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可是在市场、超市能够“放心”地购买各种食品的受访者只占四成。食品安全问题给中国消费者一种最不放心,最不安全的感觉,同时也是中国政府的一块心病。2010年2月9日,国家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三位副总理担任主任和副主任,充分说明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放到国家高度重视的程度。
2010年1月27日,《人民法治网》发表了《中华“老字号”徒有虚名 霉变肉制品激怒消费者》的文章,文中叙述了丰台区一消费者购买该公司产品后发现霉变,经与该公司售后服务联系更换了产品,而被更换后的产品再次发生霉变,这样的食品企业如何让消费者放心?
据媒体报道,早在2007年4月5日,北京天福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福号”牌蒜肠被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责令限期改正,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天福号产品被媒体以“肉制品抽查检验 天福号“偷工减料”上黑榜”曝光后,该公司默认此事,并称这样的个别产品不影响天福号质量。天福号方面表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在个别超市的个别产品中进行的抽查,不会影响到现在产品的质量。而天福号在得到抽查结果之时就曾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解决此事的方案,早已采取措施进行了改进。蒜肠等所有的产品均全部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009年6月,有消费者投诉北京天福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福号熟肉制品”于2006年获得了“北京名牌”,“天福号生熟肉食”于2004年获得“北京市着名商标”,而其制造商北京桂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福号酱肉礼品粽”并未获得“北京名牌产品”、“北京市著名商标”。对这种做法十分气愤,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希望媒体及相关执法部门对这种不讲诚信的行为进行曝光查处。媒体以“天福号酱肉礼品粽 涉嫌冒用名优标志”予以揭露。
对于天福号公司冒充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这些行为,北京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北京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明确指出:冒用“北京名牌”和冒用“北京市著名商标”,属于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大量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较低。目前我国社会诚信水平总体偏低,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为获取非法利益,甚至故意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带来了不容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
笔者希望北京天福号食品有限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改正错误,严把质量关,真正把放心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而不是靠吹嘘自吹自擂一再糊弄消费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