房正常发挥作用。为什么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没有 “保障”?保障性住房利润较低,开发商不愿意建设,地方政府没有内在动力去督促是其主要原因。
要建立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激励政策,明确规定政府的责任与资金来源,明确每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保障政策应该达到的覆盖率、土地出让金用于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比例,并作为地方政府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3月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第一副主席张榕明说,更重要的是,各地情况极其不平衡,有的大城市土地出让金收益大、公积金沉淀多、地方财力又雄厚,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来源相对充裕。而有的中小城市土地出让金少,本身财力不足,资金来源可能就有较大问题。用地的情况也是如此,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文件中提出了比以往更加具体的用地供应管理目标,强调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同样需要详细研究。
按照每套60平方米计算,保障房总量将达到6亿平方米。而去年全国商品房成交量也就7亿到8亿平方米,足见保障房规模是相当大的。国家要求各地政府以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投入到保障房建设中,但靠这些有限的资金建设6亿平方米的保障房,政府的财力显得捉襟见肘,巨大的资金缺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主要障碍。由于国内现有的税负体系存在不足,地方政府财政对保障房建设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保障房建设运营期长,利润较低,商业地产企业参与动力亦有限。如没有其他外部资金的进入,中央政府保障房建设的目标恐难完成。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庆云,建议由政府组织建造保障房,开发商和符合资质条件的建筑商都可以承建。政府应该对土地出让金实行减免政策,而资金主要来自银行优惠利率贷款,辅之以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补贴,还可以考虑引入社会资金,如社保基金,既有稳定的回报,又直接用于社会保障。
基于保障房项目,李庆云还提出了两种丰富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金融创新,他认为,从长期来看金融创新可以在保障房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现阶段,需要和可能推出保障房的主要是特大城市,这些城市的财政状况相对较好,国家不妨允许它们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扩大公租房的融资来源;另外,考虑到公租房是能产生现金流的优质资产,可以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产品,这样的金融创新会使资金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有利于尽快扩大公租房的建造规模。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提出可以从六个方面突破保障房资金瓶颈:考虑从发放住房保障特别国债;通过发放企业债券形式来融资;引入稳健型的基金进入;提高银行信贷比例;通过募捐、彩票等创新形式募集资金;引入信托资金的注入。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提交提案,建议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马明哲指出,引进保险资金和商业化运作模式,有助于填补保障性住房建设庞大的资金缺口。在具体措施上,他提出三点建议,首先,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其次,建议政府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赋。此外,建议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按债权级别分类,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总裁杨超也指出,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周期长、资金来源稳定等特点,非常适合参与保障房投资和建设。他在提案中建议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牵头,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及管理的相关细则。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工行将限制房地产开发贷。杨凯生说,工行顺应整个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要求,调整内部的信贷结构,并对房地产开发贷进行控制。换言之,调结构、控房贷...银行很多业务离不开房地产,特别在零售业发展初期,其70业务都是按揭贷款。作为银行需要有稳定的房地产市场,不希望它大起大落。...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府参事室主任张嘉极:把房地产的问题归结为政府卖地问题,是因果倒置。但现在讲不清楚的声音要比讲得清楚的声音大...
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云贤:我们佛山为了防止三旧改造的土地,还果断的拿出至少六个亿以上要帮扶我们的中小企业。就是三旧改造的土地,至少60用在我中小企业发展工业、制造业,我政府给你财政补贴倾斜,从而抵制它用在房地产等产品上,这样也确保了整个大的方向...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表示,近几年房地产开发商资金来源较多,银行信贷、社会资金,甚至热钱都流入房地产市场,所以单纯从信贷入手的调控效果有限。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未来还需依赖财税政策的支持...
