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推进社会主义收入分配之外的调整收入分配?


        只推进社会主义收入分配之外的调整收入分配?
    《温家宝:三措施调整收入分配 扭转差距扩大趋势》(2011年03月05日 1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没有提“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那么“三措施调整收入分配”只是在安抚广大低收入人民群众。没有 “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为指导为度量,要想“扭转差距扩大趋势”,十年后还得是这样的说辞。
    可以看看十年前的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2000年3月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中对收入分配有二句话:“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去年出台的调整收入分配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稳定增长。”“改革和完善优秀人才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激励机制。”《2001年政府工作报告——2001年3月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有三段话:“要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摆在重要位置,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居民收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向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迈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认真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提高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报酬,充分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可以试行年薪制。但同时要有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不能不管工作好坏、企业效益高低,都照拿高薪。”“加强对垄断行业个人收入分配的监管。要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十年了,大家都看得出“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做得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