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限购令之最


原文地址:限购令之最作者:伟业顾问

最快的限购令——北京

去年4月17号国发10号文正式拉开全国房地产调控的大幕,针对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条款中的“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北京市率先于当月30日公布限购令,无论是新建商品住宅还是存量住房,自2010年5月1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北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外地人无附加要求,首都就是觉悟高,不歧视外地人,但新购的概念就是哪怕你有N套房,只要有钱就都可以再买1套。

 

跟得最紧的限购令——厦门

虽然足足过了5个月,厦门还是顺利地夺得老二的江湖地位,说跟得紧也不算冤,因为其内容基本上就是北京的翻版,跟对北京是不会有错的。

 

最严厉的限购令——深圳

9月30日晚深圳才公布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限购令”,明确叫停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购买第3套房。并且首先拿外地人开刀,针对非本市户籍家庭的无房户要求能提供1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最先升级的限购令——上海

上海10月7日晚才出台限购令,首轮没能进入前三,好像与一线城市的身份不符。今年“新国十条”出来后学乖了, 1月31日如愿以偿的弄了个“升级版限购令”第一。新条文不仅紧扣“新国八条”,就连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约定也变成了“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滴水不漏。都说上海人精明,你不服还真是不行。可别小看这一点,那意思是说2年前在上海做过贡献的,累积缴够1年的,想再回来炒房,那可没门儿?

 

最严谨的限购令——宁波

10月9号,宁波限购令最大的亮点是首先明确了交易时间的认定,商品住房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瞧瞧,“网签”、“过户”,你若没买过房还真是会被弄得一头雾水,这点很重要,很具备操作性,避免扯皮,就冲这点也应该值得称道。

 

最没觉悟的限购令——福州

10月10日,正当全国七部委密集出台政策掀起第二轮轰轰烈烈调控的时候,本应看清楚形势,顺应大局,可偏偏“本市五城区”五个字就让这纸限购令成为一道摆设,虽说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五区集中了福州价格最贵的大部分住宅,但水涨船高的道理是都明白的,周边不限,价格上去了,中心区的房价能掉下来吗?首个划定区域,开了个很坏的先例,后面跟风者众多。最最缺乏远见的是竟然给出了期限,既没像厦门一样出来辟谣,也未像海口一样一口咬定。装糊涂,存在着一定的侥幸心理。

 

最会看上面脸色的限购令——杭州

目前杭州的平均房价最高,比深圳、北京、上海都要高,早就该荣列一线城市了,可能是因为高处不胜寒的缘故吧,10月11日的限购令虽然随大流儿,但最后还不忘弱弱地补充一句:“如上级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

挺好,还知道上头的厉害。

 

最反常的限购令——大连

10月11日大连出台限购令,与其它大多数已出的城市一样,限购1套,包括二手房,但主城区的平均价格当月只下降1.9%,,11月价格增长略有加速,要知大连主城区的平均房价已经连续高出09年40%以上,并且当月的成交量同比大增。如果数字太抽象,可以打个比喻,就像你在路上开车40多迈,前面有个减速条,车慢了点咯噔过去后,一踩油门车速到50迈了,就像车没停一样房价还是比上年高得多。

可能是因为无户籍限制的缘故吧,唉!谁不知道大连好啊!




最精准的限购令——南京

南京限购令并不比深圳更严厉,而是准确地击中了要害,只叫停3套房,精确点杀,辖下各区县均参照办理,决不放水。

难得的是不忘体恤下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的购房需求。

 

最先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的限购令——三亚

10月12日三亚限购令首先明确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环境资源、规划、税务、工商、物价部门组成。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和单位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市监察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

看来是动真格的限购。

自10年4月份以后的三亚市场成交量一直很淡,好像仍然在回味着16年前的余悸,谁让现在三亚的房价高达每平米2万元以上呢,国家给了个“国际旅游岛”的念想,岂容再有闪失?

 

最短命的限购令——海口

限购令出台执行时间只有短短的2个半月,虽也学三亚建立起问责机制,但这样短的时间内,出台政策纯粹是应付差使,看来海口是不想玩真限购啊。现在期限已过,新国八条也已经勒令执行期限,实在是不忍卒睹。

房地产泡沫的危害性海口应该也算是领教过的,94年的惨痛教训教育我们:

哪里有猛涨,哪里就有可能超跌!