3月5日,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健林,中国城镇化是目前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这场城镇化运动也使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城镇化运行的质量,使城镇化更好促进民生水平的提高,使就业、文化、医疗相结合。目前房价很难降到农民工买得起的地步,保障房目前阶段还是以户籍为主,真正惠及到农民工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农民工进城还是应该以租为主。
城市化进程当中,官方的数据显示,常住在城市的农民工有1.7亿人。我相信不只是中国现阶段,恐怕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也不一定有能力解决让刚进城的农民工就买得起房子的问题。”无论房价再怎么降,恐怕也难降到农民工进城能买得起的地步。政府现在应该抓保障房,保障房目前阶段还是以户籍为主,真正惠及到农民工还是以后几年的事情,我们也是从去年开始加大了保障房的力度,五年下来3600万套,3600万套和现在的需求相比,可能还是少,所以解决保障房是一个长期的任务。”
还是应该先租,而且这次保障房这次提的一个新口号是,‘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不能把农民工买得起、买不起作为标准。”另外,他表示,国家只要给一定的政策,比如核定适当的利润,更重要的是建设之后,收购时候能够兑现资金。“我们有些民营企业建设保障房,收了房之后,建房的资金要好几年才要的回来。所以只要保障房有政策配套到位,我相信在当前调控形势下,保障房逐渐成为市场主力的时候,这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也是一种被迫的选择。”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表示,2011年中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十二五”将完成3600万套保障房。据测算,保障房建设需要投入资金1.3万亿元。钱从哪来?很多人担心会不会地方配套资金只能仰仗银行,进而成立诸多的平台公司形成债务?中央财政大概只出1000亿元,另外1.2万亿元的保障房建设资金需要地方配套资金。“资金缺口确实令人担心。必须要通过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并引入保险资金等社会资金参与,不能全部压在银行身上,否则银行也不敢贷。
保障房非商业地产,资金回报时间长,因此银行要给予一定支持,但是必须是在财政补充足额到位,并追加一定的优质资产,进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的基础上。信贷资金支持保障房的力度加大,会不会形成不良贷款?阎庆民表示,保障房建设无疑会影响到银行的收益,但是银行一定要将政策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到期能够收回利息和本金,否则如果无法偿还信贷本息,就会形成新一轮的“平台”贷款。“保障房建设实际就是一个新的政府‘平台’公司。”
3月4日,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在这些政策中,限购只是治标之策,加大保障房建设和征收房产税是长远的制度安排,这也标志着我们国家住房制度进入双轨制轨道。”全国。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表示,如何遏制房价?看来,当房价脱离了大多数居民的购买力时,政府应将房地产的关注点从需求端转向供应端,明确地将70%的住宅用地规划为自住性低端商品房,并规定此类商品房只能用于自住,不能用于交易,从而建立起以自住性商品房为主流的房地产新体系。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表示,“热度中需要冷思考。保障房的分配必须公平公正,流转和管理也必须要有一套预先设计的制度。”保障房不是从今天才开始建的,目前保障房的分配都是以收入为依据的,假设目前的收入符合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标准,过几年收入增加怎么办?收入变化的情况下,能不能流转?
若不能流转,那么不断会有刚毕业的学生等刚性需求增加,政府就需要不断投入,将来总有一天房子会过剩。“我们那一代人都是经过福利分房政策的,分房时挤破头,流转时不能流转,而在管理上,人若走了房子也带走了。保障房建设不能走老路。”张小济表示,其实对于开发商而言,建设保障房和商品房的建筑收益是差不多的,区别在于土地的级差地租上,如果不能把这部分收益转给低收入者,作假、寻租等一系列问题就来了。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大成一针见血地指出,政府不仅要多出钱,还要多出地。 土地问题第一,资金问题第二。针对如何解决保障房建设。目前,全国财政收入形势大好。“十一五”时期,财政收入30万亿元左右,比“十五”增加了1.6倍,增速罕见;去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8.3万亿。“这些都还没有包括‘土地财政’。”
在王大成看来,地方财政应该把土地出让金拿出更多的比例用到保障房。“尽管已经有一些地方政府明确了相关规定,但是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总而言之,“财政收入多支出一点,土地出让金多划出一点,保障房资金应该没什么问题。关键是各级政府要下决心,责任到位,层层落实。”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迟福林表示,中国的房地产问题是和城市化进程紧密相联的,中国的城市化率目前还不到50%,未来的十二五期间,正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的时期,由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矛盾、问题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房地产市场也不例外。保障性住房和投资型住房混在了一起,银行与房地产商纠缠在了一起,地方政府很大程度上依赖土地的收入,土地成本、税费成本和企业利润的不断飙升等等,都构成了近年来我国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城市的高房价问题,要放到整个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来考问,要理性看待,这个问题不光中国有,世界任何一个大都市都存在。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低,承担的事务过多,这种体制设置明显有问题。
3月5日,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除了制度原因外,地方政府的土地炒作、垄断土地供给等其他因素也非常重要。但遗憾的是,随着房价越来越高,房地产业走向畸形和极端,出现了“重市场轻保障”倾向。“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一提起住房保障,不少学者必提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因为香港享受政府保障房的人比例高达50,而住房保障覆盖程度更高的则当属新加坡,占比80。
