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让人又爱又恨的植入
岁末,两部影视作品火了,导演却都有点闹心,他们各自为岁末的中国内容市场贡献了一部作品,吸引了收视和票房的同时也收获了最多的争议,原因只有一个:植入广告。
毫无悬念的是,和《非1》一样,《非2》就是一部大广告片。《金婚2》播至尾声,剧中出现的产品植入广告直白且密集,招来观众不满。作为一种广告形式,植入广告给大批影视产品及行业带来经济效益。而对观众来说,植入广告的无端骚扰又令他们有切齿之痛。
为什么制作方如此钟情于植入广告呢?
原因一:版权环境造成版权方权益得不到保护,利益流失严重。中国的版权保护从官方到民间,从政策到产业做得都不好,以至于有人提议几大知名视频网站和卖盗版碟的应该算一个产业:盗版产业。最近的一个例子是耗资4.5亿的新版《水浒传》原计划于2011年元旦播出,但网络上出现大量该剧前30集的高清视频,检测出已遭到120多家网站盗播。
原因二:现有市场机制造成制作人,版权方与渠道分利不均衡。传统的电影采取的是票房分账的模式,每年海量的电视剧内容也都在争取几个优势渠道的播出机会,影视内容制作方的利益受制于渠道已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状态驱使制作方在开机前就要最大化其自身可控收益。在制作环节中完全受控于制作人的,当然是基于内容本身的广告植入才最靠谱。
原因三:广告主对传播的理解不充分。伴随着中国经济的成长,诞生了一批成功企业。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迅速成功的企业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品牌管理和营销领域也同样成功。在很多企业看来,广告就是找最大的活动赞助,最火的明星代言,以及最牛的大片植入,当然,价格便宜就更好。此外,与其它媒介渠道相比较,国内电影产业近年来吸引了众多关注也成为一个因素,同样的市场成本,除了获得投放价值之外,可以近距离的接触这一性感行业的种种也是当下众多广告主心态。以上所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冯小刚公开承认的《非2》单片植入品牌就超过了20个。
好了,现在问题来了。《金婚2》尚未在卫视频道播出就导致一场关于植入广告的口水战。安徽卫视和江苏卫视欲删掉剧中的植入广告、导演郑晓龙因植入广告太多而向观众道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被网民冠以“广告门”。某门户网站甚至专门做了一个名为“《金2》10大雷人广告植入”的专题。网民留言说:“这个电视剧收视肯定受影响。本来我还有兴趣看,因为广告植入太多,我坚决不看了。身边的很多朋友也都不看了。”更有网民套用网络流行语说“哥看的不是电视剧,是广告”。
面对观众怨声载道,渠道方联合抵制,植入广告的突破之道何在?
更充分的市场化,更多外资产品和企业进入市场。既然内容营销是一个可见的市场,为什么我们的内容营销做的这么不招人待见呢?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我们的内容生产还很不专业,内容市场化程度不充分。除却生产流程之外,营销环节例如周边衍生产品市场尚属空白,几十年前的变形金刚,星球大战的周边产品大行其道,虽然电影都是上世纪的了。中国对于进口片的限制在一方面保护了国产片的利益,同时,也为产业良性发展和进一步升级带来了障碍,因此,更大程度上开发内容市场,引进好的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才能让产业成长更为茁壮。毕竟,关起门来的生意做得再风生水起,也不是一个健康市场。
多渠道分销通路,新媒体是出路。三年来中国市场内容版权的交易价格一路彪升,高到一些知名网站不得不象征性的买几部装装门面,而90%以上内容依旧继续版权不清晰。可以说,盗版成为内容产业之殇,价格成为版权保护之痛。新媒体运营方的困境恰恰是版权方的出路,双方可以用后付费模式通过广告分成解决各自投资和收益的需求。此外,新媒体基于内容和用户定位的精准投放,以及在线的宣传推广都将为内容营销提供更多价值。
尊重观众体验。其实,在全球范围内也有众多植入式广告的成功案例。电影《变形金刚》里共植入了通用汽车、雪佛兰汽车、ebay网站、Yahoo搜索、Visa卡和诺基亚手机等68个品牌广告,植入式广告的收入超过4000万美元,却并未招致很多人的反感,有人还报以会心的一笑。或许中国影视制作人今后更应该学习的是该如何巧妙地植入广告。
有专家建议应该立法解决。我觉得在一个版权保护如此落后的国度奢谈立法是极其可笑的,立法能够解决的话很多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了。此外你有什么理由去限制制作人的创作自由呢?拍成什么样的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你的自由是可以选择不看或者换台,最多也只是体验不佳而已,而从法律实践角度来清晰界定此类权益侵害是有很大难度的。 中国电影发展这么快,我想随着不断的产业升级和加大自律,以及更充分的市场竞争将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毕竟我们最终希望看的还是电影,不是电影广告或者广告电影,这不仅是每个观众的希望,也是每个电影人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