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小区跻身保障房,该谁尴尬


      从省直机关到各市县,海南省到处都在建公务员小区。不过,这些小区都被列入了保障房计划,只售给辖区内的公务员。大量公务员小区列入保障房的结果,是海南保障房建设的大发展。此前,海南官方一直在宣传,“海南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两倍”;而海南省省长罗保铭今年两会接受采访时更是表示,今年9.1万套保障房建起后,岛内房价肯定会降下来。(《中国青年报》3月22日)

      海南房价能不能应声而落,目前尚不得而知。不过,大量公务员小区得以分肥保障房计划的现实,却引发了公众新的焦虑,政府在公共资源新一轮的分配中是否公平公正、如何确保公平公正,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如何缓解焦虑、回应质疑,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某种程度上讲,时下保障房分配管理的重要性一点也不亚于保障房建设,没有公平,则建设的成果也很可能会在负面的社会情绪中被抵消。

      海南省公务员小区能够列入政府保障房计划,首先是有制度保障,早在2008年,海南省建设厅就出台《关于解决现阶段中低级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通过政府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并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管理”。其次是有诉求表达,且这种诉求表达得到了优先回应,当地有公务员针对质疑表示,买不起房,“政府工作人员怎能全心投入服务人民?”而海南省建设厅有关人士也表示,“当前缺乏解决财政供养人员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

      很难说清公务员利益诉求与政府红头文件之间的因果关联,不过,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海南近3年来公务员小区的拔地而起。这种拔地而起,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声浪中,在海南房价一日几涨的情形下,显得格外惹眼、格外尴尬。也因此,顺理成章地,破解这种尴尬、实现公平公正就成了一个时下十分迫切的问题。

      一者,从程序安排上讲,在政府保障房计划中单列出一个公务员小区的子项,显然有些突兀。按照这个思路,是不是其他的社会群体都可以享受这样的单列待遇?人们都知道,一般而言,大凡是单列的项目,往往也就意味着是要优先保障的项目。政府工作人员负有指导、安排、组织、监督保障房建设的重责,如此明目张胆地为自己划定特殊利益,不免有滥用权力侵占公共利益的嫌疑。

      再者,从现实情境上讲,为房价所苦的,岂止是政府工作人员?城市里那些普普通通的民众,他们的辛苦和努力,虽然不及政府工作人员那样重要,但是也一样在为着这个城市的繁荣而贡献着个体的力量;他们的苦闷和焦虑,也一样应该得到政府的热切回应。凭什么政府工作人员的诉求就应该优先得到回应?如此选择性回应,难怪网民质疑,海南限定向公务员销售保障性住房,到底为民办实事,还是为官员谋福利?

      事实上,政府保障性住房并无排斥公务员的特别规定,只要是符合“社会中低收入阶层”这样的一个范围限定,都可以申请保障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以保障房的名义单独建设公务员小区。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招致民众质疑是必然的。可见,在牵涉甚广的保障房问题上,已经到了必须明晰分配标准、即时动态管理的时候了,地方政府当前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如不及时改变,必将引发更深刻的矛盾。  
      而治理保障房乱象的根本依然在于限制权力。正如报道中提到的三亚市政府工作人员所说的那样,如果不搞政府工作人员双限房,就很难堵住政府工作单位集资盖房的这个口子。明明不合理的事情,为什么堵不住?地方政府何以在涉及自身群体利益的时候,为什么总是手软、手松?道理很简单,因为掌握大量经济社会资源的政府权力,缺乏必要的限制,当然就很容易出现滥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