3月5日,重庆宗申集团董事长左宗申,多种促进手段可能有利于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在短时期内建立起来,但力度过大也可能会出现问题,有“大跃进”之嫌。
3月5日,中国行长杨凯生,尽管保障房建设的高潮正在到来,但有质疑者称,保障房建设仍被“政府投资有限、开发商热情不高”等因素束缚,建设高潮也不可能永久持续下去。
3月5日,恒大地产董事长许家印表示,“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在一两年内投放市场,可能欲速不达。”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集团董事长杨超表示,目前保险资金已开始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中国人寿已和北京、重庆签约。”
3月3日,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郭松海委员:长时间以来,地方政府之所以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上不积极,一是舍不得拿出能够创收的土地,二是舍不得拿出有限的财政—征房产税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土地财政的问题,成为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这对于地方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不仅如此,这部分税收还可以像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将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
3月4日,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陈世强委员:增加财政收入容易,增加财政支出往往是件难事。房产税征收可以减轻只靠土地搞财政的压力,但却没法从根本上解决这样一个问题。之前收取土地出让金时就曾明确规定,要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住房保障建设,可执行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因此,要征收房产税,就必须明确房产税这部分财政收入的支出用途,不能把它简单的纳入预算,变成行政支出或是转作他用,应该明确这部分税收用于住房保障的属性。在美国、德国,以房产税为代表的物业保有环节的税收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同样也是被法律明确为住房保障、医疗教育支出的来源。由此可见,征不征税解决的只是有没有钱的问题,但有钱之后用在哪,作为征税主体的地方政府同样需要给出一个清晰的路线图。
优质地块出让之前,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严防出让价格异常,特别是异常高价地。让土地出让从单纯的价高者得,向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转变。去年房地产企业闲置用地清理力度很大,但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用地清理力度还不够。确保“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3月2日),在国土资源部召开的“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指出,今年我国土地政策的突出特点是惠民生今年,国土部将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制度,优质地块出让之前,一定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严防出让价格异常,特别是异常高价地。此举被认为将限制高价“地王”再现。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会上称,要确保“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探索“限房价、竞地价”今年要完善土地出让制度,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等一些做法,让土地出让从单纯的价高者得,向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转变。优质地块出让之前,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严防出让价格异常,特别是异常高价地。
今年,全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是1000万套,在欣喜之余也有着不少的担忧,因为这个建设目标比去年的580万套的建设任务提高了近72%。在前段时间,住建部将1000万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分配到了各省级政府,为了确保任务的完成,今年明确保障房建设任务的背后,住建部还给各级地方政府准备了一份责任书,换句话说,这就是各地方政府为了确保这项惠民政策不会跑冒滴漏而立下的军令状。政府部门的责任,国家惠民的具体工程都在这张军令状上实现了统一。新的开局之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开工建设,检验着各级政府,更温暖着普通民众的心。
今年,广州将按照保证低端、支持中端、让高端市场也有发展空间的方针管理房地产市场。广州市市长万庆良表示,提供保障房是今年广州的头等大事,到今年年底,广州将建八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面解决77177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去年,广州卖地实现收入455.6亿元,增长四成。在今年严厉的调控形势下,预计卖地收入将增加到646.5亿元,那么,广州市将如何处理卖地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关系呢?万庆良解释说,广州将在三月底建成房价控制目标信息系统,并向社会进行公布。万庆良表示,在土地出让方面,将按照广州的市场需求进行理性规划和统筹,并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加大力度。
落实保障房这个“军令状”,对于广州来说是头等大事,而在河北省,推进保障房建设同样在快马加鞭,河北将在用地指标上严令控制,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并预留一定的土地使用指标,根据保障房建设情况,直接点供到项目。从3月1日起,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必须按总建筑面积的10%以上强制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5%、公租房5%。用地指标不落实的地方,一律停办商业开发土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在保障房建设中,公租房将作为河北省发展重点,河北政府同时明令,新建公租房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不超过60平方米。2011年,河北力争建设保障性住房38万套,解决38万户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在杭州,如何落实保障房军令状,着力解决的是用地问题。目前杭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分为六类: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危改房和人才房。其中,公共租赁房以后是杭州保障房的建设重点,去年杭州市政府就落实了6个地块,约171亩土地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其中有两块土地已经开工建设,其余4块土地今年将陆续开工。除此之外,杭州今年的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还将有10%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