 

最具探索精神的限购令——温州

温州早在今年5月25日就制定了限购令预案,供必要时实行临时限购。在9月份下发的在《温州市商品房预售方案》中就有约定:凡是在2010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一个家庭(其中一个成员)已经购买新开楼盘住宅一套的,其家庭成员再次购买新开楼盘住宅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将不予通过。(此后略去186字)

10年10月12日温政发〔 2010 〕62 号补充意见重申限购令,从新开楼盘限购一套,升级到每户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温州同时也是最早量化单个楼盘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标”的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后,1个月内浮动幅度不能超过5%。(此后略去118字)。

 

最会跟风的限购令——天津

除了一线城市,天津房价也算是较高的,2010年每月同比上涨平均为26%,既不明确是否包含二手房,却去学福州限定执行区域为市内六区,好的不学专和差的混。

做大城市规模是很多城市的发展目标,有私心也别做得太明显啊。

 

最花哨的限购令城市——广州

广州限购令限区域(本市十区)、限户籍、限年龄、限族籍(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限国籍,限完个人、限境外机构。实在是晕!

尤其令人费解的是,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在本市单独购买商品住房。限购以家庭为单位买房如何能抹杀未成年人的买房署名权利呢?人家无非是图以后少交点遗产税,谁知道将来会如何啊?

 

最缺乏新意的限购令——苏州

可能是因为赶上10月这拨的最后的缘故,所以该说的别人都先说了,该创新的别人都先玩过了,因此折中一下可能也最为妥帖,虽少搏了不少的眼球,不过这也正合人家心意。       

2010年苏州市商品住宅均价每月平均同比增长32.7%,啊?啊。。。。。。

还是低调点好啊!

 

最无力的限购令——兰州

11月14日兰州公布了限购令,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可以购买两套住房,非本地居民家庭在本市可以购买1套住房,超过规定套数的,各商业银行严格控制住房贷款发放。只动用了差别化信贷一种手段,不限总量限新购,哪管以前是有10套还是有8套房,只要有钱不贷款,一律恩准。

 

最自觉的限购令——金华永康

应该承认这票限购令吸引了众多的眼球,反正我以前对金华的认识仅仅停留在金华火腿上,了解过才知其辖下的县级永康市竟也十分了得,知道了是著名的五金之乡。房价也高过地级市金华市,限购也不全是哗众取宠,值得喝彩。

控制房价,是市有责

 

最“给力”的限购令——郑州

1月4日新年刚过后的限购令中称“在本市建成区内对人口过密区域(结合我市当前实际,人口过密区域暂定为农业路以南、桐柏路以东、航海路以北、未来路以西区域,未来路与农业路未交界处以中州大道为界)和其他区域实施差异化的限购政策。”

如果你没去过郑州不要紧,所谓的人口过密区域其实就是快速公交环线以内的区域,相当于北京的四环,而东边界未来路是郑州的CBD所在,郑东新区与农业路北的优越地段均未涵盖,就连以前南部的航海路外紧邻也有全国知名开发商的商业广场项目,所以说郑州限购令最“给力”实在是无语以对。

 

最不会装糊涂的限购令——太原

虽然太原市场规模较小,但太原市有钱人实在是太多,该买房的早都买多套了,都等着升级呢,不然那个啥湾也不会两个月不到就狂卷60个亿。

因此呢,放下顾虑,步子完全可以迈得再大点儿,定得严厉些没啥!

 

最含糊其词的限购令——武汉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略去102字)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不能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那意思是说这部分外地人只能购买二手房喽?真被绕得有点糊涂了。

 

最看得起经济适用房的限购令——昆明

在昆明市主城4区、3个开发(度假)区及呈贡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1月18日起,昆明市户籍居民和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同一购房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含达到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也是商品住房,达到上市条件补交税费后当然也就成存量房了,如果连上市条件都没达到的经济适用房用得着限制吗?

 

最不拿二手房当回事的限购令——济南

1月21日政府令,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交易时间以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间为准认定。

只说新建商品住房,没看到别家城市都言之凿凿地声明包括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吗?济南是第一家公然表示限购令不含二手房的城市,真是太不拿二手房当回事了。

 

最没信心的限购令——南昌

南昌1月21日出台了限购令,而执行时间却是自2月1日开始,不像别的城市很快就实施了,多等等,再看看,千万别出什麽岔子啊!还真是有点找不准方向的感觉。

谨慎是对的!但对政策的认识不深刻,有原则才不会迷失。结果就算信号明确了却还是没踩上点儿,值得反思啊。

 

最尴尬的限购令——合肥

1月25日发布限购令,第二天就撞上了“新国八条”,被弄了个灰头土脸,不仅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给定低了,就连限购政策都落伍了。

哎!总会有倒霉蛋的。早知如此倒还真不如学学南昌的“龟步流”,教训啊!

