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类三维肉眼的习惯,认识事物基本上是以阳为主,偏向于表相的、现代的、当时的、近利的阳性一面。修行人由于多生多劫养成的这种习气,因此,障碍着自己修行不得精进。例如:
(1)一个人修炼得如何,不是从修心悟道(根本)的角度来看,而是从枝末表相的身体状况来判定一个人修炼的如何。错误地认为,修炼层次高的人就不会有病,甚至认为气色好就是修的好。不知道色身肉体都要受三维“生老病死”的规律控制。从古至今,哪个转世投胎的佛如今肉身还未死呢?不生不灭的是法身,肉身的死只是一种表象,病又何尝不是表象?由于不明此理,在修炼过程中,一旦自己有病或原来的病一直未愈,则心生疑惑:是否我修的法不对?或者我不适合修此法?如果看见师父或善知识有了病,则对师父和善知识产生怀疑,师父、善知识还会有病吗?则对师父和善知识的相信程度大打折扣,就不能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按照师父或善知识的教导去修炼。结果障碍了自己修行的进度。
(2)有些修行人把是否得到眼前的福报作为修行好坏的标准。一旦遇到灾祸或坎坷,则产生种种疑惑,或者认为我修炼了这么长时间还有灾祸,说明修行不管用,或者埋怨佛菩萨不保佑自己。不知道修行的本身就是逆水行舟,不可能一帆风顺,这种贪图近利仍是贪心的表现。总想小舍得到大便宜,却不知道“占小便宜吃大亏”之理。过去有一修行者,“昔借一勺盐,今还一盐山”的典故发人深省。修行人更不能只看阳而忽视阴,只看近利而忽视远大的目标。如果无灾无难,无魔的助缘,你如何修成佛?如果只图眼前的近利,只看表相的阳,而不知修行是阴德的积累,得到一些眼前近利之后,就不想再继续修行,则半途而废了。
(3)许多修行人执着看了多少部经,念了多少万句佛号,跑了多少山,拜过多少庙,捐了多少钱,做了多少善事。如果随缘去做这些事情,当然也无可非议。如果执着攀缘地去做这些表相事物,还可能是造业。如果不从心上修,只能得些福报而没有功德,尚未回到修清静心的根本上。如果不从心上修,整天在外面乱跑乱求,只能使自己的心越跑越乱。由于心不清静,身上的病也不易好转。我曾经提示过几位心虽诚,但又经常在外面乱跑、乱求的修行人,告诫他们不要到处乱跑、乱求,要自己在家安心修静修定。但当时听不进去,几年之后有些招了一身附体,才承认我告诫他是对的。
(4)在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有许多人也打着宏扬佛法的旗号,在民间及寺院里传法,利用修行人心诚而又不辨真假的无智心理,骗取钱财或者假传佛法。许多修行人正是因为只看见他是寺院,是出家人,是在传佛法的表相。末法时期,真佛不一定在寺院内,更不一定是在单纯的传佛法。如果佛只在寺院,多数众生都不在寺院,佛如何普度众生?如果佛只以佛教一个门派的面目出现,其它无信仰或有其它信仰的众生又如何普度?如果佛为了方便度众生,改头换面以“气功”或者其它名称把众生先引至佛法门口,然后再引其入门修佛法。你如果没有慧眼,认不出真佛,更认不出这是佛法变通之后的方便法门,甚至去分别,去攻击,才真正应了“末法时期许多人是以佛法反佛法”的象征,怎能不让众佛痛心?
那么在末法时期如何才能辨认真伪,少走弯路呢?首先不要被表相(阳)所迷惑,不要以寺院、出家人、居士、高僧、高人(有大神通)来定论。关键先要看他开悟没有。是否开悟的重要标准是“有没有断分别心,立平等心”。如果某人分别心还很明显,张口闭口攻击别人:“我这个法好,别的法不好”;“这个人是邪法,那个是外道”;或者总想显示自己的神通;或者总想控制别人等等,都是未开悟的表现。佛曾言道:“即使能讲经十二部,如未开悟全是魔说”。
开悟者应以平等心待人,既不攀缘又不想控制别人;既不抬高别人,也不能贬低他门;既不谦虚也不傲慢;他不一定是大德高僧,也不一定显现什么神通;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觉悟者。当你跟他接触时,你会感到有一股强大而又平静的吸引力;当你跟他交谈时,他说出的每一句话,都能使你心里清静豁亮;他能给你自由,能使你从心上解脱苦难和烦恼;他指给你的修行道路是从心上修,是改习气,断分别,是让你修出清静心。
人们要想在修行道路上少走弯路就要正确地把握阴阳,把握的方法有以下几点:
1.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既要看阳又要看阴。把阴阳视为一个整体。如果你只看阳的一面,实属偏知偏见,肯定会互偏互障。
2.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要把表相与内在的实质联系起来去悟。这里为什么是“悟”而不是“看”?因为“看”仍是三维肉眼功能的层次,只能看表相。而实质和内涵是要靠悟才能明白。例如:济公活佛表相上又吃肉又喝酒,衣服破,身上脏,表相上看像佛吗?而人们认为佛起码应该是吃素的,而且要有仪表堂堂的好相。这就是只看表相而不悟实质的互偏互障。而千劫难遇的善知识就会与你擦肩而过,有缘无份。
3.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要把过去、现在、未来全方位的时间、空间联系起来看,而不能只看一时一事,要用超时空的清静心去悟。
4.认识和处理一切事物,要从因果的角度去悟。因为一切事物都离不开因果关系。如果只看现在的果,不看过去的因,就不能正确、全面地认识和把握事物,就会造成心理不平衡。
5.“阴阳根本律”中的“阴阳互根”还启示我们,当你的心理对另一方人或事物有反感,甚至与其有对抗心理的时候,那么,另一方人或事肯定也与你形成对抗。但是,一般人都认为是别人有意与你对抗,其实你错了。一切障碍在内不在外。这个对抗并不是别人或那个事物要与你对抗,其主动权全在于你自己。“万法唯心造”,是你自己的心把这种对抗感招来的。这一点,一般人是很难理解的。只要你有与某人某事反感或对抗的心理,即使你咀上不说出来,这个心灵的感应就会传到对方的心灵中。只要你这里有一个作用力,在对方就必然产生一个反作用力,而这个反作用力的产生,并不是他自己产生的,而是你这个作用力造成和带来的。因为这是阴阳互根的规律自动产生的阴阳平衡作用所决定的。你要想消除与别人的矛盾,要想不与别人发生争斗,先要从自己做起,先要消除自己的对抗、反感、仇怨、憎恨的心理,自己心理对外界的一切人或事都达到非常平衡时,外界就不会产生反作用力。
相反,当对方主动与你发生矛盾,产生了作用力的时候,你这边只要能把握定力,始终保持心理平衡,等于没有产生反作用力,那么,根据阴阳互根原理,对方心灵中的作用力也就失去了作用,久之则会自动消失了。这也是阴阳互根规律所决定的。这个规律在实践中已经得到了反复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