今年国家要建一千万套保障房,大家共同担心的两个问题就是,第一,一千万套到底能用多少地,第二,能不能保证供应。国土资源部贠小苏副部长明确表示,不管是按照1.5的低容积率计算,还是按照全国城市商品房建设平均2.2的容积率计算,最多一千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大概在三万公顷左右。应该说,全国所有城市,确保供应三万公顷土地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国土资源部将坚持房地产调控不放松,多种措施确保一千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用地供应。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我们要做的工作,一是要确保1000万套保障房的落地。各地要抓紧编制住房用地的年度供地计划,这个计划当中保障房计划一定要单列,保障房用地要应保尽保。二是要完善土地出让制度。一定要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等一些做法,使土地出让从单纯的价格者得,到惠民生、稳预期,到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往这个方向转化。三是要继续清理闲置用地。四是要打击囤地、炒地。1000万套保障房包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租房,以及中小套型的限价商品房。
为了确保这1000万套保障房的顺利供应,国土资源部专门制定了相应的措施。贠小苏表示,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如果存量土地不足,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确保给大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间安排专项指标。在监管方面,全国的城市土地供应,每供应一宗地,全部要上网,而且还必须要统一配号,因此确实能保证。
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认为,“房价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房价也是个市场行为,不好去用道德评价,政府供给的三种房源如果能达到市场份额的35%,房价自然就下来了。”房价居高不下,政府屡屡调控不见效,政府应该检讨是政策还是导向,是政府房屋供给结构,还是其他派生的东西出了问题。 你不能对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过程去衡量其是不是道德,今年国企两万亿的利润去了哪里?国企是人民的企业,人民享受到了利润吗?没有的,那么,国企的道德去了哪儿?
房价调不下来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成开发商就一定有问题。因为房价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他涉及到我国分税制的问题、市场供给房屋的结构问题以及需求等问题。目前,我们实行的仍然是分税制,只有土地的收益和土地产生的税收是不用跟中央分成,地方可以截留,而目前地方政府要发展建设,仍然是靠投资拉动,投资建设所需的资金,有很大一块要靠卖地收入,这已经越来越加重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另外,市场供给的房屋结构也影响到房价。从目前的市场的供给结构来讲,市场提供的包括商品房、二手房和出租房三类。政府应该提供的这一块也包括三类,即公租房、廉租房以及经适房。只有这六类供给结构搭配合理了,房价才能掉下来。但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市场的三类是有了,而政府应该供给的三类不足。“我个人认为,政府供给的三种房源如果能达到市场份额的35%,那么房价自然就下来了。影响房价的还有一个市场需求问题,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还只有46%,离65%的城市化水平还有相当的距离,这也意味着未来几年,还有大量的农村人口会往城市转移,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着刚性的需求。
笔者认为,根据数据表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仅仅只有3.6平米 ,记得当时政府部门制定的工作目标,是到1985年,要争取达到城市人均住房面积5平米的标准。那个时候在北京,上海等住房紧张的城市,几代同堂的情况比比皆是。九十年代初,住房市场化拉开序幕,尤其是1998年之后,商品住宅持续高速发展,人均住房面积大幅攀升,1998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18平米,2005年提高到24平米。
但是,房价也快速上涨,在这种背景下,经济适用房应运而生,以北京为例,经济适用房在2000年首次出现,此后,各种形式的保障房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08年我国的各种保障房投资是983亿元,2009年经济适用房的投资是1139亿,2010年,全年各类保障性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计划投资规模是空前的7000多亿元,而今年的保障房规划是1000万套,据测算投资将超过1万亿。
笔者认为,购买不起房的人应该通过政府建的保障性这个问题来解决,中等收入就是要有效控制中等收入房价。现在各地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中央也要求保障性和小户型普通商品房这块是走市场的,供地不得低于70%,中央明确提出这样的要求。今年是一千万套保障性住房,每一个省跟国务院是签了责任书也就是立了军令状。一千万保障性住房,大概需要1.4万亿,现在中央财政要出一块,去年是590万套的保障性住房,中央财政拿了一千亿。
想今年中央财政可能会大幅度增加也就是千亿最多不会超过两千亿的规模。中央已经明确,土地出让金收益净收益10%必须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出让金的净收益大致在30%到40%。我们去年的土地出让金是2.7万亿,大数3万亿的话,那么三四一十二,也就是1200亿。加起来就是2、3000千亿,离1.4万亿差距很大。