这正是起了大早儿,赶个晚集儿。

 

 

最刹费苦心的限购令——青岛

青岛是“国八条”公布后第一家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应该有章可循。但看文中对购买地点(市辖七区)的标注,以及稍后的《关于落实青岛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补充政策界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变成拥有本市七区五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了。青岛比较特殊,地界广,其它五个下辖市也并非全部符合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标准。但国八条中以行政管辖区域一刀切的做法可能令很多城市比较犯难。

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由于时滞,可能会令一部分网上认购或网上签约的购房人不得不选择退房。

二套房的定义以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套数为准。那麽是不是说对于正在办产权证未拿到的能否赶快再买套以打时间差,还是撤掉就不占购房指标呢?反正房子先住着,政策几年以后说不定会咋变呢?

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对于购房写夫妻两人的名字,若离婚时房产分割不清恐都会造成影响。

无婚姻证明回户籍所在地开具,也就是说只要是在原籍拥有1套住房就无论如何都不能买。看似合理,实则无情,试问在一直青岛打工的农民工兄弟能不能在城里七区买房?谁老家没宅基地呢?

甚至为了更为稳妥起见,拟订《申报表》审核制度,首次提出非同一居民家庭两人以上共同购房的情况,若说捆绑开发企业和经纪公司进行监督还算是监管范畴以内的事,那麽强迫购房人、监护人签承诺函无疑就有点推卸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的嫌疑了。

总之,刹费苦心。

 

最会偷偷摸摸的限购令——长春

1月28日长春市政府已经印发了实施意见细则,可在政府网站上就是找不到,真是想害得一众写文章的犯愁,甚至有同事半夜打电话来问在哪儿能找得到条文。

做就做了,还掖着藏着,在此鄙视一下,就先不画个圈圈诅咒了。

 

最扑朔迷离的限购令——南宁

    由于新国八条后各城市限购动向均得到极大的关注,一时南宁被推到风口浪尖,各种消息充斥网上、说的有眉有眼、言之凿凿的有之,恶搞的有之,可惜放大了范围到全省,要不就还真差点当真被打败了。

    2月16日,尘埃落定。真相大白,一切都是浮云!

 

最能装的限购令——成都

明明下半年每月均价同比增长均在50%以上,却迟迟不出台限购令;

明明国八条约定以行政区域为准,却仍然是只包含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

限外却没有纳税、社保年限限制,想捡漏啊!

全国都限购了了,成都却仍留有后手,难道孔雀可能要改飞西南了?

 

最会变脸的限购令——北京

前两天朋友打电话来,说其妹妹及表妹两人来北京想买小点的房子,让帮着参谋选房。2月16日下午公布的15条北京升级版限购令中关于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限制条款也不用我白忙活了,打电话过去,说已经打道回府了,抱怨北京对外地人不公,一改宽容面孔,开始变脸了。

不管咋说,新的限购措施还真是立竿见影啊!

 

最不靠谱的限购令——台北

也不知是谁先吆喝: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就已经达到了36个。

我呸!害得我差点犯错。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台北市即使不算省会城市也算是房价过高的城市,不能不限。

 

最可能等不来的限购令——拉萨

国家统计局于2月16日宣布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中,35个数据采集城市中拉萨根本就不在监控之列。

拉萨经济发展很快,又有独特的地理位置,旅游资源优越,前景诱人。

在此以专家的身份强力推荐身体好的、有实力的、有多套房的、在拉萨没暂住证的、也不想在拉萨打工的直接去拉萨买房投资。

呀啦索, 那就是青藏高~~~~~~原。



 

话题1:

最牛的限购令城市是——     

                                     

路人甲:估计是在2月20日前最晚出台限购令的省会城市。

路人乙:估计是2月20日以后出台的省会城市。

旁白:什麽?那是最迟的限购令城市;

也有可能是首个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的限购令城市;

也有可能是首个提高二套房贷款利率的限购令城市;

也有可能是最严的限购令城市;

也有可能是最无奈的限购令城市;

不管咋说,都是最不怕约谈的限购令城市。

 

(注:待产阵痛中的城市:西安、石家庄、重庆、成都、哈尔滨、沈阳、贵阳、长沙;

西宁、银川、呼和浩特、乌鲁木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