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职业化” 根本行不通
什么“市长职业化”?根本是歪点子,根本行不通!如果说一定要搞这个职业化,那么前提是必须在完全计划经济和公有化条件下进行。否则,在市场经济和私有制条件下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完全计划经济和公有化条件下,需要熟练的计划经济管理人才,需要连续性地掌握全市的宏观经济和发展谋略,以及对于国有企业的全盘指导,频繁调换市长不利于系统化的管理与推进。在这种公有化一体化制度之下,当市长的几乎没有机会贪污受贿,腐败市长是罕见的。
市场经济和私有制条件下,市长当长了容易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更容易搞腐败。打个比方说,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在任五年就连续贪污受贿五年,累计贪污受贿达20亿元以上,平均每年4亿元以上。如果他仅仅当二年市长,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不谋其利,顶多贪污受贿8亿元。市长当的时间越长,势力范围也越大,胆子就越大,与行贿者和其他腐败的同伙党同伐异、抱团腐败的机会就越大,对革命事业的危害性就越大。
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要建立什么“市长职业化”的人事制度,包括共和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在内。宪法规定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任期目标制,只不过是个上限的任期目标制,但没有下限限制。如果要将市长固定在一个地方任职,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与调配。对于市长而言,能够在任期届满之前得到提拔,当然是很愿意的事情。
中国古代对于皇亲国戚都只封爵位,不许他们做地方官。七品即县令以上官员,一开始就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不得在原籍做官。因为,官员在原籍做官容易搞宗派主义,结党营私,贪污受贿,更容易搞独立,号召本地群众造反。这是有很多历史教训。南北朝时期,中国分裂成十六个小国,因为许多地方的官员做官做久了,就开始闹独立,与朝庭分庭抗礼,以至于中央无法控制局面。欧洲在中世纪纷纷闹独立,最多的时候分裂成一千多个小国家。中国到了清朝末期,每个省的军阀割据一方,纷纷扬扬地闹独立,结果导致清王朝的彻底灭亡。
至于地级市长,各个市相互交流市长,其意义比一个市长总呆在一个地方好得多。可以促进市与市之间的人才交流、信息交流和对口支援,促进相互之间的友好往来、招商引资,减少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贪污受贿等不良倾向发生的几率,总之是利大于弊端的。
某些贪污腐化的市长,在任时人们有顾虑不敢揭发他的错误与腐败现象,一旦被调走或者已经退休离岗,马上被知情人举报。反之,腐败的市长在一个地方呆的时间越长,越是阻碍和拖延了人们举报的时间,他做的坏事就会更多,更加一发而不可收拾。
综上所述,所谓“市长职业化”无法可依,于理无据,根本不符合中国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现实情况,根本不利于反腐倡廉、人才合理流动的新形势新要求,甚至于连古代正确的职官制度和现行的世界市长管理制度都不符合。
结论是:所谓“市长职业化”,根本是歪点子,根本行不通!
附:网友老迷糊的心情随笔
中国城市的发展,还是要走市长职业化的道路。如果职业化了,他就会一门心思把这个城市搞好。我连续两年都提市长任期太短的问题。我们做了两年百个地级市调查,发现能任满一届的市长仅20%左右。—— 中国市长协会副会长陶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