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的3.15即将到来了。在这个一年一度的特殊日子里,消费者又将对从上一年3.15之后堆积起来的不良产品、缺陷产品、问题厂家、服务问题大倒苦水。而媒体上的口诛笔伐,央视晚会上的打老虎,都可以让消费者对那些不良厂商和不良产品大出一口恶气。但是接下来的问题在于怎么样营造一种良好的游戏规则,对不良厂商和不良产品加予鞭笞,又对已经流入社会的缺陷产品问题进行行之有效地解决,这当然不是一年一度的暴光台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要靠引入一种法制化、常态化的手段来加以规范,特别是像对缺陷产品进行召回这样的典型问题。
值得高兴的是,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会长、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曾庆洪,郑重地提交了《关于推行汽车召回保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回首至2011年,我国施行汽车召回制度已进入第8个年头,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为汽车召回管理设立的专业网站中“召回公报”资料显示,自2004年6月18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发生210余起召回。
说到汽车这样高度机电一体化的产品,随着电控装置参与度的日益提高,相关的可靠性问题也显得日益突出,于是无论整车厂家或者说零部件厂家,均面临着因汽车召回所带来的巨大风险,迫切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有必要从零部件企业逐步推进汽车召回相关保险,于是曾庆红代表建议在汽车召回制度中增加汽车召回保险的内容。因为不论是从国外和国内分两个方面看,缺陷汽车召回将会成为汽车产业“常态”。
哪怕是在汽车制造已历经几十年以上的国外,汽车的召回率也在逐年攀高。在全球范围内,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案例不胜枚举。甚至是巨量召回案例也不鲜见,一次50万甚至100万辆的召回,通用、福特、大众、丰田、本田、日产、三菱等知名企业赫然在列。其中,2004年至2006年间,丰田召回数与销售台数之比为99.86%,本田148.83%,日产51.07%,三菱则高达1159%。
而汽车作为新兴产业的国内,汽车召回案例逐年上升。2009年,国内已经进行了近50余次规模大小不同的汽车召回,涉及车辆1,304,615台。《2004年6月—2009年12月召回汽车统计数据》(见下表)显示,从2004年开始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以来,至今总计召回缺陷汽车317万台,涉及50多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商的近200种车型,召回次数达207次。其中,国产车共召回86次(296.84万台),进口车121次(20.17万台)。从2006年开始,国内生产车辆的召回台数的年均增长率持续走高,召回次数的年均增长率一直保持在20%以上。其中,被召回的国内生产车辆占召回车辆总数的90.58%,进口车仅占9.42%。
作为汽车产品的特殊性,在于如果汽车缺陷产品未及时得到处理,将危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基于此,缺陷汽车召回制度要求整车厂家应主动响应召回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汽车产品的缺陷,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社会公众安全。伴随着召回事件的频繁发生,整车厂家及零部件供应商应重视召回事件所带来的风险;而且随着中国法律法规的日渐成熟和国内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国产车厂商与国外汽车厂商一样,都需要从“客户第一”的角度出发正视召回问题,寻找科学规避召回风险的方法。
据分析,汽车召回数量增加的原因来自多方面:从汽车设计、零部件制造、组装,直到最后的检测都可能出现问题,尤其是新开发的车型在技术上越来越复杂、整车厂选择越来越多外部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等。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可以预计,汽车召回事件的发生频率将越来越高,企业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除品牌损失外,每次缺陷汽车召回一次的花费颇为惊人,对企业影响很大,如因零部件缺陷导致召回的,最终责任将追溯到相应的零部件厂商。
据统计,自2004年我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以来,因汽车零部件缺陷而发布的比例平均占到30%。由于每次召回一般涉及巨大金额,而零部件厂商一般规模都不大,仅仅一次的召回都可能引起零部件厂商资金断裂进而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广大零部件厂商有必要通过保险等方式来分散召回风险。
但是无论是中外汽车厂商及其零部件厂家,都不可能保障其产品百分之百的可靠,于是现在的问题在于要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来对有缺陷的产品进行善后处理。推行汽车召回保险制度无疑是一种值得探索的办法所在,而形成一种法制化、制度化的形式也更为重要。不然一年一度的3.15过后,在一阵阵哭哭笑笑,唱唱跳跳过后,山河依旧,问题犹存,被打到的老虎装出一付“孙子像”,而未被打到的老虎依然是有侍无恐,那么我们良性的消费环境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及。
又值两会,又值3.15,我们希望的是我们的汽车社会赖以发展的社会环境有个质的提高,也就是说希望看到以法制化为基础的措施在一步步得到加强。
3.15又话:召回何时不再让消费者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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