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鹿死谁手结局难料


摘要:

  近日,ipad商标权属纠纷的一审判决又挑起了广大围观群众的神经,深圳中院于近日驳回了苹果公司诉唯冠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正当人们纷纷猜测着苹果在国内的ipad商标大势已去,当红电子产品ipad将面临巨额“过路费”以及国内的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厂商或摩拳擦掌希望借此机会改变市场版图时,笔者想说的是,没那么简单,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关键词:

  苹果 ipad 商标 唯冠 境外裁决

正文:

  按惯例先了解下事件背景: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而当时苹果公司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2006年,苹果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于是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起诉唯冠公司,唯冠最终赢得这场商标权官司。2009年,苹果关联公司英国IP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英国IP公司。随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磅的价格将上述协议项下的商标权利悉数转让给美国苹果公司。

  唯冠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以上3.5万英镑的一揽子转让协议中,在中国内地,iPad的商标属于深圳唯冠所有,唯冠台北公司没权力将其出售。所以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市场没有合法拥有iPad的商标权

  深圳中院认为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IP公司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唯冠公司)签订,且与被告之间的表见代理(指因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亦不成立。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笔者想从本案的原告苹果公司方、被告唯冠公司方及法院的判决内容来进行分析:

  一、苹果公司在这宗商标交易中有否漏洞

  苹果公司的强大绝非偶然,从这种商标的全球布局中便可管窥一番,然而却是百密一疏,在ipad全球商标一揽子转让中唯独遗漏了中国地区的商标权属审查和相关的授权文件,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低级错误。

  二、唯冠公司缺乏商业道德毫无诚信

  显然,当初苹果的英国IP公司和唯冠公司的3.5万英镑的商标交易中是包含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的,但由于苹果一方的疏忽,唯冠公司推说唯冠中国子公司完全不知情,反口称全球商标转让中并不包含中国地区的商标,如果中国不属于地球难道属于火星?如果欺骗他人售出并不属于自己的物品,那么这种行为已经构成民事上的欺诈,那有可能构成刑事上的诈骗。正所谓愿赌服输,唯冠通过这种手段为自己扳回一城实在令人不齿。

  三、深圳中院的判决并无问题

  做为法院而言,不告不理和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苹果公司一方如果要主张基于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相关权利,那么,其必须向法院出示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由于苹果公司在证据方面的硬伤,本案驳回苹果公司一方的全部诉请也算于法理之中了。

  那么,本案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利旁落已成定局了吗?笔者以为不然。

  事实上,苹果公司此次诉讼的开局已经非常糟糕,用自己的证据软肋去攻击对方,尚未开始已注定败局,如果苹果上诉,结果同样未必乐观。总体而言,苹果选择了错误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去展开诉讼,并且毫无诉讼策略可言。

  但苹果仍然还有机会:

  1、英国IP公司与唯冠台北公司协议应该包含争议解决条款,比较有可能的是仲裁条款,同时还应当有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基于此,苹果公司应当可以先选择在约定的境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仲裁机构就唯冠公司的违约和欺诈行为进行裁决。

  2、苹果还可以选择在美国为起诉地,以侵权和商业欺诈为案由将唯冠控股及其旗下子公司卷入诉讼中,通过主场优势获得有利判决。

  3、善用中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

  4、一旦形成对苹果有利,同时又涉及系争商标转让的裁决和判决后,依据中国加入的《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及中美双边相互承认和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条约,要求中国法院协助执行。

  5、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苹果公司甚至会有可能利用美国的国家力量来进行斡旋。

  总而言之,苹果不会那么容易束手就擒,也不会将巨大的中国市场拱手相让,到底谁能笑到最后,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周宾卿互联网知识产权律师,上海数码互动娱乐专业委员会首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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