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悲哀“外地人在京购房限制”


有感“外地人在京住房五年限制”
刚才看到一篇腾讯的新闻“北京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外地人购房须纳税5年”让我着实苦笑了五分钟。
政府咋啦?
政策咋啦?
历史回到了毛皇帝的“户口锁链”时代?
老美抨击中国人“人权危机”的证据链完善啦?
外地人成了“劣等民族”?
中国联邦制啦?
中国抛弃“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啦?
政府想约束“超大城市”或是“大型城市”的膨胀啦?
中国难道又现“租界”啦?
…………
(以下黑色部分系腾讯新闻原文)

北京今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贯彻“国八条”的通知,对于普通百姓最为关心的限购政策,文件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对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对持有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的购房人,且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户籍制如果不考虑我国历史上对民众的管理制度,那就主要是指解放后形成的这一制度
它的根源在于我国为了快速实行工业积累,完成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化而采取了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思路,限制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在高积累低消费的模式下,利用农业产品和工业产品的剪刀差积累巨额财富从而使国力增强。这在建国初期没有错,但目前的形势下,却有些不合时宜了。


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以及无法提供本市暂住证、连续五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记得完全的市场经济地位是我国前一阶段孜孜以求的东西,如果我们还肯定我们在号称“完全市场经济地位”那就必须承认“完全竞争”。就是越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那么就越接近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完全竞争有几个特征:其一,买卖双方无限多,产品同质性很强;厂商对价格没有控制力;其二,市场没有准入和准出障碍;其三,市场信息很完全。

市场经济是“以维护产权,促进平等和保护自由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为前提,以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为特点,以市场机制导向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的本质并不在于“市场”和它的“机制”与“功能”,而是与“私有”、“契约”、“独立”相对应的“产权”、“平等”、“自由”等具有鲜明价值判断特性的行为规范性质的制度,是建立一种通向文明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主张和追求。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产权明晰的文明经济,是市场交换规则普遍化的经济形态。

马克思分析商品经济的方法,完全适用于揭示“市场经济”隐含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是一种商品交换的经济,在市场上,商品交换的双方只能交换属于自己的产品。同样,合作也必须搞清楚自己拥有的资源。市场上,商品是个天生的“平等派”,交换双方“只有通过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交换关系是一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关系”,关系双方“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被让渡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资本论》第一卷)。这里“私有”意味“产权”,“契约”意味“平等”,“独立”意味“自由”,这是市场得以存在,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否则交换将无法进行,市场也将不再存在。市场之所以能存在和发展,必然有保护这种“产权”、“平等”和“自由”的制度做基础,市场上形成的这些制度普遍化时,市场经济便产生了。正是因此,恩格斯把体现交换平等、自由等契约原则的罗马法称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综观近代西方文明史,不难发现,西方文明的兴起也正是伴随着这一制度的形成。正因为如此,西方学者把市场经济也常常被称为“市场制度”。这种制度就是马克思所讲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市场经济的本质涵义可以概括为:“以维护产权,促进平等和保护自由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为前提,以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为特点,以市场机制导向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形态。”依此涵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并不在于“市场”和它的“机制”与“功能”,而是与“私有”、“契约”、“独立”相对应的“产权”、“平等”、“自由”等具有鲜明价值判断特性的行为规范性质的制度,是建立一种通向文明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主张和追求。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产权明晰的文明经济,是市场交换规则普遍化的经济形态。

住建部将会同多个部门完善信息共享和购房人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证明的购房人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并由购房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要求切实实施差别信贷政策,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购房者切实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贷款利率1.1倍的政策,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看看,多么的牛逼。为啥?凭啥?

那就是国家机器,一架强力机器。

首先国家机器是一个政治术语。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解释,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其含义是,统治阶级必须建立一整套法律、制度、执行机构,并依赖于这些法律、制度和执行机构才能实现对被统治阶级的统治。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关都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哈哈,除了北京,还有上海、杭州、广州等等一些列数十个城市面临或是即将面临这种状况。日喀则、兰考、民勤等诸多地方为何豁免呢?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发展如此不平衡,为什么我们还要一个统一的国家”或者是“为什么我们还要一个如此没有管理能力的机器”。
 
以上仅仅是个人观点,或可能成为意淫,与诸公共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