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1年以来,省内多家商业银行拟大幅提高贷款收益率,企图使有限的可用信贷资金为银行产生最大的收益。春节后,有银行召开紧急会议和发文件,明确要求下属分支行对有关贷款的利率必须全部上浮10至20个百分点,有的银行要求利率上浮不少于30%。要求提高贷款收益率的不仅仅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国有大型股份银行也在这样操作。
为了提高贷款收益率,银行采取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的做法:一是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把政策允许的利率上浮权限用到极致。二是在上浮利率的同时要求贷款客户接受银行附加的支付”理财费”、”投行费”、”顾问费”等,进一步增加收益。三是把贷款发放与客户在银行的存款、结算量、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数量等业务硬性捆绑起来,通过贷款进一获得其他收益。四是与审批条件和审批效率联系起来。银行分支机构把利率及收益率预计标准作为受理、审批贷款的重要标准,实行一票否决。五是与提款挂钩。对之前已审批而还未到客户账户和客户还未提款的利率较低的贷款,以种种理由如没有指标等拖延客户使用资金,其实质是要求客户能自觉自愿接受更高的信贷成本。
在央行多次调高贷款基准利率的背景下,商业银行还这样大幅提高贷款收益率,其原因主要是信贷规模趋紧。银行手头全年可用于放贷的计划指标有限,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在信贷市场上粗放经营、广种薄收了,必须精耕细作提高每分钱贷款的收益率。又由于信贷规模是按季控制发放,以前那种第一季度就放了全年大部分贷款的早投放早收益的做法行不通了,而又要实现全年更大的利润目标,唯一办法就是千方百计地在年初投放的有限贷款上打主意。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央行多次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后,银行可用信贷资金额受到限制,甚至在减少。而银行的利润指标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在增加。缓解一减一增所带来的尖锐矛盾,最好的也是目前中国银行业唯一的武器就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