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好龙办预算


     叶公好龙办预算
  
  ■梁发芾     专栏2010年3月18日《中国经济时报》
  又是新桃换旧符。各地和全国的人大会议议程之一就是讨论和批准预算,但回溯历史,预算制度最初建立以及后来讨论和审议的过程,却并不总是一团和气、顺风顺水。
  算起来,政府预算交由民意机构审议批准,至今正好100年。100年前的1910年,满清编制了宣统三年(1911年)预算案,中央一级的预算由咨政院审查批准,而地方的则由省咨议局审查批准。这当然是中国历史上翻天覆地的事件,破天荒、划时代,开历史亘古未有之先河。此前的政府收支,虽然也有一定的计划,但那是皇帝和若干高级大臣密室研究的事情,既不会让他人参与,更不会向社会公开。而宣统三年预算则经咨政院审议,向社会公开,是迥异于传统的现代意义上的预算。
  现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是一个舶来品。在甲午战争战败后,朝野都在探讨日本为什么能够打败曾经的老师 ,而结论基本上是这么一个,即日本人向西方学习 ,实行了西方的制度。预算制度就是其中之一。曾担任驻日公使馆参赞的黄遵宪在其《日本国志》中最早介绍了预算制度,他说,日本将一年的收支“一一遍告于众,名曰预算”,“其征敛有致,其出纳有程,其支销各有实数,于预计之数无所增,于实用之数不能滥,取之于民,布之于民,既公且明,上下平信”。这个简短的介绍已经触及现代预算的核心:它是未来年度的政府所有收支计划;它由民意机构或立法机构依法审议批准;它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和制约。
  庚子之乱后,满清政府批准实行新政,建立君主立宪制度,呼吁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呼声也高昂起来。而在这高亢的呼声中,就有手握地方军政财权的封疆大吏。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902年,闽浙总督李兴锐1903年都开始仿行或试办预算,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也极力提倡建立预算制度。
  在清政府推行新政的过程中,由于实行新政所需要的资金没有保障,地方督抚们更是把召开国会议决预算作为筹资的首选。1910年9月,由云南总督李经义主稿,以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的督抚联盟向中央发了一个电报,呼吁召开国会。他们认为,国会议员来自民间,知道民间疾苦;而议员们看到国家财政困难的状况,也能够有效沟通国民,体谅政府的艰难,支持国家的财政需求。督抚们在电报中举例说,“日本国会未开,岁入仅八千万元,国会既开,不及廿载,乙为六万万元”。电报建议在咨政院尚未闭会的时候,立即将预算事宜提交咨政院议决。
  各地督抚把国会议决预算作为为新政筹措经费,解决财政危局的一个手段,是因为经过太平天国的打击,经过与列强的失败的战争,满清政府控制力已经下降,财政聚敛的能力大不如前,而尤为重要的是,清末民智已开,人们对于未经同意的征收已经无法忍受。增加更多收入,哪怕为了新政这样的崇高目的,也很难说服人们痛快地掏腰包。就连京师警察厅的官员,也认为“非召集国会,予人民以参与之权,则不能增加其负担”。如果人民不能通过国会而参与议决,则不能向人民增加税收和负担。这种观念成为一种影响巨大的潮流,以致世世代代完全不经人民的同意就横加苛捐杂税的封疆大吏,这时候也清楚,在没有人民通过国会参与的情况下,要大规模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可能会惹出巨大的麻烦。因此,督抚们想让国会议决预算,使政府的征收合法化,减少征收的阻力。
  但是,督抚们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咨政院和咨议局拒绝做橡皮图章。他们认为,审议预算根本就是监督政府财政,而钦定咨政院和咨议局章程中,也明确将议决预算、决算作为咨政院和咨议局的重要职责和权限,审议预算被视为是国民监督财政的重要途径。所以,到咨政院和咨议局议决预算的时候,议员们认真审议,削减支出,并不留情,那些呼吁和支持建立预算制度的督抚们,恍然大悟,知道革命革到自己头上来了。
  于是,在各省咨议局审议督抚们的预算案时,督抚们就开始了抵抗。要么迟迟不交预算,咨议局快要闭会了 ,还等不到督抚们的预算方案;要么提交的预算不完整,仅有岁出而没有岁入,咨议局无法进行审议。对于咨议局的审查,而督抚们也啧有烦言,认为咨议局议员没有阅历,不懂忌讳,甚至有人还建议对于出言无状的咨议局议员“宜以法绳之”。结果在数省都弄出了预算风波,比如两江总督张人俊刻意维护官厅和自身利益,导致苏省咨议局全体辞职抗议,也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关注。
  满清那些手握军政财政大权的封疆大吏,热衷建立预算制度,最终证明是叶公好龙。督抚们不愿意其权力尤其财政收支权被监督、被约束,这种做法引起人们的反感与疑虑,进而怀疑满清宪政改革的诚意,督抚们的抗拒等于给不久后爆发的辛亥革命添了一把柴火。历史再也没有给满清政府第二次接受预算审查的机会,这唯一一次的预算努力,充满波折却意义巨大,成为绝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