保障性还有几个问题:一,钱从哪里来,必须得考虑各方风险,中央采取了很多强制措施。包括对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风险你得考虑,你动用公积金,公积金是老百姓的钱,这个风险也得考虑。土地出让金收益刚才我们说我们就这么一块,那会不会让地方更加依赖土地财政,在土地上这个东西,这些都是必须值得注意的。二,建好以后,怎么公正公平地把它分配好,这是很考人的一个问题。有时候说做大蛋糕,分好大蛋糕比做大蛋糕还难,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好,本来是一个民心工程,可能引发的一些理念,可能会很强烈。这句话我们始终必须牢记,有时候不换反而不公,这是时时都要牢记的问题。
三,公租房的造价,它的质量保障问题。就像重庆五年以后就可以卖,重庆还考虑尽可能在公租房位置上交通能够便利一些,配套能够好一些,但是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哪个政府会给好地块,好地块肯定拿来卖高价,现在就感觉周边配套还有交通,现在虽然房租相对比较低一些,但是交通成本增加了,时间成本增加了这么综合测算下来,我担心各地为了加强公租房资金缺口的解决,公租房的实际租金比起现在社会平均租金来说有些目标是5%,但是实际上可能要高一些,真正这些低收入群体,租金这些问题,都必须看到考虑。
四,有了保障性住房从长远来看,是不是就一定能够保证商品房的低房价,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非常广泛地方法覆盖的这样一种保障性住房并不多,但是香港和新加坡例子说明他们保障性住房搞了多少,而且搞得比较好,但是房价可是没控制住。新加坡有些教训或者有些情况它是值得我们学习的,香港政府就靠这些,它把土地这一块用到了极致,好多是跟他学的,也就是这么大个地盘。我想这样一些问题确实是好问题,用得很理性,预先预测到的,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把好事做好,好事做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分享到这样一个实惠。
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规模将高达1000万套,相比2010年的580万套,增长72.4%。以此计算,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或将达1.4万亿元;而计划新增的420万套住房中,公共租赁房将占主要部分。这预示着保障房建设黄金期即将来临。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规模符合决策层对行业的总体调控思路,有助于最终形成“保障的归保障、市场的归市场”的二元格局,为商品房市场营造更为平稳的政策环境。
笔者认为,保障房建设“最主要的困难是资金问题”,“保障房租金或售价低于商品房,利润空间有限会导致资金来源动力不足,最终是否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责任心。据测算,1000万套保障房共需投资约1.4万亿元,相当于去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20。“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持续性”。
保障房的土地供应未来将成最主要的抑制房价和增加市场供应及解决结构问题的核心因素。毫无疑问,土地供应量不足,造成供应不平衡,影响政策调控和楼市供应,将把2011年房价推高。目前楼市最关键的是增加土地供应,而增加土地供应量的落实是房地产长远发展的根本。所以,若市场土地供应不出,商品房也不会低价卖出。
笔者认为,1000万套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几乎是我国去年全年商品房的总销量!如果以每套房50平方米计算,总建筑面积也将达到5亿平方米,约占2010年全国住房销售面积的一半。在无数普通百姓为高高在上的房价竞折腰的时代,如果一年政府能够提供1000万套保障房,这样的数字无疑十分给力,也让无数住房梦破碎的人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不过,“看上去很美”的数字究竟能否变成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住得进的房子,恐怕不是有关部门发几份文件或通知就能实现的。
人们对这千万套保障房能否顺利按期建成以及能否公平公正分配也存在疑问。从过往情况看,大家产生这样的担心并不奇怪。比如,2009年全国保障房建设就只完成全年目标的30%.另据审计署公布的对全国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房审计调查结果,6市4县共计21360余万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套取挪用,22个大中城市未按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足额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两年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事实上,为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从去年开始,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的做法就已在北京等个别城市推行,要求开发商在拿地时必须配建一定规模的保障房。但是既然地方政府“捆绑”出让,将保障房的成本转嫁到商品房地块上,容易推高商品房地价。
土地和资金是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的两个关键项。根据财政部提供的数据,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47亿元,其中2010年达到811亿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不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不过,与保障房建设资金庞大需求相比仍有不小的缺口。政府要求地方政府须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不低于10%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据统计,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益累计达2.7万亿元,而实际情况是,各地累计只有100多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许多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增长的城市,却没有完成10%的任务。显然,监管缺失、透明度不够是造成这一情况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屡屡被媒体曝光的“开豪车住经济适用房”现象,也显露出经济适用房在管理和分配使用过程中的种种缺陷和问题。制度设计以及操作流程等方面没有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让本来具有良好初衷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成为一些人寻租、腐败的温床,从而备受老百姓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